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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学校)土建监理细则

来源:99网


西安里城浐河项目一期

9#楼(学校)土建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名称:_西安里城浐河项目一期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土 建 工 程 监 理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编 制: (签章) 审 批: (签章)

深圳市中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西安里城浐河项目一期项目监理办

二0一九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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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监理细则工程概况……………………………………………………………………1 1.1编制依据………………………..…………………………………………………….2 1.2细则的主要内容………………………… …………………………………………2 1.3细则的编制…………………………………………………………………………2 二、测量放线质量的监理控制……………………………………………………………2 2.1测量前的准备………………………………………………………………………2 2.2工程测量监理控制…………………………………...………………………………3 三、土方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3 3.1基坑开挖的监理控制…………………………………………...……………………3 3.2基坑回填质量的监理控制检验……………………………………………………4 四、地基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4 4.1灰土地基质量的监理控制检验……………………………………………………4 五、钢筋砼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7 5.1钢筋砼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检验…………………………………………………9 5.2模板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检验……………………………………………………10 5.3砼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检验………………………………………………………12 六、砌体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16 6.1砌体工程质量监理预控……………………………………………………………16 6.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17 七、防水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19 7.1防水工程质量监理预控……………………………………………………………20 7.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22 7.3防水细部构造质量的监理控制……………………………………………………22 八、屋面工程质量监理控制……………………………………………………………23 8.1屋面工程质量监理预控……………………………………………………………23 8.2屋面施工质量的监理控制…………………………………………………………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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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里城浐河项目一期

9#楼住宅土建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细则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西安里城浐河项目一期 工程地点:西安市东郊浐河东路

工程规模:9#楼(学校)总建筑面积为6000㎡,为地上五层;

9#楼(学校)建筑高度19.5米,结构型式,:框架,基础型式:基础;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丙级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重点设防类(乙类) 耐火等级:地上二级 地下一级 防空地下室类别及抗力等级:核六常六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建设单位::西安春悦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颐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工行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特点: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东郊,浐河东路与东三环之间,北临檀香园住宅小区,南侧为建筑工程技术学院。场地主拟建场地形较为平坦,勘探点地面高程介于405.97—407.37m,地貌属浐河高漫滩。本项为西安里城浐河一期项目9#楼为完全小学,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5层,建筑面积:6000㎡,建筑高度:19.5米;建筑基地面积:1411.27㎡;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1.1 编制依据

1、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2、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合同;

3、施工图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资料;

4、国家、地方法规、规范、标准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用工程监理手册》、《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5、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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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业主合理要求; 7、招投标情况; 8、其他。

1.1.2 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技术要求;

1.1.3 与工程相关的专业质量验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及有关规定;

1.1.4 施工单位上报,总监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1.2 细则的主要内容; 1.2.1 工程项目专业特点; 1.2.2 监理流程;

1.2.3 监理质量、安全控制要点及控制目标; 1.2.4 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3 细则的编制;

1.3.1 监理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1.3.2 监理细则应在施工前编成;

1.3.3 监理细则在执行中可据实修改,并经总监批准; 二、测量放线质量的监理控制 2.1 测量前准备

2.1.1 认真阅读设计图纸,包括总体布置图,单位工程图的坐标、高程等相关尺寸;

2.1.2 检查了解测量原始点的设置,即原始坐标和高程点;

2.1.3 审核测量方案,确认测量精确度;审查测量工程师的上岗证书; 2.1.4 检验测量仪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和测量工具(圈尺,标尺)的精度校验记录和有效期限; 2.2 工程测量监理控制 2.2.1 检测原始点的校测

2.2.1.1 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红线和原始坐标点是建筑物定位的依据。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对红线桩(原始座标点)进行校测,并确定无误后方可使用; 2.2.1.2 规划、设计给定的水准点是现场引测标高的依据。一般为两个水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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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对两点之间校测并确认,其高差不超过±6√n mm(n为测点数)或±20√Lmm(L为测线长度km)。若只有一个水准点,监理应通过建设单位请设计单位确认。确保水准点正确后方可使用。 2.2.2 场地测量

2.2.2.1 审查场地控制网方案

2.2.2.1.1 检查场地控制网是否均布全场,起始点、边定位是否准确,间距是否适当,各点之间是否透视,易测量;

2.2.2.1.2 依据建筑物要求应设置2个或3个水准点。监理应检查场地内各点是否构成闭合,是否有长期保护措施。 2.2.2.2 场地控制网检测

2.2.2.2.1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监理批准的方案测设控制网;

2.2.2.2.2 监理检验、分析施工单位测定的控制网。认定后签证认可,存档一份。 2.2.3 放线测量

2.2.3.1 定位放线:监理应根据控制网或原始坐标点、设计图纸复核施工单位定位测量放线成果,认可后签证,批准开挖;

2.2.3.2 基础放线:基础垫层施工后,施工单位在垫层上放基础线,监理要对建筑物的轴线、边界线、墙宽线、桩位线等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复查、验收签字认可。放线偏差应控制在规范允许值之内;

2.2.3.3 竖向测量:竖向测量主要是控制建筑物的垂直度,是监理控制的重点,投测精度要精确,不论施工用内控法或外控法,测量后监理必须复核检查验收。误差严格控制在规范规定的每层和总高允许范围内;

2.2.3.4 层内测量放线:多层或高层建筑,监理应对施工单位每层标高、墙、柱、梁的定位测量放线进行检查验收。并对上下层轴线进行复核,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层高控制线引入室内转为50线。 2.2.4 测量资料

监理应在每次检验施工单位测量成果后及时签证和收集测量资料,并检验有关责任人签字必须齐全。 2.2.5 沉降检测

2.2.5.1 监理应检查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和保护;

2.5.5.2 按规范审核沉降观测单位资质,督促定期观测,特殊情况(如停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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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的观测;

2.2.5.3 收集观测资料和分析报告,依据规范确定观察测量结果。

三、土方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

包括基坑、基槽、各类管沟。依据施工设计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3.1 基坑开挖的监理控制

3.1.1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开挖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施工中监督执行; 3.1.2 开挖前应检验测量放线成果,符合设计要求;

3.1.3 检验基坑、基槽、管沟的平面位置、几何形状尺寸、高程标高、土质状况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必须控制在规范规定允许范围内,同时应检验施工需要增加做外放、排水、放坡、支撑等所需的尺寸;

3.1.4 控制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开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的坡度,以利排水;

3.1.5 当地下水位较高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降水﹑排水措施方案。经监理审定后实施,施工过程中监理应观察检查其降水效果;

3.1.6 当采用机械挖土时,监理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状况。挖土机应在地下水位0.8m以上作业,推土机、铲运机应在地下水位0.5m以上作业,以防机械自沉;

