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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后,劳动者如何维权?

来源:99网

试用期劳动者若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无经济补偿;已满一个月的则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试用期劳动者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没有经济补偿;已满一个月的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劳动者权益保护: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后的维权策略

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后,劳动者如何维权?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应当采取以下策略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劳动者应当收集和保存与工作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工作时间记录、工资单、劳动合同草案等。其次,劳动者应当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并要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雇主拒绝合理要求,劳动者可以咨询劳动保障部门或寻求法律援助,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最后,劳动者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当保持冷静、理性,遵守法律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语

试用期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时,没有经济补偿;已满一个月的则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经济补偿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对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将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应积极采取相应的维权策略,包括收集证据、与雇主沟通并寻求相关部门或法律援助的帮助,最终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保持冷静理性,遵守法律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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