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GMP检查 细则

GMP检查 细则

来源:99网
序号 GMP指南条款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一节-原则 第5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1 2 第6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3 第7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 4 第:质量保证是质量体系的一部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进行。 5 第9条: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管理职责明确; (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六)确认、验证的实施; (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八)每批产品经质量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 (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6 第10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制定生产工艺,系统的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二)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 (三)配备所需的资源,至少包括:1、具有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2、足够的厂房和空间3、使用的设备和维修保障;4、正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标签;5、经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6、适当的贮运条件 (四)应当使用准确、易懂的语言制定操作规程; (五)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够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六)生产全过程应当有记录,偏差均经过调查并记录; (七)批记录和发运记录应当能追溯批产品的完整历史,并妥善保存、便于查阅; (八)降低药品发运过程中的质量风险; (九)建立药品召回系统,确保能够召回任何一批已发运销售的产品; (十)调查导致药品投诉和质量缺陷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质量缺陷再次发生 第三节-质量控制 7 第11条:质量控制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8 第12条: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一)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设备、仪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 (二)应当有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以确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由经授权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取样;(四)检验方法应当经过验证或确认; (五)取样、检查、检验应当有记录,偏差应当经过调查并记录; (六)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或检验;除最终包装容器过大的成品外,成品的留样包装应当与最终包装相同。 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 1.查看企业是9 第13条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2.查看企业是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 理的原则,对3.抽查一个以险管理理念和1.查看企业制评估 10 第14条应当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以保证产品质量 2.抽查一个以量风险进行评1.查看企业是第15条质量风险管理过程所采用的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应当与存在风形式及形成的11 险的级别相适应 2.抽查企业供是否符合本条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原则 1、查看企业组12 第16条:企业应当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企业应当设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 2、查看企业立的质量管理13 中药制剂 应考虑是否满附录第5条相1、查看质量管及到研发工作中的职责与作2、查看文件管第17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负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关的文件; 有关的文件。质量管理部门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 3、抽查部门文认是否经过质4、查看是否存14 1.查看管理人资质,确认是第1: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的职责要求 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岗位职责不得遗漏,交叉的职责应当有明确规定。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所有人员应当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2、查看组织机训和继续培训。 管理人员和操3、查看各部门4、查看人员岗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是制品”附录第求 中药制剂 1.专职负责中片质量管理的具备以下条件2.专职负责中片质量管理的以下工作 15 现场检查请结1、查看关于职第19条:职责通常不得委托给他人。确需委托的,其职责可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括对委托范围的指定人员 2、查看职责的第二节-关键人员 1、了解企业的16 2、查看关键人否互相兼任;3、查看质量受质量受权人独第20条: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生物制品 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应考虑是否满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附录第6条相受权人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 理负责人、质质量受权人应业知识(微生免疫学、生物学等),并能够理中履行职责1、查看企业负17 18 19 20 第21条: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2、是否规定其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履行其职责。 3、是否维护质权。 第22条:生产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1.查阅生产管(二)主要职责:1、确保药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药品质量;2、确保严格执行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操作规程;3、确保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经过指定人员审核并送交质量管理部门;4、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5、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6、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2.