3.1.7 深基坑开挖监理必须依据设计要求施工单位按比例放边坡或支护,检查基坑上边沿2m内不得堆积物品和基坑周边不得有水管之类易造成边坡土下滑塌方的不利因素,以保安全施工;

3.1.8 检查基坑、基槽开挖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发现超挖,其处理方案必须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3.1.9 注意开挖后的基底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采用机械开挖或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应在基底标高以上暂留0.3m厚土层,待基础施工前再人工挖深; 3.1.10 基坑开挖后必须由具有资质的普探单位进行普探,并提供普探报告,如发现有问题坑、异常土质、古墓等,应由原地质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监理监督处理,检验处理质量;

3.1.11 基坑开挖完成后监理应及时组织设计、勘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检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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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填写验槽记录。

3.2 基坑回填质量的监理控制检验

3.2.1 监理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回填方案,碾压机械必须满足压实刀度要求,并监督执行;

3.2.2 检查基底应基本平整,排夯压实。遇有软土层时应由设计和勘察单位确定处理方案。监理监督实施,检查处理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2.3 检验回填土料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得混有有机物、边坑落土、冻土泥土块等杂物。见证回填土抽样试验的击实报告;

3.2.4 回填土必须按规范分层回填夯压密实。监理应检验每层铺土厚度、夯实遍数、接槎处理、高程和平整度。按规范见证环刀法取样测定密实度。符合要求后允许铺摊上一层;

3.2.5 监理应检查密实度测定记录。环刀法测定的密度应达到设计规范值。合格率应达到设计要求。不合格干土密实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小于0.08g/㎝3。且不应集中,测定试验必须编号,注明土质、日期、层数、数值、测定者签字等; 3.2.6 监理发现回填土过程中出现夯压不密实,可要求适当晒水湿润土;出现橡皮土必须挖掉换土重新夯压,回填管沟时注意检验回填时造成管道中心位移或管道损坏;

3.2.7 监理检验回填土的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偏差应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规定之内。基坑回填完成后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如进行承载刀测试,并出示检验结果报告。

四、地基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

监理检验应依据设计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002 4.1 灰土地基质量的监理控制检验

4.1.1 审定施工单位的灰土地基施工方案,监督实施;

4.1.2 灰土施工前应先验槽,填写验槽记录,检查基坑内松土已清理,并已排打两遍底夯,达到平整干净,若发现有积水淤泥应晾干。遇有局部软弱土层或孔洞应及时挖除,按设计要求再用灰土分层回填夯实;

4.1.3 检查土料,应先过筛, 不得含有大于15mm的颗粒、有机杂质和耕植土。石灰中不得含有未熟化的生石灰和杂质。严禁使用受潮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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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见证施工单位按设计灰土比例,现场取灰土样品进行击实试验,审核击实报告;

4.1.5 检验灰土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应采用机械拌合。采用人工拌合翻拌不得少于三遍,达到均匀,色泽一致,适当控制含水率,以手握成团,落地即散为宜;

4.1.6 灰土应分层虚铺,严格控制铺层厚度。一般采用8-12T压路机碾压,铺厚为20-30㎝;采用石夯、蛙夯时铺厚为20~25㎝。每层铺后监理应检查,符合要求后及时夯压,不得隔日;

4.1.7 夯压时监理应旁站,检查夯压遍数,一般为8遍,注意上下层的搭接长度,衔接宽度,平整度控制状况,压实状况。若出现橡皮土必须挖除重新铺灰土夯压。若出现夯压不实,应适当晒水搅拌;

4.1.8 夯土分段施工时,不得在墙角、桩基及承重间墙下接缝。注意检查上下两层接缝间距不得小于50㎝,接缝处应夯压密实,并成直槎。当灰土地基高度不同时,应做成阶梯形。每阶宽度不少于50㎝,对具有防水作用的灰土应将水位以下结构覆盖,并处理好接缝质量。每层虚铺应从接缝处往前延伸50㎝,夯实时应夯过30㎝以上,接缝时用铁锹在留缝处垂直切齐;

4.1.9 检查冬季施工,必须在基层不冻结的状态下进行,施工时要采取必要的防冻措施。如表面覆盖塑料布及草袋保温,冻土及夹有冻块的土不得使用等; 4.1.10 灰土施工中每层夯压后应见证施工单位按规定数量环刀法检验密实度,测定压实系数,整个灰土地基施工结束后应按设计或规范规定,由具有地基检测资质的单位检验灰土地基的承截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出示检测报告。 五、钢筋砼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

依据施工设计和《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5.1 钢筋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检验

5.1.1 必须熟读设计图纸,掌握设计对钢筋品种、规格、连接、加工、配置等技术要求。对有关配筋的变更,要及时标注在相应的结构图上;掌握有关钢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1.2 钢材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监理要检查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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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出厂合格证明资料,见证进场钢材取样机械性能复试,进口钢材还要进行化学成分检验和焊接性能试验。核查复试报告。直观检查钢材,不得有颗粒状和片状老锈。钢材表面要清洁,合格后准予使用,不合格时通知施工单位(供货方)立即运出现场;

5.1.3 审核钢筋工程施工方案,检查钢筋加工制作、焊接、绑扎等施工和质检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件; 5.1.4 钢筋焊接

5.1.4.1 检验钢筋品种规格质量和焊条牌号、性能、焊剂合格证,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型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5.1.4.2 按规定见证施工单位抽取焊接试件进行试验,其抽取试件的数量和试件的机械性能必须达到钢筋焊接施工(JGJ18)的规定;

5.1.4.3 全数检查钢筋对焊,焊接头无横向裂纹和烧伤,焊色均匀,接头处弯折不大于4°,轴线位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2mm;电弧焊接头焊缝表面平整,无凹陷、焊瘤,接头处无裂纹、气孔、夹渣、咬边;绑条接头沿中心的纵向位移不大于0.5d,接头处弯折不大于4°,轴线位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3mm,焊接厚度不小于0.05d,宽度不小于0.1d,长度不小于0.5d。 5.1.5 钢筋挤压连接

5.1.5.1 检验钢筋品种规格质量和钢套筒的材质,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套筒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5.1.5.2 检验钢套筒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缺陷等;

5.1.5.3 见证挤压接头试件取样,挤压接头的强度必须合格。500个同一规格、同一工艺的钢筋接头为一批,且本批分部不得多于三个楼层,每层至少1个,不足500个仍为一批,随机抽取3个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其强度应超过标准值的1.05倍,达到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

