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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公婆的财产可以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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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婆是否过世跟公婆财产的由来。按照民法典、民法典的规定,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不能互相继承遗产的。公公婆婆在世的财产更不能分割。

如果在离婚前,公婆都去世,且没有指定财产只是给儿子一个人的,那就归儿子夫妻共同所有,那离婚时就是共同财产。如果已经指定是给儿子一个人,那就是婚内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在离婚后,公婆去世,那就更谈不上分割公婆的财产了。因为都没有什么关系了。

一、离婚可以分婆婆的房子吗

离婚不能分婆婆的房子,因为婆婆的房子依法归其个人所有,无论夫妻双方离婚与否都无权分割。除非是婆婆将该房子赠与给双方,并且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一方个人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由人民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二婚有权分老婆父亲的财产吗

二婚的男方有没有权分老婆父亲的财产,要依据继承的方式而定,如果是法定继承的,一般是无权继承的,但男方尽主要赡养义务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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