查阅生产管过必要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23条:质量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1、查阅质量管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1、确保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符合经注册批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2、确保在产品放行前完成对批记录的审核;3、确保完成所有的检验;4、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的操作规程;5、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6、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和检验结果超标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7、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8、监督厂房和设备的2、查阅质量管维护,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9、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确认或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确认或验证方案和报告;10、确保完成自检;11、评估和批准物料供应商;12、确保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投诉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13、确保完成产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提供稳定性考察的数据;14、确保完成产品质量回顾分析;15、确保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24条: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通常有下列共同的职责:(一)审核和1、查阅生产管批准产品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文件; 的共同的职责(二)监督厂区卫生状况; (三)确保关键设备经过确认; (四)确保完成生产工艺验证; (五)确保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2、对于所要求(六)批准并监督委托生产; (七)确定和监控物料和产品的贮存条件; (八)保存记录; (九)监督本规范执行状况; (十)监控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 第25条:质量受权人 1、查阅质量受(一)资质: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求; 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 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21 立履行其职责。 (二)主要职责:1、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质量活动;2、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3、在产品放2、查阅质量受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第2项的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 第三节-培训 1、查看是否制2、查看培训管22 3、查看培训管第26条:企业应当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应当有经生产管理负责人与规程一致;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或批准的培训方案或计划,培训记录应当予以保存。 4、查看年度培5、查看年度培更控制等手段6、检查所进行1、通过查阅相条款有关的人岗位操作、岗2、抽查岗位人3、考查企业是23 无菌药品 应同时考虑是品”附录第2第27条:与药品生产、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应当经过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与1.凡在洁净区岗位的要求相适应。除进行本规范理论和实践的培训外,还应当有相关法规、相应括清洁工和设定期培训,使岗位职责、技能的培训,并定期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 符合要求。培括卫生和微生识。未受培训外部施工人员生产期间需进当对他们进行和监督 24 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物制品”附录从事生物制品质量控制及其括清洁、维修其生产的制品操作进行专业要求的培训。第2:高风险操作区(如:高活性、高毒性、传染性、高致敏性物料的生产区)1、检查高风险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培训。 上岗 2、专门的培训知识,工作技第四节-人员卫生 25 第29条:所有人员都应当接受卫生要求的培训,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卫生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的风险。 1、查看培训方学方面的培训2、查看企业是作规程包括:卫生要求与洁3、对操作规程无菌药品 应同时考菌药品”附录要求 第30条:人员卫生操作规程应当包括与健康、卫生习惯及人员着装相关的内容。生1、查看人员卫产区和质量控制区的人员应当正确理解相关的人员卫生操作规程。企业应当采取措否包括与健康施确保人员卫生操作规程的执行 告、工作着装门、岗位和数带入生产区、2、查看不同洁26 3、查看上述人无菌药品 应同时考“无菌药品”关要求 27 1、查看企业是第31条:企业应当对人员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健康相关的管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健康检查,以后每年至少一次健康检查。 2、是否建立个是否是在体检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是制品”附录第求 1、查看企业是2、抽查出现上28 无菌药品 第32条: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体表有伤口、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应同时考虑是品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品”附录第229 生物制品 应当同时考虑制品”附录第1、查看对进入致; 2、可抽查相关第33条:参观人员和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和质量控制区,特殊情况确需人员进入生产进入的,应当事先对个人卫生、更衣等事项进行指导。 指导等; 3.检查各个生1、查看相关更30 2.结合“无菌工作服设计是别相适应,其区的着装要求D级洁净区:第34条: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更衣。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子或鞋套。应方式应当与所从事的工作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 C级洁净区:处收紧的连体不脱落纤维或A/B级洁净区应当塞进衣领灭菌且无颗粒套,裤腿应当作服,不脱落3、查看洁净服4、查看不同洁无菌药品应同“无菌药品”相关规定 1、应当按照操手,尽可能减染或将污染物2.洁净区所用处理方式应当带有污染物,应当按照相关作服的清洗、好单独设置 第35条:进入洁净区生产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 31 1、查看相关管2、现场是否有32 第36条:生产区、仓储区应当禁止吸烟和饮食,禁止存放食品、饮料、香烟和个人1、查看相关的用药品等非生产用物品 2、现场看或抽1、查看相关的33 第37条操作人员应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表面 2、看现场操作料产品直接接量风险评估的施。 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第一节-原则 1、 查看厂区34 第3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2、 在现场检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药工业洁净厂款要求 3、 查看厂房无菌药品应同“无菌药品”2的相关要原料药应同时“原料药”附求 35 为确保最大限应充分考虑周有严重污染的第39条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技术手段避免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检查员应注意处理厂、火电制措施。 1、企业是否合对于建设后的业在厂房设计相互影响的因36 第40条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相互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2、查看企业生生活区是否分1、 查看企业始终能够满足37 2、 厂房设施第41条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应当按照详的完好标准,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3.查看是否按4.建议企业在当措施避免维1、 查看企业评估,可参考纸,查看温度2、 关注洁净3、 有防爆要查防爆灯具的38 第42条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4、 查看企业及相关的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5、 现场检查是否设置在影点(湿度)、回6、 查看温湿7、 对照记录1、 查看企业的控制系统(39 2、 查看仓储第43条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他动物进入。应当采取书面规程,规必要的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定期检查维护染。 