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 、城镇 土地使用税 、 印花税 (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第三条
法律客观: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