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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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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

1、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

2、接听电话时主动说;

3、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4、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机关紧急救助的;

2、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4、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5、需要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综上所述,接处警是指警方在接到报警后,派出来处理警务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人民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第三十三条

人民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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