3、 查看企业品是否造成污1、 查看企业作人员的直接2、 查看企业员进入洁净区40 第44条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3、 参观人员需要进入的,的措施如门禁41 第45条应当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 1、 查看厂房更改造过程,2、 查看是否理要求,及时3、 根据现场进行风险评估图纸文件不规第二节-生产区 42 第46条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二)生产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高检查企业是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1、药品),必须采用专用和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青霉素类药品产尘量大的用情况 操作区域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当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三)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如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四)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五)用于上述第(二)、(三)、(四)项的空气净化系统,其排风应当经过净化处理 (六)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2、对于生产如(如青霉素类(如卡介苗或生物制备而成业 3、对于生产β场是否使用专产区严格分开4、空调净化系放均应通过有造成污染 5、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 6、应检查本条否经过净化处备日志、批记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是1.生产过程中殊要求 2.生物制品的行,未列出的洁净度级别 B级背景下的局部A级 C级 D级 3.在生产过程情况,采取相产方式、使用4.灭活疫苗(交替使用同一污染措施,必5.卡介苗和结涉及活生物的6.致病性芽孢毒梭状芽孢杆7.其他种类芽品时,在任何8.使用密闭系和重组DNA制9.无菌制剂生作有致病作用无菌工艺处理的洁净区 10.有菌(毒)气不得循环使菌过滤器排放1.了解企业的2.检查其生产产品、成品储43 第47条生产区和贮存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地存放设备、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避免不同产品或物料的混淆、交叉污染,避免生产或质量控制4.是否有防止操作发生遗漏或差错。 5.检查应关注生产操作区、具存放间 生物制品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生物制品附录第29条的相关要求 第4应当根据药品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外部环境状况等配置空调净化系统,使生产区有效通风,并有温度、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过滤,保证药品的生产环境符合1.查看空调净要求。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帕斯卡。风速)、温湿度必要时,相同洁净度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品生产工序环度。口服液体和固剂、腔道用药、表皮外用药等非无菌制剂生产的暴露工序区域及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的暴露工序区域,应当参照“无菌药品”附录中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可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对该区域采取适当的微2.查看企业制生物监控措施。 3.检查生产区存放” 44 3.查看空调净4.对于同级别能区与称量、和气流流向 5.对照本条款表皮外用药品材料最终处理准及依据 无菌药品应同第3的相关1.应当根据产级别。每一步降低产品或所2.洁净区的设的标准。 3.无菌药品生灌装区、放置装配或连接操单向流系统在应当有数据证内,可使用较所处的背景区骤的洁净区。悬洁净度静级别 ≥A级 3B级 C级 D级 3334、应该按以下4.1根据洁净位置并进行日4.2在关键操浮粒子监测。子计数器时,测的频率及取损坏。灌装或的悬浮粒子出4.3在B级洁对相邻A级洁4.4悬浮粒子的影响; 4.5日常监测量不同; 4.6在A级洁粒子时,应当4.7生产操作自净后,洁净4.8应当按照行动态监测。但自净时间应4.9应当根据对规定的洁净5、应当对微生沉降菌法、定法)等,动态当包括环境监6、对表面和操操作监测外,洁净区微生物洁净浮游度cfu/m级别 A级 <1 B级 10 C级 100 D级 200 注: (1)表中各数(2)各个沉降连续进行监测7、应当制定适中应当详细说无菌药品的生洁净度级别 C级背景下的局部A级 C级 D级 注:(1)此处为广口瓶、容(2)此处的高菌或不在密闭洁净度级别 B级背景下的B级 C级 D级 注: (1)轧盖前产(2)根据已压盖操作可选择当至少符合A8、在任何运行区域的正压,清洁的与产品用或生产某些空气净化系统生产操作的设9、应当能够证录像) 10、应设送风间安装压差表11、轧盖会产置。不单独设影响 12、无菌药品洁净度级别。认仍能达到规13、如企业采用隔离操作技术或吹灌封技术还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无菌药品”附录第14条和17条的要求 原料药应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3条的相关要求中药制剂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13至1条的相关要求1.对新厂区,规定,看厂房45 第49条洁净区的内表面(墙壁、地面、天棚)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避免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必要时应当进行消毒。 2.查看洁净室灯具与墙壁或3、查看沽净区上述要求 无菌药品应同时专虑是否满足\"无商药品\"附录第43至45条的相关要求l现场检查洁净看是否有难于46 第50条各种管道、照明设施、风口和其他公用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应当尽可能在生产区外部对其进行维护。 2.查看厂房巡3、检查企业对l现场检查地漏无防止倒灌的47 48 第51条排水设施应当大小适宜,并安装防止倒灌的装置。应当尽可能避免明沟排水;不可避免时,明沟宜浅,以方便清洁和消毒。 无菌药品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无菌药品\"附录第2条的相关要求检查企业是否第52条制剂的原辅料称量通常应当在专门设计的称量室内进行。 量设施.如:后护操作人员 2.检查是否使1.确认产尘操求。现场检查2.如无相对负的除尘系49 第53条产尘操作间(如干燥物料或产晶的取样、称量、混合、包装等操作间)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或采取专门的措施,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并便于清洁。 中药制剂应同时考虑是再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8-11条的相关要求 1、检查包装操50 第54条用于药品包装的厂房或区域应当合理设计和布局,以避免混淆或交叉污染。如同一区域内有数条包装线,应当有隔离措施。 2、如同一区域l现场检查厂房对于有避光要51 第55条生产区应当有适度的照明,目视操作区域的照明应当满足操作要求。 2检查厂房照明检测(如灯检1.检查中间控质量风险 52 第56条生产区内可设中间控制区域,但中间控制操作不得给药品带来质量凤险。中2.同时,应考间控制一般在单独、专用的操作间进行:对于包装的中问过程控制.一般在包装生产(线)民域内设置过程控制台。 原料药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5条的相关要求第三节-仓储区 l查看企业是否53 2.根据企业常第57条仓储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存放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判断仓储区空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 3.查看物料和运并按不同质54 第5仓储区的设计和建造应当确保良好的仓储条件,并有通风和照明设施。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物料或产品的贮存条件(如温湿度、避光)和安全贮存的要求,并进行检查和监控。 1、查看仓储区2、现场考察储光照)和安全贮3、现场检查温特殊储存条件4、检查温、湿5、库房温湿度分布试验。查性。 中药制剂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19至2条的相关要求1.企业应对物55 第59条高活性的物料或产品以及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贮存于安全的区域。 2.现场检查高安全防护、防56 第60条接收、发放和发运区域应当能够保护物料、产品免受外界天气(如两、雪)的影晌。接收区的布局和设施应当能够确保到货物料在进入仓储区前可对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清洁 l检查仓储区是(如雨、雪)的2.在这一区域的清洁 1、查看待验区2.查看待验区57 第61条如采用单独的隔离区域贮存待验物料,待验区应当有醒目的标识,且只限于经批准的人员出入。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物料或产品应当隔离存放。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替代物理隔离,则该方法应当具有同等的安全性 3.查看防止待4.查看企业是企业采用其他证,以证明该l查看取样区的58 第62条通常应当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如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应当能够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 2查看取样区的物料污染、交3.