5.1.5.4 按10%抽检挤压接头,检查外观质量,压痕不得有凹陷、劈裂,接头处弯折不得大于4°,钢筋插入钢套筒长度必须符合规定,压痕深度必须符合规定,不允许过深或不够深,过深应切除重新挤压,不够深应补压。 5.1.6 检查钢筋接头的设置

5.1.6.1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的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竖向、纵向接头宜相互错开,纵向受力钢筋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且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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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mm;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直接承受动刀荷载的结构件中,不宜用焊接接头。

5.1.6.2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小于25mm,接头连接区长度为1.3L1(L1为搭接长度);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对梁、板、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5.1.6.3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长度(普通砼中直径大于22mm的钢筋不宜采用绑扎接头);

序 1 2 3 4 钢材类型 Ⅰ级钢 Ⅱ级钢 Ⅲ级钢 冷拉低碳钢 砼强度等级 <20 35d 45d 55d <25 30d 40d 50d 300mm ≥C30 25d 35d 45d 5.1.6.4 搭接头区应按设计设置箍筋,并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钢筋直径的0.25倍,受拉区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钢筋直径的5倍,且不大于100mm,受压区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大于200mm。 5.1.7

钢筋加工

5.1.7.1 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对钢筋的下料、加工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和规范进行钢筋翻样,并应亲自深入钢筋加工场对成型的钢筋进行检验,钢筋加工的材料、规格、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5.1.7.2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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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2.1 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钢筋弯后的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5.1.7.2.2 设计要求钢筋末端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5.1.7.2.3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5.1.7.2.4 箍筋搭接弯钩弯折角度应为135°,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5.1.7.3 钢筋下料长度必须保证弯折、搭接、锚固等所需要的长度,并注意搭接错位所需的不同长度。 5.1.8

钢筋安装的检验

5.1.8.1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偏差应控制在规范规定值的允许范围之内;

5.1.8.2 钢筋绑扎过程中,监理人员要现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箍筋加密区、钢筋安放设置、间距、长度、锚固长度、接头设置等;

5.1.8.3 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的箍筋和梁上有集中荷载处的附加吊筋和箍筋,不得漏放。柱根部第一道箍筋和墙体第一道水平筋应放在离结构结合部边缘50mm以内;

5.1.8.4 主次梁节点部位主梁箍筋要按加密要求延长布置,加密区长度不应小于500mm;

5.1.8.5 具有双层配筋的厚板和墙板,要设置撑筋和拉钩,悬挑结构负弯矩钢筋应保证到位,并防止压踩错位;

5.1.8.6 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强度、厚度、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1.8.7 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应正确,固定牢固,孔洞周边钢筋加固要符合设计;

5.1.8.8 施工过程中钢筋不能任意代换,确认必须代换,应取得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

5.1.8.9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施工单位报检的部位进行隐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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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标准和设计图纸确认钢筋分项工程是否合格,合格后予以签认;

5.1.8.10 浇筑砼前,监理人员应再次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修整钢筋,达到要求后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砼浇筑令。 5.2 模板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检验 5.2.1 模板工程质量预控 5.2.1.1 审核模板的施工方案

根据工程结构体系、荷载、工期及模板周转等情况,监理应对施工单位所报的模板和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和模板设计图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5.2.1.1.1 能否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的几何形状、尺寸、相关位置的正确,并对结构节点及异型部位有多项模板设计或采用专用模板; 5.2.1.1.2

模板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刀、刚度、稳定性,对砼的自重和测压刀,

以及施工荷载有足够的承载能刀; 5.2.1.1.3 模板接缝处理能否保证不漏浆;

5.2.1.1.4 模板及其支撑体系是否简便,既保证支撑牢固,不变形走形,又拆装方便,并便于钢筋绑扎、安装、修整、清理和砼的浇注和养护。 5.2.1.2 现场模板检验

初始或复用的模板,无论采用的钢、木模板、胶合板等哪一种,为确保砼构件的成型质量,监理都要认真检查模板的外形尺寸、平整度,板面清洁程度和予拼装,相应的角模、连接件等附件,以及支撑系统的安全保证性,确定能否用于工程,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5.2.1.3 隔离剂的选用监理人员应注意审批

5.2.1.3.1 隔离剂应与使用的模板适用,用于钢模板的要有防锈、阻锈性能;用于木模板的应有一定的渗入模板性,但又不会全部被吸收掉,并能提高木模板的防水性;用于塑料模板的应不使塑料软化变质;

5.2.1.3.2 隔离剂不能影响砼构件最终饰面的要求,如最终饰面有建筑装饰的构件表面要防止污染、变色;

5.2.1.3.3 注意施工时的气温、环境条件。如冬季应选防冻结的隔离剂,雨季应选用耐雨水冲刷的隔离剂,气温高时应选用热稳定性好的隔离剂; 5.2.1.3.4 要与施工工艺相适应,特别是拆模时,砼表面不被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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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模板施工中的监理控制

5.2.2.1 柱、墙支模前检查基底弹线。弹线既是校正钢筋位置正确,又是检查合模位置正确与否的依据。

5.2.2.2 监理应检查模板的安装和支撑系统,要符合模板施工方案和模板设计图: 5.2.2.2.1 柱模要有斜撑或拉杆,拉杆每边宜设两根,固定在事前埋设在模板内的钢筋环上,用花篮螺栓调节校正模板的垂直度,拉杆与地面夹角一般为45°,预埋钢筋环与柱距离一般为柱高3/4;

5.2.2.2.2 地下室 剪刀墙模板穿墙螺栓(杆),一般用Ø12以上的,布置间距不大于60cm;

5.2.2.2.3 梁模板应采用双支支柱,间距60cm——100cm,支柱上面垫10cm×10cm的方木,支柱中间或下边要加剪刀撑和水平拉杆,梁侧面板竖龙骨一般应为75cm,梁模板上口要有卡子固定,梁高大于60cm时应加穿梁螺栓加固;

5.2.2.2.4 楼板模下支撑间距一般为80—120cm,大龙骨间距60—120cm,小龙骨间距一般为40—60cm;

5.2.2.2.5 模板安装的位置、尺寸所形成的空间形状必须保证砼构件的外形、尺寸要求和钢筋保护层厚度空间。安装偏差应控制在允许值范围内;

5.2.2.3 检查模板拼缝、节点位置、模板支搭及加固,防止漏浆及造成砼缩径; 5.2.2.4 检查大于4m以上的梁、板底模应按设计要求起拱。无要求时,一般起拱高度为1/1000——3/1000;

5.2.2.5 复核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标高、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检查预埋件固定要牢靠,防止位移;

5.2.2.6 检查竖向一次支模过高,超过3m时,浇筑和震捣困难的模板,应该采取浇灌措施,如在模板上设置浇注洞口,并加固;

