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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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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符合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6)、国家《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文件要求。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规定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费率(%)算例
工程总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以下1.510001000×1.5%=15
100150001.2500015+5000-1000)×1.2%=63
50011000011000063+10000-5000)×1%=113
10001500000.850000113+50000-10000)×0.8%=433
500011000000.5100000433+100000-50000)×0.5%=683
1000012000000.2200000683+200000-100000)×0.2%=883
200000以上0.1280000883+280000-200000)×0.1%=963
青苗补偿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78号)计算济南市历城区100亩地的青苗补偿费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100亩地青苗补偿费=100*900/=90000元。

)研究试验费

1. 按照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研究试验费是指为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所进行的必要的试验费用以及设计规定在项目实施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费用。包括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备及仪器使用费等。这项费用按照设计单位根据本工程项目的需要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计算。

2. 研究试验费不包括以下项目:

1应由文物技术保护支出中试验费开支的项目。

2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3应在工程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4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勘测费、设计费

依据勘设计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规定计算。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总投资估算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指导价,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

实行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另有规定外,浮动幅度为±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4. 古建筑、仿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等,根据具体情况。附加调整系数为1.3-1.6

5.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万元
12009.0
250020.9
3100038.8
43000103.8
55000163.9
68000249.6
710000304.8
820000566.8
9400001054.0
10600001515.2
11800001960.1
121000002393.4
132000004450.8
144000008276.7
15600000117.5
1680000015391.4
17100000018793.8
18200000034948.9
: 1.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2.例如:某古建筑保护工程计费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如下: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63.9+(249.6-163.9)/(8000-5000)×(6000-5000)=192.47

基本设计收费=192.47×1.0×1.0×1.6=307.95

古建筑保护工程设计收费=307.95(万元)

(五)工程监理费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规定计算。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监理基本服务内容的价格。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规定的基价和计算出的施工监理服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合同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即工程概算投资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高程调整系数。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中查找确定。

(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Ⅰ级)0.85 ;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 。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3)高程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O01m以下的为l海拔高程20013000m1.1海拔高程3001350Om1.2海拔高程35014000m1.3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调整系数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

3.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和算例表

序号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万元)
150016.5
2100030.1
3300078.1
45000120.8
58000181.0
610000218.6
720000393.4
840000708.2
960000991.4
10800001255.8
111000001507.0
122000002712.5
134000004882.6
146000006835.6
158000008658.4
16100000010390.1
注:1.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2.例如:某古建筑保护工程计费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如下: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120.8+(181.0-120.8)/(8000-5000)×(6000-5000)=140.87

基本监理收费=140.87×1.0×1.0×1.0=140.87

古建筑保护工程监理收费=140.87(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规定计算。

降低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并设置收费上限。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510亿元的为0.035%1050亿元的为0.008%50100亿元为0.006%100亿元以上为0.004%。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并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仍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规定执行。按《办法》附件规定计算的收费额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00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500-1000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5000-100000.25%0.1%0.2%
10000-1000000.05%0.05%0.05%
100000以上0.01%0.01%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l+2.8+2.75+14+2=22.55(万元)

审计

审计标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一般可按工程费用的3‰进行测算。

)工程保险费

1.不投保的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

2.不同的文物保护工程可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投保险种,根据投保合同计列保险费用。编制投资估算和预(概)算时可按工程费用的比例估算。

3.不包括已列入施工企业管理费中的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

十一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的内容

1)建设项目场地准备费是指建设项目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进行的场地平整和对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

2)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是指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未列入工程费用的临时水、电、路、气、通信等其他工程费用和建设单位的现场临时建(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费用,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或桥梁的加固、养护、维修等费用。

2.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的计算

1)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程统一考虑。建设场地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应进入工程费用中的总图运输费用中。

2)新建项目的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应根据实际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改扩建项目一般只拆除清理费。

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工程费用×费率+拆除清理费

3)发生拆除清理费时可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或主材费、设备费的比例计算。凡可回收材料的拆除工程采用以料抵工方式冲抵拆除清理费。

4)此项费用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施工单位临时施费用。

二、无形资产费用

(一)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1.按专利使用许可协议和专有技术使用合同的规定计列;

2.专有技术的界定应以省、部级鉴定批准为依据;

3.项目投资中只计需在建设期支付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使用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4.一次性支付的商标权、商誉及特许经营权费按协议或合同规定计列。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商标权或特许经营权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5.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变送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如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投资但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应作无形资产处理。

三、预备费

预备费或不可预见费是以总预(概)算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和第二部分“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的百分比计算文物保护工程建设期超过1年时,建议在编制预(概)算时充分考虑价格变化因素。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中工程咨询预备费费率参考标准,工程概(预)算阶段的预备费率为46%,项目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对于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预备费率1-3%。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不可预见费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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