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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谁签字?

来源:99网

法律分析:

不起诉,需要经检察长或者上一级签字,人民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对于危害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机关、人民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同人民行使国家审判权一样,人民依照法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而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法律依据: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百七十一条 人民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以及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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