5.2.2.7 隔离剂涂刷前应检查模板是否有尘土或砼残留物,应要求施工单位清理干净后再涂刷,涂刷要均匀,不得污染或涂刷钢筋;

5.2.2.8 钢筋隐蔽检验合格,模内杂物清理和清扫干净,监理检查后允许合模。合模后监理应检验模板位置、尺寸及钢筋位置、垫块位置和数量等符合要求予以认可、签证,作为签发砼浇筑令的依据; 5.2.3 模板的拆除监理应控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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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1 砼模板拆除必须要在砼达到一定强度时监理准予拆模。侧模要能达到保证砼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底膜砼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一般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5%以上;结构大于8M的梁、板、拱壳和大于2M的悬臂构件应达到100%砼设计强度等级。强度等级以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为准,一般也可按浇筑砼后强度增长率推算表估计;

5.2.3.2 大模板墙体在常温下砼强度需达到1MPa,冬季应达到7.5MPa,内墙砼应达到4 MPa;

5.2.3.3 拆模中若发现砼有影响结构安全问题,监理应指令停止拆模,经过处理经检查不会影响结构安全后方可继续;

5.2.3.4 冬季施工拆除模板应按冬季施工规范规定进行;大体积砼拆除模板,除达到砼强度等级要求外,还要防止因温度差产生砼温度裂缝的出现,采取保温措施,使砼内外温差降低到25˚C以下。 5.3 砼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检验 5.3.1 砼原材料质量的控制 5.3.1.1 水泥

5.3.1.1.1 水泥进场必须具有出厂质量检验报告,监理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散装仓号)、出厂日期逐一检验,并见证现场水泥抽样进行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等的复试。符合要求时准许使用;

5.3.1.1.2 凡水泥强度等级低于规定值,或细度、凝结时间、烧失量、混合材料掺加量等四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不符合国标规定的水泥为不合格品,监理人员应严禁使用。 5.3.1.2 骨料

5.3.1.2.1 砂、石骨料应使用质量高、强度高、物理性能稳定、不含有机杂质及盐类的粗、细骨料;

5.3.1.2.2 砂、石使用前监理应按产地、品种、规格(粗骨料粒经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批量取样检验包括颗料级配、比重、容重、含泥量等。 5.3.1.3 砼外加剂 监理应核验外加剂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包括生产厂家的资质,外加剂的品种、质量、包装、出厂日期、性能和使用说明。严禁含有过量氯化物、硫酸盐等有害于砼的外加剂的使用,必要时应要施工单位提供检验报告。 5.3.1.4 掺合料 监理应检验砼中掺用的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国标《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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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和砼中的粉煤灰》GB1596等规定,掺合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5.3.1.5 水 搅拌砼用水宜用饮用水,采用其他水源水质应符合标准JGJ63的规定。

5.3.1.6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进场应认真核对原材检验报告,复核配合比及试验报告和开盘鉴定报告。 5.3.2 砼施工质量的监理控制

5.3.2.1 检验施工单位通过具有试验资质的单位按国标JGJ55规定进行的砼配合比设计报告,应能达到设计要求的砼强度等级,并在开始生产时见证留置一组标养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试件。到一定令期后检验其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5.3.2.2 采用商品砼,监理应对商砼厂进行实地考察,确认砼生产质量的保证性: 5.3.2.2.1 商砼厂的生产资质,试验室的资质和试验条件,人员上岗证,以及有关技术资料和管理台帐;

5.3.2.2.2 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材料管理、质量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生产管理、技术责任制等;

5.3.2.2.3 计量设备、搅拌设备、控制系统、以及运输、泵送设备的可靠性、保证性。

5.3.2.4 砼浇筑过程中的监理控制 5.3.2.4.1 浇注前的监理控制

5.3.2.4.1.1 审核砼浇筑施工方案:重点是浇筑面积、浇筑工程量、劳力组织、施工设备机具配备、浇筑顺序、后浇带或施工缝位置设置、大体积砼和竖向超高砼的浇筑措施,以及原材料供应,水、电供应的保证措施,确保浇筑的连续性,做到万无一失;

5.3.2.4.1.2 再次认真检查钢筋、模版、预埋件、预留孔洞、以及水电安装预埋管线等;确认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对因施工过程造成的变形、位移已修正好且经隐蔽检验和预检合格认证;

5.3.2.4.1.3 冬季砼浇筑,监理应审核施工单位的冬季施工措施方案,检查措施落实情况,措施不落实不得施工。夏季高温天气浇筑,监理应对其砼温度控制和养护措施方案进行审核检查和落实;

5.3.2.4.1.4 核验砼强度试验单位的资质,检查砼试块标养条件,同条件试块存放位置,并指定旁站监理人员见证施工单位取样、制作砼试块、编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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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4.1.5 监理人员检查认可上道各工种工序和浇筑砼准备工作已完成,达到要求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批复浇筑令。

5.3.2.4.2 砼浇筑的监理控制 砼浇筑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5.3.2.4.2.1 应要求施工单位坚持开盘鉴定制度,对首次使用的砼配比进行开盘鉴定,至少留置一组标样试件,验证配合比;

5.3.2.4.2.2 随机检查商砼或自拌砼塌落度,自拌砼骨料、水泥、外加剂等称量配比情况,严禁在搅拌好的砼中注水,严格控制砼的质量;

5.3.2.4.2.3 见证砼试块按规定留置、编号、登记。一般自拌砼同一配合比砼每100盘且不超过1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砼不是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商砼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比砼,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层,同一配比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

5.3.2.4.2.4 检查浇筑振捣情况,防止漏振、过振,注视模版、钢筋的位置和牢固度,发现跑模、钢筋移位情况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处理;

5.3.2.4.2.5 注意检查施工单位按浇筑方案对砼浇筑过程中的施工缝、沉降缝,后浇带的浇筑处理。所用混凝土强度应高于原砼强度等级;

5.3.2.4.2.6 严格检查施工结点部位不同等级砼的浇筑顺序和砼的等级,分隔或过度处理。严防低等级砼注入高等级砼的部位;

5.3.2.4.2.7 必要时根据砼浇筑情况,监理可在适当的时间和部位,留置亲自监制的砼试块,经标养后亲自到试验单位监督试验,以验证施工单位砼试块试验的结果;

5.3.2.4.2.8 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适时做好成型砼构件的压光收面,覆盖浇水养护,砼浇筑完毕后的12小时以内要覆盖、保湿养护;采用硅酸盐类水泥拌制的砼,浇水养护不得少于7天;对掺有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砼,浇水养护不得少于14天。砼强度未达到1.2N/mm2之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安装模板支架。砼未达到强度等级不得在其上堆集物料,达到后也严禁堆物超设计荷载,防止砼出现裂缝;