查看取样区4.如果在生产污染、混淆和第四节-质量控制区 1.查看企业质59 第63条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生物检定、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还应当彼此分开。 2.生物检定、3、微生物限度共和国药典》1.检查实验室的接收/贮存区理化分析室、冷热分开、天2.查看实验室和交叉污染; 60 3.样品处置区的空间 微生物检测室无菌检测室:万保证环境条件微生物限度检第条实验室的设计应当确保其适用于预定的用途,并能够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阳性对照室:用应当有足够的区域用于样品处置、留样和稳定性考察样品的存放以及记录的保存。 用生物安全柜流,阳性对照抗生素效价测作台下完成 检查微生物实菌检查操作时同时作沉降菌生物实验室作浮粒子及沉降做无菌室及层器检漏试验,61 62 中药制剂应同“中药制剂”关要求 检查有特殊要第65条必要时,应当设置专门的仪器室,使灵敏度高的仪器免受静电、震动、潮湿光谱仪、原子或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 或者放在设有处理生物样品第66条处理生物样品或放射性样品等特殊物品的实验室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生物制品生1、 查看实验GB14925的有关2、 检查试验证》和《实验如清洁级,SP63 第67条实验动物房应当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其设计、建造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有的空气处理设施以及动物的专用通道。 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是品”附录第30求 第五节-辅助区 第6休息室的设置不应当对生产区、仓储区和质量控制区造成不良影响。 应检查是否可1、 更衣2、 关系65 第69条更衣室和盥洗室应当方便人员进出,并与使用人数相适应。盥洗室不得与生产区和仓储区直接相通。 无菌药应同时“无菌31条的1、 维修第70条维修间应当尽可能远离生产区。存放在洁净区内的维修用备件和工具,应当放置在专门的房间或工具柜中。 66 2、 应检看洁净第五章-设备 第一节-原则 1、查看企业是理规程; 检查是否有记录。 2、生产设备应消毒和日常保3、现场检查并3.1所选设备脱落物,不得3.2清洗、消设施 3.3设备应安毒/灭菌、维护查看设备是否67 第71条: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应当尽可能降低产品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风险,便于操作、清洁、维护、以及必要3.4生产设备时进行的消毒或灭菌。 无菌药品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无菌药品”附录第1的相关要求 原料药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7的相关要求 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是第72条:应当建立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操作规程,并有相应的记录。 68 否满足“生物制品”附录第2425条的相关要求 1、设备使用、否有可操作2、操作记录是1、检查是否建69 第73条:应当建立并保存设备采购、安装、确认的文件和记录。 2、检查企业是产品质量、3、检查上述文性回顾等工作第二节-设计与安装 1、检查体现本分析、用户需2.检查设备材是否有不易清洁、易清洗或与药液接触的腐蚀的要求;3、检查滤材材70 无菌药品 第74条:生产设备不得对药品质量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应同时考备表面应当平整、光洁、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得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吸附虑是否满足“无药品或向药品中释放物质。 菌药品”附录第36、37和41条的相关要求 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生物制品”附录第2条的相关要求71 第75条:应当配备有适当量程和精度的衡器、量具、仪器和仪表。 在检查中,结适当的精度和1、应检查清洗72 第76条:应当选择适当的清洗、清洁设备,并防止这类设备成为污染源。 2、现场检查清清洗、清洁设产生污水返流1、查看企业是用食用级或级73 2、查看防止设建议考查设备3、检查设备文质量标准,使第77条: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应当尽可能当是指拟使用使用食用级或级别相当的润滑剂。 证明其与食用4、现场检查设原料药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条的相关要求1、检查生产用74 第7:生产用模具的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发放及报废应当制定相应操作规程,设专人专柜保管,并有相应的记录 2、现场检查其设有专人专柜第三节-维护和维修 1、检查文件,计划,并有相保护,维修或2、查相应的记了解设备维修75 第79条: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 无菌药品 应同时考虑满附录第39条相1、检查企业制良好的状态,1.1设备名称1.2负责部门1.3具体的维1.4维修或维第80条:应当指定设备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和操作规程,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应当有相应的记录 2、查看相关的76 3、查看是否有相关程序执行无菌药品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无菌药品”附录第10条的相关要求 1、应依据企业生改造和重大77 第81条:经改造或重大维修的设备应当进行再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2、查看实际发第四节-使用与清洁 78 第82条: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都应当由明确的操作规程。 79 第83条生产设备应当在确认的参数范围内使用 查阅企业的设和检验设备。查看企业的生检查各设备在使用。 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是应当定期确认80 第84条应当按照详细规定的操作规程清洁生产设备。生产设备清洁的操作规程应1.检查企业是当规定具体而完整的清洁方法、清洁用设备或工具、清洁剂的名称和配制方法、去除前一批次表示的方法、保护易清洁设备在使用前免受污染的方法、已清洁设备最2.查看企业制长的保存实现、使用前检查设备清洁状况的方法,使操作者能以可重现的、有效的确认操作人员方式对各类设备进行清洁。如需拆装设备,还应当规定设备拆装的顺序和方法;如生物制品 需对设备消毒或灭,还应当规定消毒和灭菌的具体方法、消毒剂的名称和配置方法。应同时考虑是必要时,还应当规定设备生产结束之清洁前所允许的最长间隔时限 用于活生物管道系统、应为疏水性体污染的物明显标志 1.查看已清洁否有被污染的81 第85条易清洁的生产设备应当在清洁、干燥的条件下存放。 2.查看清洁规82 1.查看企业是否一招时间顺第86条用于药品生产或检验的设备和仪器,应当有使用日志,记录内容包括使用、追溯性; 清洁、维护和维修情况以及日期、时间、所生产及检验的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 2.日志内容是时间、所生产1.检查设备文83 第87条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表明设备编号和内容物(如名称、规格、2.检查现场、规定,标识是批号);没有内容物的应当表明清洁状态 1.检查设备管84 第8不合格的设备如有可能应当搬出生产和质量控制区,未搬出前,应当有醒2.检查生产和目的状态标识。 是否有醒目的1.检查设备文85 第条主要固定管道应当标明内容物名称和流向。 2.检查现场应用工程系统(第五节-校准 第90条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仪表、记1.查看上述计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校准的量程范围应当涵准记录和原始86 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 2.现场检查其检定合格证。第91条应当确保生产和检验使用的关键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87 1.查看是否制仪器经过校准,所得出的数据准确、可靠 2.检查校准操校准; 3.抽查关键设校准的要求,1.检查企业校具有足够的工88 第92条应当使用计量标准器具进行校准,且所用计量标准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校准记录应当标明所用计量标准器具的名称、编号、校准有效期和计量合格2.检查校准工证明编号,确保记录的可追溯性。 计量标准器具3.检查检验记 90 第93条衡器、器具、仪表、用于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以及仪器应当有明显的标识,查看相关设备标明其校准有效期 时核对国家法1.结合校准台第94条不得使用未经校准、超过校准有效期、失校准的衡器、量具、仪表以及用有效期、失校于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 2.检查企业对发生,应检查1.检查企业是第95条在生产、包装、仓储过程中使用自动或电子设备的,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定和检查操作规91 期进行校准和检查,确保其操作功能正常。