法律分析:
可以。在学校开证明,到相关管理部门(教育局)学籍管理处盖章,再到派出所去更改就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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