5.3.2.4.2.9 检查施工单位冬季、夏季、雨季砼浇筑的施工方案和落实情况,以保证砼在不同季节气温下的施工质量;

5.3.2.4.2.10 监理应判断确认施工单位提出的拆模时间,底膜及其支撑拆除时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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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模板拆除时砼强度值的百分率为:

板≤2M跨度为50%、 2—8m跨度为>75%、大于8M跨度为100%; 梁、拱、壳≤8M跨度为75%,>8M 跨度为100%; 悬臂构件一律为100%。 5.3.3 砼预制构件质量的监理控制

5.3.3.1 预制构件进场监理应检查标明的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质量合格验收标志。检查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的规格、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图。

5.3.3.2 核验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报告,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对报告结果有疑义时,令其重新抽检,结构性能不合格不得使用。

5.3.3.3 检验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缺陷,若发现不符合要求、超偏差、缺陷严重的构件应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技术处理,处理后仍不符合要求,不得用于工程上。

5.3.3.4 预制构件安装监理应着重检查

5.3.3.4.1 框架结构中的梁、柱、板、轴线位置、标高、坐浆及节点构造做法,板端墙孔、板端锚固、板缝宽度应符合设计大样图的构造要求,各种联接铁件焊牢后应与构件表面齐平,细部尺寸符合要求,避免影响装饰施工。

5.3.3.4.2 框架结构的梁、柱接头以及下层结构承受内力的接头(接缝)、板缝、圈梁、构造节点的砼(砂浆)必须计量准确,浇捣、捻缝密实,并加强后期养护。检查所用砼(砂浆)试块试验报告,其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5.3.3.4.3 构件接头的焊接做法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构件主筋及联接钢板的焊接,焊缝长度、宽度均应符合设计和焊接规程规定,焊缝表面平整,焊波均匀,无凹陷、焊瘤、烧伤、裂纹、夹渣、气孔及咬边。焊后残留焊渣、药皮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5.3.3.4.4 构件安装的偏差应控制在验收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3.4 砼成型的质量检验评定

5.3.4.1 砼构件拆模后监理应对外观质量检查,其内容:

5.3.4.1.1 结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更不允许有影响上部结构或设备安装(设备基础)的尺寸偏差,若检查发现有超偏差时应通知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监理会同设计单位核定后由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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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处理,监理检验认可;

5.3.4.1.2 检查构件是否有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烂根、缺棱少角、错台、裂缝、夹渣、疏松、以及构件连接部位易出现的缺陷等,并进行分析确认属一般缺陷、还是严重缺陷以及造成的原因,一方面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提出对缺陷处理的技术方案,监理认可后实施,监理监督检验处理结果;另一方面通知施工单位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以防施工中再度发生;

5.3.4.1.3 核验砼试块试验结果报告,判定砼强度等级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和规范规定;

5.3.4.1.4 监理根据核验结果,对砼工程作出质量评定,主控项目必须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应控制在验收规范允许偏差的范围之内。 六、砌体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

监理依据设计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进行检查验收 6.1砌体工程质量监理预控

6.1.1 认真研究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搞清不同部位的砌体材料规格、标号、砂浆标号的要求,对各部位砌体的配筋、预留洞口、预埋件、预埋木砖的位置、尺寸、标高等,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检查验收。

6.1.2 审核施工单位的砌体工程施工方案,提出意见,监督已审定施工方案的实施。

6.1.3 检验砌体工程材料(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的样品、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进场砌块(砖、加气砼块、石块等)的外观质量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对用于承重结构的材料质量有怀疑时,应要求复试抗压抗折强度,合格后准予使用。

6.1.4 审查砌筑砂浆配合比,砂浆试验强度应高于设计强度15%,检查进场砂浆的原材料,包括水泥(应进行强度和稳定性复试)、砂子、外加剂、水质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要求。

6.1.5 检查施工单位所配备的砂浆拌合机,水平和垂直运输设备,及其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操作规程等,应完好,保证正常施工。 6.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控制 6.2.1 预拌砂浆搅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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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审定的砂浆配合比进行机械拌合,计量要准确,严格控制外加剂等的加入量,拌合时间一般不少于2分钟,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拌合3-5分钟。

6.2.1.2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小时和4小时用完。监理应严禁施工单位使用过时砂浆、隔日砂浆,并要求砂浆使用完后灰槽中的砂浆应及时清理干净。

6.2.1.3 见证砂浆抽样试块制做、编号、登记,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型和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每一台班至少抽检一次,制作一组试块,标养28天,检验试块抗压强度试验结果。 6.2.2 砌体砌筑控制 6.2.2.1 检查砌筑前准备工作 6.2.2.1.1 立; 6.2.2.1.2

检查砌体基地的清理情况,残留砂浆,杂物应清理干净。基底为垫层复核施工单位测设的墙体平面位置、尺寸、标高,以及皮数标杆的设

或砖砌体时,应事前浇水润湿; 6.2.2.1.3

砖砌块应在前一天浇水湿润,砖,含水率控制在10-15%,严禁干砖、

冻砖上墙; 6.2.2.1.4

检查撂底情况,特别要核对门口、窗口等与砖缝的对应情况。

6.2.2.2 砌筑过程中的巡视检查 6.2.2.2.1

检查砖基础、砖柱、墙体应按设计图纸或大样图位置、形状、尺寸、

标高砌筑,不符合时予以纠正;

6.2.2.2.2 检查工人砌筑应符合规范,是否按皮数杆拉线,控制砖层水平;基础砖要正确,收退大放角两边要相等;设构造柱砖应砌成马牙槎,先进后退;内外墙应相互咬槎,不允许出现竖向通缝、瞎缝、假缝;若留直槎,必须按规范规定设置拉结钢筋,并应检查拉结筋的长度、间距以及拉结部位砂浆的饱满程度,不符合时应予纠正;

6.2.2.2.3 检查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竖向灰缝宽度,灰缝一般为10mm,不小于8mm,不大于12mm。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向灰缝应饱满。砌筑柱子时横、竖向灰缝砂浆都必须饱满。每砌完一层砖进行一次墙面刮浆、塞缝; 6.2.2.2.4

检查砌体中的预埋件,预留洞以及配筋,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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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埋木砖应做好防腐,单砖墙或轻质墙要用砼木砖,其数量位置要按图纸或规范规定要求设埋,一般不超过10皮砖一块;

6.2.2.2.5 检查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砌体,应按设计或规范规定的构造要求施工。特别注意检查预设或后植(应作拉拔试验)拉结筋、砌体转角处,交接处的设置和施工;