校准和检查应当有相应的记录。 2,检查企业是查记录内容是第六节-制药用水 第96条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质量标准及1.查看企业所相关要求。制药用水至少应当采取饮用水。 国药典》要求2.查看纯化水92 原料药应同时“原料药”附要求 1.检查工艺用的标准操作过艺流程示意图制备、储存和中应阐明系统围、清洁消毒点位置、编号第97条水处理设备及其输送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应当确保制药用水达过设定范围时93 到设定的质量标准。水处理设备的云兄不得超出其设计能力。 措施等内容;2.注意监察系3.纯化水和注方法清洁、消4.储罐的通气5.按之水工艺现场检查 6.检查系统验7.结合企业生处理能力。 94 95 1.查看水桶设料是否无毒、第9纯化水、注射用水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当无毒、耐腐蚀;储罐的通2.现场检查结气口应当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死角、盲疏水性除菌滤管 3.查看工艺用考:支管的长1.现场检查纯防止微生物的第99条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贮存和分配应当能够防止微生物的滋生。纯化2.检查纯化水水可采用循环,注射用水可采用70℃以上保温循环。 用其他有效防3.检查水系统污染控制情况1.查看企业是第100条应当对制药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有相应的记录 96 2.检查企业是3.检查企业对97 第101条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纯化水、注射用水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有相关记录。1.检查企业制发现制药用水微生物污染达到警戒限度、纠偏限度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处理。 2.检查企业是的警戒限度和1、查看物料清单或合格供应商清单、库存物料实物、物料内控质量认生产所用物料是否均有内控标准 2、查看上述内控标准的制定依据,确认内控标准是否与相应的现行民共和国药典》、局颁标准、行业标准或注册标准等国家标准要求一足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要求。使用药品上直接印字的油墨,查看该符合食用级标准。检查进口原辅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进口管理规定《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用辅料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化学药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 第102条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当符合食用标准要求。进口原辅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进口管理规定 3、抽查物料进厂检验记录,确认是否严格按内控标准检验并出具报企业留存的生产供应商检验报告,确认检验项目和结果符合相应的要求 无菌药品无菌药品包括无菌制剂和无菌原料药,物料的质量标准在包括微生物限度、细菌内毒素或热原检查项目。应查看物料的内控结合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和中间控制方法、评估物料质量标准项目和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原料药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11条、25条和26条1、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工艺用水至少应当符合纯化水的质量标准 2、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物料的特供应商的质量评估情况,确定合理的物料质量标准 3、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生产中使用的某些材料,如工艺助剂、垫圈或可能对质量有重要影响时,也应当制定相应材料的质量标准 第103条应当建立物料和产品的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1、对物料应关注以下内容: 差错。 物料和产品的处理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执行,并有记录。 1.1.查看物料的相关管理规定、操记录,确认是否涵盖以下所有环节:物料接收、请验、取样、放储存、发放(至生产);生产部门物料领取(从库房)、车间暂存、称料、暂存(待投料);不合格的物处理(销毁或退货等)。 2、对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关注以下内容: 对于生产周期中需要把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移交到库房进行暂存或寄存,以备后续生产的 1.2.通过核对,确认操作规程是否规定的要求,记录是否反映操作规情况,记录内容是否涵盖了各环节作、过程、发生时间、参与人员、据(如数量、重量、体积)、现象发现包装破损、物料信息与订单结论(如是否来自合格供应商、是收标准) 1.3.查看物料(接收后)被赋予的确认是否包括内部编码、批号、质验、合格、不合格)、取样痕迹(封口处理方式)、取样件数是否符1.4.检查储存条件、物料复验、取相关规定和要求、出现偏差后的相序 1.5.通过查看相关文件记录、考察的有效性及可追溯性;——每批物台账和货位信息标识,历史信息清晰、相互一致、便于查询、及时实物相符; ——相关文件记录是否保存足够以便开展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调查1.6.查看不合格物料的处理程序理情况,确认是否单独存放、有物专库上锁),及时按规定处理(如有记录 2.1.查看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如涉及)规程、操作规程和记录否涵盖以下所有必要的环节: ——生产部门:将包装产品或待包交至库房; ——库房: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生产部门、入库或寄存)、储存、生产或包装); ——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或待包装收、储存、处理(销毁或返工等2.2.通过核对,确认操作规程是否规定的要求,记录是否反映操作规情况,涵盖了个环节的重要操作生时间、参与人员、相关的数据等; 2.3.通过查看相关文件记录、考察和待包装产品(包括不合格品)库涉及)的有效性及可追溯性; ——对每批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结果和放行审核意见(如涉及)是确认、确保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可流入下一环节;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的库货位信息标识,历史信息是否完相互一致、便于查询、及时更新、符; ——相关文件记录是否保存足够以便开展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调查2.4.查看不合格中间产品或待包处理程序和实际处理情况,确认是放、有物料隔离(如专库上锁),定处理(如销毁)并有记录。 3.1.查看产成品及退货/召回产品规程、操作规程和记录,确认是否所有环节: ——生产部门:将成品移交至库——库房:成品接收(从生产部门寄存)、储存、发货; ——退货或召回产品:接收、储存销毁)。 3、对成品应关注以下内容: 3.2.通过核对,确认操作规程是否规程的要求,记录是否反映操作规情况,涵盖了各环节的重要操作生时间、参与人员、相关的数据等 3.3.通过查看相关文件记录、考察退货/召回产品库存管理的有效性性; ——对每批成品检验结果和放行是否进行了确认,确保产品放行售; ——产成品及退货/召回产品的库货位信息标识,历史信息是否完相互一致、便于查询、及时更新、符; ——相关文件记录是否保存足够以便开展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调查3.4.查看不合格产品的处理程序理情况,确认是否单独存放、有物专库上锁),及时按规定处理(如有记录。 原料药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12~19条的规定要求: 1.进厂物料应当有正确标识,经取样(或检验合格)后,可与现有储槽中的溶剂或物料)混合,经放行后混合物料方可使用。应当有料错放到现有库存中的操作规程; 2.采用非专用槽车运送的大宗物料,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来自槽交叉污染; 3.大的贮存容器及其所附配件、进料管路和出料管路都应当有适当4.应当对每批物料至少做一项鉴别试验。如原料药生产企业有供应统时,供应商的检验报告可以用来替代其它项目的测试 5.工艺助剂、有害或有剧毒的原料、其它特殊物料或转移到本企业场地的物料可以免检,但必须取得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物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还有对其容器、标签和批号进行目检予免检应当说明理由。 6.应当对首次采购的最初三批物料全检合格后,方可对后续批次进目的检验,但应当定期进行全检,并与供应商的检验报告比较。应估供应商检验报告的可靠性、准确性; 7.可在室外存放的物料,应当存放在适当容器中,有清晰的标识,和使用前应当进行适当清洁; 8.必要时(如长期存放或贮存在热或潮湿的环境中),应当根据情况物料的质量,确定其适应性。 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生物制品”附录第34~37条和第39~42条的1.生产和检定用细胞需建立完善的细胞库系统(原始细胞库、主代工作细胞库)。