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结案后,如果对裁定书不服,可以委托律师去复印,然后申请撤销该裁定。庭审笔录是劳动仲裁庭审情况的集中反映,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劳动仲裁庭审笔录不仅应允许当事人及代理人查阅复制,还应允许利害关系人及其代理人查阅。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劳动仲裁庭审笔录不仅应允许当事人及代理人查阅复制,还应允许利害关系人及其代理人查阅。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可以阅卷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有阅卷权。
辩护律师自人民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代理人是属于其他辩护人,享有阅卷权但是需要经人人民许可。
《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七条人民应当为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提供方便,并保证必要的时间。其他辩护人经人民准许,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但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的讨论记录及有关其他案件的线索材料,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查阅、摘抄、复制。
第四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准许,也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庭审笔录能调出来吗
对于庭审笔录如果当事人需要查看,是可以调取庭审笔录的。
上诉期间庭审笔录的调取:
(1)现在当事人如果要去法庭复制庭审笔录,应该征得你的审判长同意。
(2)如果要作为其他诉讼的证据使用,可以依法申请现在的人民调取;
(3)最高院没有具体规定,依据庭审由审判长主持则可推定,另外由于没有最高院的规定,各地可自行规定工作细则,应当遵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四十条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