6.2.2.2.6 应要求施工单位合理组织施工,内外墙同步砌筑,尽量不留槎。当要留槎时,监理应审定施工单位留槎的部位、形式,接槎时,接槎处应清理干净,浇水湿润;

6.2.2.2.7 注意要求施工单位作清水墙勾缝的样板勾缝培训,勾缝应将墙体清理干净,修整砌体缺陷,提前浇水冲刷墙面,待干后开始勾缝,勾缝要用过筛细砂,勾缝深度4-5mm,并根据气温情况喷水养护; 6.2.2.2.8 砌体工程监理应注意检查的事项

6.2.2.2.8.1 墙上留置的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不应超过1m;

6.2.2.2.8.2 120mm厚墙、柱、过梁上及周围、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以及设计不允许的位置和部位设置脚手架眼;

6.2.2.2.8.3 施工脚手架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严禁用干砖塞填; 6.2.2.2.8.4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在砌筑时正确预留或预埋,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砌筑好的墙体上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开洞,严禁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槽。水电安装开凿必须使用机械开槽,禁止人工开凿; 6.2.2.2.8.5 砌体施工时,楼面或屋面堆砖载荷不得超过设计载荷。

6.2.3 砌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6.2.3.1 检验砌块和砂浆试块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2.3.2 检验砌体的轴线尺寸、顶面标高、平整度、垂直度、门洞口尺寸、灰缝平整度、清水墙游丁走缝等偏差应控制在规范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 6.2.3.3 检查砌体施工资料应齐全。

七、防水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

7.1 防水工程质量监理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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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认真吃透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掌握工程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 7.1.2 审核施工防水单位的相应资质,主要施工人员的防水施工资格证书; 7.1.3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防水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方案的实施; 7.1.4 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各道工序和自检、交接检和专职检的三检制度,并向施工单位明确每道工序完成自检合格报监理检验认可,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1.5 检验防水工程所采用的防水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严禁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上。

7.2 防水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 7.2.1 防水砼质量的监理控制

7.2.1.1 审核防水砼的配合比报告,所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等,及其配合比例均应符合设计的强度等级和抗渗等级要求和规范规定;

7.2.1.2 检查砼浇筑时的塌落度,普通防水砼塌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时入泵塌落度宜为100-140mm;

7.2.1.3 见证抽样制作防水砼试块,连续浇注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6个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进行标养;

7.2.1.4 检查防水砼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预埋件等设置和构造,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严防造成渗漏;

7.2.1.5 核验防水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其抗压强度、抗渗压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2.1.6 检验防水砼结构表面,每100m2抽查10m2,且不得少于3处,细部构造全数检查,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漏筋、蜂窝、麻面等缺陷,埋设件设置正确; 7.2.1.7 防水砼施工时监理人员应同时按本细则中砼工程的有关细则进行监理控制。

7.2.2 水泥砂浆防水层质量的监理控制

7.2.2.1 审核水泥砂浆防水层的砂浆配合比,所用水泥、砂、聚合物、外加剂、水等均符合规范规定和有关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以上的质量要求,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抽样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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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2 检查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基层质量,基层砼或砌筑砂浆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80%以上,表面坚实、平整、粗糙、干净;其上的孔洞、缝隙已用与防水层相同的砂浆填塞抹平;基层充分湿润,又无积水;

7.2.2.3 巡检水泥砂浆防水层应分层铺抹或喷涂、压实、抹平、表面压光;各层要紧密结合不得有空鼓;尽量连续施工,必须留施工缝时应离开阴阳角外200mm为阶梯坡形槎;阴阳角处注意要做成圆弧形;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 7.2.2.4 水泥砂浆防水层成活后,应按100m2抽查1处,且不得少于3处进行检验,应达到密实、平整、无裂纹﹑起砂和空鼓、水泥砂浆防水层平均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处厚度不少于设计值的85%,阴阳角呈圆弧形。

7.2.3 卷材防水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

7.2.3.1 核验卷材防水所用的卷材及主要配套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性能检验报告,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注意检查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剂等配套材料应与选用的卷材材性相容。

7.2.3.2 见证防水卷材现场抽样试验,核验试验报告,必须符合设计和卷材质量性能要求,不合格品不得用于工程。

7.2.3.3 审核防水卷材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监督施工单位按审定方案施工。 7.2.3.4 防水卷材铺贴前应检查基层(找平层)必须清理干净,基层牢固、表面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起皮现象,阴阳角处呈圆弧形。

7.2.3.5 检查卷材铺贴,两张卷材短边和长边的搭接宽度均不应小于100mm,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的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幅宽。 7.2.3.6 冷粘法铺贴卷材监理应注意检查

7.2.3.6.1 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得露底,不得堆积;

7.2.3.6.2 应控制好胶粘剂涂刷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铺贴时应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辊压粘结牢固,不得形成空鼓;

7.2.3.6.3 卷材铺贴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正确,不得出现扭曲、皱折; 7.2.3.6.4 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小于10mm。 7.2.3.7 热熔法铺贴卷材监理应注意检查

7.2.3.7.1 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过分加热或烧穿卷材。(3mm以下厚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准用热熔法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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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7.2 卷材表面热容后应立即滚铺卷材,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辊压粘结牢固,不得出现空鼓、皱折;

7.2.3.7.3 滚铺卷材时接缝部位必须溢处沥青热熔胶,并随即刮封接口,使接缝粘结严密;

7.2.3.7.4 铺粘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正确,不扭曲。

7.2.3.8 防水卷材施工完成后监理应进行验收,按规范规定主控项目的材料、卷材防水层及其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均应符合设计,一般项目符合规范规定。并应进行灌水、泼水试验。

7.2.3.9 卷材防水层检验合格后,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应及时做保护层,并注意检查

7.2.3.9.1 顶板的细石砼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 7.2.3.9.2 底板的细石砼保护层厚度应不大于50mm;

7.2.3.9.3 侧墙应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护层,或按设计要求。

7.2.4 涂料防水层质量的监理控制

7.2.4.1 核验涂料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性能检验报告、计量措施。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性能使用说明。

7.2.4.2 见证按配合比合成的防水涂料抽样送检试验,其检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满足防水功能。

7.2.4.3 审核防水涂料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监督实施。 7.2.4.4 涂料防水层施工监理应注意检查

7.2.4.4.1 涂料涂刷前基层必须清扫干净,并涂一层与涂料相容的基层处理剂; 7.2.4.4.2 涂膜应多遍完成,每遍的涂刷应待前遍涂层干燥成膜后进行,涂刷时每遍应交替改变涂层涂刷方向,同层涂膜的先后接槎应为30~50mm。多遍完成后应检测涂膜厚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7.2.4.4.3 涂刷顺序应先做转角处、穿墙(板)管道、变形缝等部位的加强层,后做大面积涂刷;