细胞库系统的建立、维护和检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典》的要求; 2.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应当建立完善的种子批系统(原始种子批、批和工作种子批)。菌毒种种子批系统的建立、维护和检定应当符合民共和国药典》的要求; 3.应当通过连续批次产品的一致性确认种子批、细胞库的适应性。细胞库建立、保存和使用的方式,应当能够避免污染或变异的风险4.种子批或细胞库和产品之间的传代数目(倍增次数、传代次数)批准注册资料中的规定一致,不应随生产规模变化而改变; 5.在指定人员的监督下,经批准的人员才能进行种子批和细胞库操批准不得接触种子批和细胞库;明确的标签。冷藏库的温度应当 6.种子批与细胞库的来源、制备、贮存及其稳定性和复苏情况应当储藏容器应当在适当温度下保存,并有有连续记录,氮液贮存条件当的监测。任何偏离贮存条件的情况及纠正措施都应记录。库存台期保存; 7.不同种子批或细胞库的贮存方式应当能够防止差错、混淆或交叉产用种子批、细胞库应当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在不同地点分别保存失; 8.在贮存期间,主代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储存条件应当一致;主代工作细胞库的储存条件应当一致。一旦取出使用,不得再返回库内中药制剂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3条、第22条、第2的要求; 1.中药制剂的质量与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中药材前处理和中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以及中药材前处理、工艺控制。在中药材前处理以及中药提取、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施控制微生物污染,防止变质; 2.贮存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定期养护管理,仓库应当保持空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或采取安全有效的养护方法,防止昆虫、鸟类或物等进入,防止任何动物随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带入仓储区而造成污污染; 3.鲜用中药材采收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投料,可存放的鲜用中药取适当的措施贮存,贮存的条件和期限应当有规定并经验证,不得量和预定用途有不利影响; 4.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贮存期间各种养护操作应当有记录。 1、检查中,应结合药品GMP规范(2010年修订)正文第十章“质量量保证”第七节“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第255~265条的相关具体第104条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当进行2.查看是否有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的管理规定,规定中是否明质量评估,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评估的程序以及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 购。 3.抽查数个主要物料供应商的确定是否符合上述管理规定要求。 中药制剂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4的要求; 中药材来源应当相对稳定。注射剂生产所有中药材的产地应当与注料中的产地一致,并尽可能采用规范化生产的中药材。 1、查看企业在物料运输方面的管理要求和记录,尤其是对到货物料中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的确认(必要时,针对特殊要求)。对企业内部不同地点之间的运输,还应查看物料从原地点经运输到达这一过程的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交接与监控确认记录等文件; 第105条物料和产品的运输应当能够满足其保证质量的要求,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其运输条件应当予以确认。 物料和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条件要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基于物料或产品质量特性的要求,包括环境温度、湿度、码放要求(如正确方向、防挤压)、运输工具或运输包装的防护能力(如防雨、减震、防破损);另一个是安全方面的要求,如防盗窃(如特殊管理药品)、防火防爆(如有机溶剂)、防泄漏遗撒(如浓硫酸、放射性物质)等。 2、查看企业在产品运输方面的管理要求和记录,尤其是对承运商(物流服务商)承运能力及质量体系的考察与选择,必要的在途过程货确认(均是质量和安全两方面),运输过程监控数据和到货确认证保存(足够的年限,以便调查追溯); 3、查看产品发运质量协议,是否涵盖特殊运输条件要求以及相关的中药制剂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23条的要求; 在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防止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取物以及中药制剂发生变质。 第106条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接收应当有操作过程,所有到货物料均应当检查,以确保与订单一致,并确认供应商已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 物料的外包装应当有标签,并注明规定的信息。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清洁,发现外包装损坏或其它可能影响物料质量的问题,应当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和记录。 每次接收均应当有记录,内容包括: (一)交货单和包装容器上所注物料的名称; (二)企业内部所用物料名称和(或)代码; (三)接收日期; (四)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的名称; (五)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标识的批号; (六)接收总量和包装容器数量; (七)接收后企业指定的批号或流水号; (八)有关说明(如包装状况)。 1、查看企业是否建立了供应商清单和物料接收规程; 1.1.合格供应商信息(如清单或列表)是否发到库房验收人员手中否准确、完整(如是否包含规格、包装规格、生产商及经销商名称受控(如文件编号、版本号、受控章等); 1.2.物料接收操作规程及记录中,是否包括物料规格、数量、效期程条件确认(必要时)、包装完好性检查结论、接收人签名等内容,现物料验收环节的控制目的; 1.3.物料接收(验收)规程中,是否列举了如包装不完整或破损、可疑、标示信息不全或不正确、与订单不符、缺少送货票据或票据疑等情形;如发现上述情形,是否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调2、现场查看物料验收情况是否符合企业规定; 3、检查企业是否核对并保存了供应商发货单据,单据内容是否清晰实(如单据的样式、印章或签名等细节的确认,以防意外非法来源4、检查接收记录是否能反映操作规程的要求,内容是否符合本条中药制剂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17和1的要求; 1.对每次接收的中药材均应当按产地、采收时间、采集部位、药材材外形(如全株或切断)、包装形式等进行分类,分别编制批号并2.接收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提取物时,应当核对外包装上的标中药材外包装上至少应当标明品名、规格、产地、产品批号、生产存条件、生产企业名称、质量合格标志 1、充分采取措施确保物料或成品在放行前处于受控状态,避免混第107条物料接收和成品生产后应当及时按如加贴标识,标识应显眼、明确、以辨; 照待验管理,直至放行。 查看在库物料或产品的质量状态控制情2、货位及发放管理规范、可靠(人工或系统自动方式); 况、相关规程和记录,确认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3、台账清晰、完整、及时、易于查询。 1、查看在库物料和成品的存储和发放/发运现场情况、管理规程、和记录,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 第10物料和成品应当根据其性质有序分批贮存和周转,发放及发运应当符合先进先2、查看实际执行情况是否满足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2.2.是否按品种、批号和规格分别本条款的要求,包括: 2.1.是否根据物料和产品性质(本对环境的要求)分库或分区存放;2.3.发放/发运是否符合先进先出先出的原则。 1、查看仓储管理方式,如涉及计算机化系统,查看计算机化系统验件,有效保证计算机化系统可靠性的相关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数第109条使用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的,应当有确认是否满足防止物料和产品混淆和差错的要求; 相应的操作规程,防止因系统故障、停机等特殊情况而造成物料和产品的混淆和差错。 使用完全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进行识别2、现场检查是否可能发生误操作、操作人员的管理权限是否受控、的,物料、产品等相关信息可不必以书面可货位的实物种类、规格、批号和数量与系统内显示的信息是否一致读的方式标出。 注释:“完全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的概念解释,请参见本书“中第47条术语。 查看原辅料鉴别或核对确认的管理和操作规程,抽查相关记录否按规定对每种物料、每个偏差、每批进货的每一件包装内容物均一鉴别或核对确认。 不采用逐件检验方式,而采用逐件核对确认的方式应关注是否满足第110条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采取核——首先,原辅料不是用于注射剂品种生产; 对或检验等适当措施,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对于原辅料生产商直接供货的情形,企业通过审计确认,原辅辅料正确无误。 已确立相应的程序并经过验证,能够确保单件原辅料的标签不会贴——对于由经销商供应原辅料的情形,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基础应当通过审计确认经销商规范可靠,能确保原辅料自离开其生产企达本企业的整个过程中,其质量没有受到任何不利影响。 如无法满足上述条件,不宜接受核对确认的方式。 1、仓库相关管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本条款要求; 第111条一次接收数个批次的物料,应当按批取样、检验、放行。 2、仓库仓储管理现场情况,抽查相应记录,确认是否按上述要求执应关注同种物料同一批号分次到货接收的情形。 物料标识包括信息标识和质量状态标识。如果完全或部分依靠计算第112条仓储区内的原辅料应当有适当的标赋予识别物料信息和质量状态时,应能达到与传统方式等同的控制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 果。 (一)制定的物料名称和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 1、查看仓库已接收物料的标识信息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清晰(二)企业接收时设定的批号; 固、正确; (三)物料质量状态(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 2、查看相关的管理、操作规程和实际操作情况,考察是否充分确保(四)有效期或复验期。 与实物状态一致。 第113条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 有效期或复验期内的原辅料方可使用。 对照上述“第一百一十三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两条款的要求1、查看原辅料放行程序,抽查相关记录和库房台账,与实物核对,近有效期限或复验期限的原辅料的处理方式和记录,确认是否满足款的要求; 第114条原辅料应当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2、查看库存原辅料质量受到不良影响时的处理程序和相关处理记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 环境温湿度超标、库房设施问题(漏雨、进水、虫鼠活动痕迹等)3、查看复验的相应规定,并抽查是否按照复验程序进行复验管理。是否结合原辅料特性和使用情况适当规定复验要求和复验周期。 原辅料 某些原料药采用“传统发酵”工艺生产,即利用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统方法(如辐照或化学诱变)改良的微生物进行生产。这类原料药分子产品,如抗生素、氨基酸、维生素和糖类。微生物污染(如杂这类原料药的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有严格的预防措施。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44条第(一)款和第46条1.工艺控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内容:工作菌种的维护。 2.1.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方能进入菌场所 2.2.菌种的贮存条件应当能够保持能力达到要求水平,并防止污染 2.菌种的维护和记录的保存 2.3.菌种的使用和贮存条件应有记2.4.应当对菌种定期监控,以确定2.5.必要时应当进行菌种鉴别。 1.应当对生产用动物的健康状况进生物制品 有相应详细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动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生物制动物繁殖和饲养条件、动物健康情品”附录第31条和32条的相关要求; 2.生产用动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典》的要求。 中药制剂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3的要求; 对使用的每种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根据其特性和贮存条件、规定和复验期。 第115条应当由指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配料,核对物料后,精确称量或计量,并作 好标识。 第116条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应 当由他人进行复核,并有复核记录。 对照上述“第一百一十五条”、1.1、称量操作开始前的物料核对“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第117条用于同一批生产的所有配料应当集百一十七条”的要求: 1.2、称量或计量工具的使用是否能中存放,并作好标识。 1、查看称量配料操作规程、记和交叉污染; 录和实际操作 1.3、评估实际生产中是否确保了称数据的准确性,有复核。 2、查看配料的包装措施、存放方式和标识信息,每批产品的生产配中存放,充分防止混淆、差错、交叉污染; 3、查看相关的人员培训和资格确认。 1、查看各阶段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的管理、储存方式、条件和储涉及)规定和相应的支持性依据,包括超过储存期限产品和偏离储品的处理程序; 2、查看实际储存情况、储存条件监控数据、超过储存期限产品和偏件产品的处理情况,是否与企业规定相符。 原料药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2第(六)款和第34和(四)款的要求 1.生产操作: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应当在适宜的条件下存放,用性; 2.1.容器应当能够保护中间产品和使其在运输和规定的条件下不变质染。容器不得因与产品发生反应、第11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在适当2.原料药或中间产品的包装: 或吸附作用而影响中间产品或原的条件下贮存。 量; 2.2.应当对需外运的中间产品或原器进行封装措施,便于发现封装状中药制剂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39条和第43条第(四)款的要求 2、中药提取的委托生产还应当注项,并在委托生产合同中确认: 中药提取物的包装容器、贮存条件限。 1.应当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中间产品的特性和包装方式以及稳结果,确定其贮存条件和贮存期限第119条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明确标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 (一)产品名称和企业内部的产品代码; 查看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的标识信息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是(二)产品批号; 完整、正确、不易造成误解或混淆,如从产品名称是否能够区分出(三)数量或重量(如毛重、净重等); 格和工序阶段。 (四)生产工序(必要时); (五)产品质量状态(必要时,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 第120条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和控制要求与原辅料相同。 第121条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发放,并采取措施避免混淆和差错,确保用于药品生产的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请参考本章“第一节原则”和“第二节原辅料”中的相关条款和检容进行检查。 查看包装材料发放管理操作规程、抽查相关记录、与实物核对,并操作过程,确认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 1、查看印刷包装材料设计、审核、批准的操作规程; 第122条应当建立印刷包装材料设计、审核、批准的操作规程,确保印刷包装材料印制的内容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一致,并建2、查看是否保存了印刷包装材料实样原版; 立专门的文档,保存经签名批准的印刷包装3、抽查具体品种的包装标签备案批件和说明书批准文件,与企业保材料原版实样。 包装材料原版实样相核对,确认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 第123条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变更时,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产品所用的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正确无误。宜收回作废的旧版印刷模板并予以销毁。 第124条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妥善存放,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切割式标签或其他散装印刷包装材料应当分别置于密闭容器内储运,以防混淆。 