7.2.4.4.4 涂料防水层的施工缝(甩槎)应注意保护,搭接缝宽度应大于100mm,接涂前应收甩槎表面,处理干净;涂料防水中铺贴的胶体增强材料,同层相邻的搭接宽度应大于100mm,上下层接缝错开1/3幅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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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5 涂料防水层施工完成后,监理应检查验收。涂料防水层及其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穿板管道等细部做法均须符合设计要求;涂层与基体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不得有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涂层厚度平均应符合设计,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并应进行灌水、泼水试验,合格后做保护层。

7.2.4.6 涂料防水层的保护层按4.9细则监理。 7.3 防水细部构造质量的监理控制

7.3.1 防水细部构造主要为防水砼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板)管道、埋设件等细部构造,监理应按设计和有关规范进行检查施工质量。 7.3.2 变形缝的防水施工监理应注意检查

7.3.2.1 止水带宽度和材质的物理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裂缝和气泡,接头采用热接,不得叠接,接缝要平整、牢固,不准有裂口、脱胶现象; 7.3.2.2 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要和变形缝中心线重合,止水带不得穿孔,不得用铁钉固定;

7.3.2.3 砼浇筑前应校正止水带位置,表面要清理干净,若有损坏应修补好。顶、底板止水带的下侧砼要振捣密实,边墙上止水带内外砼要均匀,保持止水带位置正确、平整、无卷曲。

7.3.3 施工缝的防水施工监理应注意检查

7.3.3.1 水平或垂直施工缝浇筑砼前,要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理干净,然后铺水泥砂浆或涂刷砼界面剂,并及时浇筑砼;

7.3.3.2 施工缝采用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时,要将止水条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预留槽内;

7.3.3.3 施工缝采用中埋式止水带时,要确保止水带位置正确,固定牢靠。 7.3.4 后浇带的防水施工监理应注意检查

7.3.4.1 后浇带的防水施工应在其两侧砼龄期到42d后施工; 7.3.4.2 后浇带接缝处理按6.3细则监理;

7.3.4.3 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砼,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两侧砼的强度等级,后浇带砼养护不得少于28d。

7.3.5 穿墙管道的防水施工,监理应注意检查:

7.3.5.1 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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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2 穿墙管处防水施工前,要将套管内表面清理干净;

7.3.5.3 套管内的管道安装完成后,要在两管之间嵌入衬填料,端部用密封材料填缝。柔性穿墙,穿墙内侧要用法兰压紧。 7.3.6 埋设件的防水施工,监理应注意检查

7.3.6.1 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砼厚度不得小于250mm,当小于时必须局部加厚或采取其它防水措施;

7.3.6.2 预留地坑、孔洞、沟槽的防水层,要与其外的结构防水层保护连续; 7.3.6.3 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砼结构时,螺栓或套管要满焊止水环或翼形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做法,拆模后要采取加强防水措施将留下的凹槽封堵密实。

7.3.7 密封材料的防水施工监理应检查

7.3.7.1 粘结基层应干燥,接缝尺寸正确,接缝内部的杂物已清除干净; 7.3.7.2 热灌法施工应自下向上进行,尽量减少接头,接头应采用斜搓;密封材料熬制及浇灌温度要按材料要求控制;

7.3.7.3 冷嵌法施工要分次将密封材料嵌填在缝内,压嵌密实,与壁粘结牢固,防止裹入空气。接头应采用斜槎;

7.3.7.4 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嵌填背衬材料,外露密封材料上应设置保护层,其宽度不小于100mm

八、屋面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

监理检验应依据设计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8.1屋面工程质量监理预控

认真了解设计要求,屋面分层结构,以及有关设计说明,采用的有关图集等; 8.1.1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屋面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执行。 8.1.1审查屋面防水施工资质和主要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

8.1.2检验屋面工程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其品种、规模、性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8.1.3见证进场防水、隔热材料的抽样,复试报告结果必须符合要求(同9.1.4),不合格品不许用于工程;

8.1.4会同施工单位划分屋面分项工程,明确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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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进行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8.1屋面施工质量的监理控制

8.1.1检查屋面找平层基层施工质量的控制

8.1.1.1 采用水泥砂浆、细石砼或沥青砂浆等,找平层基层其厚度和技术要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规定;

8.1.1.1 采用装配式钢筋砼板作为找平层基层时,板端、侧缝要用C20以上细石砼灌缝,板缝宽度大于40mm应设置构造钢筋,板端缝要进行密度处理; 8.1.1.2 排水坡度要符合设计要求,平屋面采用结构层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不应小于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 8.1.1.3 找平层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筒等的交接处应作成圆弧形;内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要做成略低的凹坑; 8.1.1.4 找平层应设分格缝,水泥砂浆或细石砼缝的间距不大于6m,沥青砼缝的间距不大于4m,分格缝要嵌填密封材料。

8.1.1.5 找平层应平整、压光,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沥青砂浆找平层不得有拌合不均,蜂窝。

8.1.1屋面保温层质量的监理控制检查

8.1.1 核验保温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说明书、样品等,其堆积密度或表观密度、导热系数以及板材的强度,吸水率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1.1.1 见证抽样进场保温材料的复试,复试报告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材料质量标准。

8.1.1.2 松散材料保温层的监理检验 8.1.1.3 铺设的基层要干燥、干净、平整; 8.2.2.3.2 保温层含水率要符合设计要求;

8.2.2.3.3 分层铺设并压实,压实程度和铺设厚度应通过实验确定,或按设计要求,厚度偏差为±10%,保温层表面要平整,找坡正确;

8.2.2.3.4 保温层施工完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施工,防止雨淋受潮。 9.1.1.1 板状保温层的监理检验

8.2.2.4.1 铺设的基层要干燥、干净、平整;

8.2.2.4.2 保温板要紧贴基层表面、铺平垫稳,拼缝严密,找坡正确,分层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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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块上下层接缝要相互错开,板间缝隙要用同类材料嵌填密实;

8.2.2.4.3 保温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5%,且不得大于4mm。

整体现浇保温层的监理检验

8.2.2.5.1 沥青膨胀蛭石、沥青膨胀珍珠岩应用机械搅拌均匀,色泽一致,无沥青团块,分层铺设,压实适当,铺设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5%,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8.2.2.5.2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应按配比计量,发泡厚度均匀一致。

8.2.3 卷材防水层的监理控制和检查

8.2.3.4 核验防水卷材及其配套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必须符合设

计要求。

8.2.3.5 见证抽样进场防水卷材进行复试,复试报告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质

量标准。

8.2.3.6 铺设屋面隔气层和防水层前,基层必须干燥,干净,将1m2卷材平展干

铺于基层上3-4小时,掀开检查,卷材和铺盖处无水印,即可铺设。

8.2.3.7 卷材铺贴方向:坡度小于3%,卷材平行屋脊贴;坡度3-15%,卷材平行

或垂直屋脊铺贴;坡度大于15%,沥青防水卷材应垂直屋脊铺贴,高聚物改性沥青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坡度大于25%的卷材应采取固定措施,固定点要密封严密。

8.2.3.8 铺贴卷材的搭接,上下层及相邻两幅卷材搭接缝要错开。搭接宽度按不

同材料和规范规定,一般长、短边应为80-100mm。

8.2.3.6 冷粘法铺贴卷材监理应注意检验

8.2.3.6.1 胶粘剂涂刷要均匀、不漏底、不堆积; 8.2.3.6.2 控制好胶粘剂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

8.2.3.6.3 铺贴卷材下面的空气应排尽,辊压,粘贴牢固、紧密,铺贴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翘曲、鼓泡。收头要与基层粘接并固定牢固,缝口密封,不得翘边。

8.2.3.9 热熔法铺贴卷材监理应注意检验;

8.2.3.9.3 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要均匀,不得过分加热或烧穿卷材,厚度小于3mm

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严禁采用热熔法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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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9.4 卷材表面热熔后立即滚铺,下面的空气要排尽,辊压粘结牢固,不得有

空鼓;铺贴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正确,不得扭曲、皱折;

8.2.3.9.5 卷材接缝部位必须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 8.2.3.10 自粘法铺贴卷材监理应注意检验

8.2.3.10.3 基层表面要刷基层处理剂,干燥后及时铺贴卷材; 8.2.3.10.4 铺贴时要将卷材自粘胶底面的防腐纸全部撕净; 8.2.3.10.5 卷材下面的空气要排尽,碾压粘结牢固;

8.2.3.10.6 铺贴的卷材要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有扭曲、皱折; 8.2.3.10.7 接缝口要用密封材料封严,宽度不应小于10mm; 8.2.3.11 卷材热风焊接监理应注意检验

8.2.3.11.1 铺设前基层应清扫干净,铺设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无扭曲、皱折,焊接表面无水滴、油污迹附着物;

8.2.3.11.2 焊接时应先焊长边搭接缝,后焊短边搭接缝;

8.2.3.11.3 控制好热风加热温度和时间,焊接处不得有漏焊、跳焊、焊焦或焊接

不牢现象。焊接时不得损伤非焊接部份的卷材;

8.2.3.12 检验天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要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

用金属压条钉压牢固,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实;

8.2.3.13 卷材防水层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及时做好成品保护,保护层施工监理注

意检查

8.2.3.13.1 水泥砂浆保护层表面要抹平压光,设置分隔缝,分格面积宜为1m2; 8.2.3.13.2 细石砼保护层,砼要密实,表面要抹平压光,设置分隔缝,分格面结不大于36m2;

8.2.3.13.3 浅色涂料保护层要与卷材粘结牢固,厚度均匀,不得漏涂;

8.2.3.13.4 块状材料保护层应设分隔缝,分格面结不大于100m2,分格缝宽度不大

于20mm;

8.2.3.13.5 水泥砂浆、块状材料、细石砼保护层与卷材防水层应设置隔离层; 8.2.3.13.6 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山墙、突出物之间应预留宽度30mm的缝隙,并

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8.2.3.14 卷材屋面工程最终监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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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14.3 通过淋水、蓄水或雨后检验卷材防水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8.2.3.14.4 天沟、檐沟、檐口、落水口、泛水、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

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8.2.3.14.5 排气屋面的排气道要纵横贯通,不得堵塞,排气管安装要牢固,位置正

确,封闭严密。

8.2.3.15 蓄水或雨后检验,不得有渗漏或积水。

8.2.4 屋面细部构造的监理检验

8.2.4.4 细部构造指屋面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

管道和墙体等的防水构造。监理应全面检查验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2.4.5 用于细部构造处理的防水卷材、涂料、密封材料均应符合工程质量验收

规范规定。

8.2.4.6 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要增加卷材或涂膜附加

层。

8.2.4.7 天沟、檐沟的防水构造

8.2.4.7.3 沟内附加层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宜空铺,空铺宽度不应小于

200mm;

8.2.4.7.4 卷材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沟外檐顶部,卷材收头要用水泥钉固定,

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8.2.4.7.5 涂膜收头要用防水涂料多边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8.2.4.7.6 天沟、檐沟与细石砼防水层的交接处要留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8.2.4.8 8.2.4.8.3 8.2.4.8.4 8.2.4.8.5 8.2.4.8.6

檐口的防水构造

铺贴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要采取满粘法;

卷材收头要压入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口; 涂膜收头要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檐口下端要抹出鹰嘴和点水槽。

8.2.4.9 女儿墙泛水的防水构造 8.2.4.9.3 8.2.4.9.4

铺贴泛水处的卷材要采取满铺法;

砖墙上的卷材收头可直接铺在女儿墙压顶下,压顶应作防水处理,也可压入砖墙凹槽内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层不小于250mm,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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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的墙体应作防水处理;

8.2.4.9.5 涂膜防水层应直接涂刷至女儿墙的压顶下,收头处理要用防水材料多

边涂刷封严,压顶应作防水处理;

8.2.4.9.6 砼女儿墙上的卷材收头要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8.2.4.10 水落口的防水构造

8.2.4.10.3 水落口杯上口的标高要设置在沟底的最低处;防水层要贴入水落口杯内

50mm以下;

8.2.4.10.4 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小于5%,并用防水涂料或密

封材料涂封,其厚度不小于2mm;

8.2.4.10.5 水落口杯与基层接触应留宽20mm,深20mm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 8.2.4.11 变形缝的防水构造

8.2.4.11.3 变形缝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8.2.4.11.4 防水层要铺贴到变形缝两侧砌体的上部;

8.2.4.11.5 变形缝内要填充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 8.2.4.11.6 变形缝顶部要加扣砼或金属盖板,砼盖板的接缝用密封材料嵌填。 8.2.4.12 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

8.2.4.12.3 管道根部直径500mm范围内,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圆台; 8.2.4.12.4 管道周围与找平层或细石砼防水层之间,预留20mm×20mm的凹槽,

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8.2.4.12.5 管道根部应增设附加层,宽度和高度均不小于300mm; 8.2.4.12.6 管道上的防水层收头处要用金属箍紧固,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二零一九年 一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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