查看印刷包装材料版本管理和版本变更相关的规程,抽查相应记录印商签订的相关协议,确认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 查看印刷包装材料的存放情况(包括区域与相关管理措施)、切割式他散装印刷包装材料(如涉及)发放时的转运方式和操作情况,并看相关的管理、操作规程和记录,确认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 查看印刷包装材料发放规程和记录,确认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 第125条印刷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保管,并根据企业不同的生产组织形式,印刷包装材料可以逐批发放,也可按照操作规程和需求量发放。 放多批,后者中应注意考查生产部门领取后的储存和使用是否有相和操作要求,并按要求执行。此外,应特别关注剩余包装材料退回或生产车间物料暂存间)情形下的管理情况。 第126条每批或每次发放的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印刷包装材料,均应当有识别标识,标明所用产品的名称和批号。 第127条过期或作废的印刷包装材料应当应予以销毁并记录。 查看已发放的包装材料的标识信息、相关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确足本条款的要求。 查看过期或作废的印刷包装材料的相关处理程序和记录,与实物(核对,确认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 第12成品放行前应当待验贮存。 查看成品入库及放行的相关程序和记录、成品实际管理情况、现场成品是否有待验标识,确认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 1、对照产品的法定质量标准,查看企业关于成品贮存条件的规定,企业实际储存和相关管理情况, 包括相应的监测记录,确认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 第129条产品的贮存条件应当符合药品注册批准的要求。 2、对于温度敏感(如冷藏保存)的成品,应查看对生产过程(如灯等超出贮存条件范围的温度控制 要求和时间要求,以及相应的验证数据。 查看上述药品(涉及到的)验收、贮存和管理规程及其制定依据,规要求相对照,另外查看实际的验收、贮存和管理情况,包括相应确认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1、品和精神药品,可结合以下法规、规章进行检查: ——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令第442号); ——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052、医疗用毒性药品,可结合以下法规进行检查: 第130条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令第23号); 药品(包括药材)、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3、放射性药品,可结合以下法规、规章进行检查: 毒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的验收、——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令第25号); 贮存、管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号); 4、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可结合以下法规、规章进行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令第445号)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 注释: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主要指化学试剂,由安监局、公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查看不合格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储存地点、控制和每件包装上的标识信息,对照相关的管理、操作规程和记录,确第131条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足本条款要求。 产品和成品的每个包装容器上均应当有清晰中药制剂 醒目的标志,并在隔离区内妥善保存。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12条的要求; 中药提取后的废渣如需暂存、处理时,应当有专用区域。第132条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查看不合格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处理程序和记录产品和成品的处理应当经质量管理负责人批情况(如实物)相对比,确认是否满足本条款要求。 准,并有记录。 第133条产品回收需经预先批准,并对相关1、产看有关产品回收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是否满足本条款的的质量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决定是否回收。回收应当按照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并有相应记录。回收处理后的产品应当按照回收处理中最早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2、抽查反映实际回收情况的相关文件、包括质量风险评估过程和结确定有效期。 操作记录、回收处理后所得产品有效期限,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原料药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3的要求: 物料和溶剂的回收: 1、回收反应物、中间产品或原料药(如从母液或滤液中回收),批准的回收操作规程,且回收的物料或产品符合与预定用途相适应准; 2、溶剂可以回收。回收的溶剂在同品种相同或不同的工艺步骤中的,应对回收过程进行控制和监测,确保回收的溶剂符合适当的质回收的溶剂用于其他品种的,应当证明不会对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3、未使用过和回收的溶剂混合时,应当有足够的数据表明其对生适用性; 4、回收的母液和溶剂以及其他回收物料的回收与使用,应当有完溯的记录,并定期检测杂质。 第134条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般查看返工、重新加工(后者仅允许原料药在必要时涉及、下同)的不得进行返工。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符合作规程,抽查具体的返工、重新加工批次的相关文件,包括质量风相应质量标准,且根据预定、经批准的操作程和结论、返工/重新加工的操作记录,确认是否满足本条款要求规程以及对相关风险充分评估后,才允许返工处理。返工应当有相应记录。 1、查看成品质量标准和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中涉及返工、重新加工允许原料药在必要时涉及、下同)及回收合并操作的成品的针对性及稳定性考察要求,与返工、重新加工及回收合并的具体操作过程况相对照,评估彼此间的相关性; 2、查看返工、重新加工及回收合并批次产品的相关检验数据、稳定据,以及相应的评估结论和必要的后续措施,如当批产品的处理、批次产品的调查、工艺可行性及过程控制充分性的重新评估等。 原料药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35~37条的要求 1.不合格的中间产品和原料药可按第36条、第37条的要求进行返加工。不合格物料的最终处理情况应当有记录 第135条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考虑需要进行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2.1.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中间产品可重新既定生产工艺中的步骤,晶等其它物理、化学处理,如蒸层析、粉碎方法; 2.返工 2.2.多数批次都要进行返工的,一个工艺步骤列入常规的生产工2.3.除已列入常规生产工艺的返当将未反应的物料返回至某一工重复进行化学反应的返工进行评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质量未受到物和过度反应物的不利影响; 3.重新加工: 2.4.经中间控制检测表明某一工未完成,仍可按正常工艺继续操于返工。 3.1.应当对重新加工的批次进行验及必要地稳定性考察,并有完和记录,证明重新加工后的产品生产的产品质量相同。可采用同方式确定重新加工的操作规程果; 3.2.应当按照经验证的操作规程加工,将重新加工的每个批次的于正常工艺生产的批次进行比较验方法不足以说明重新加工批次还应当采用其他的方法。 第136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退货的操作规程,并有相应的记录,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单位及地址、退货原因及日期、最终处理意见。同一产品同一批号不同渠道的退货应当分别记录、存放和处理。 第137条只有经检查、检验和调查,有证据证明退货质量未受影响,且经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操作规程评估后,方可考虑将退货重新包装、重新发运销售。评价考虑的因素至少应当包括药品的性质、所需的贮存条件、药品的现状、历史,以及发运与退货之间的间隔时间等因素。不符合贮存和运输要求的退货,应当在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予以销毁。对退货质量存有怀疑时,不得重新发运。 对退货进行回收处理的,回收后的产品应当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要求。 退货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应当有相应的记录。 查看退货管理规程、操作规程、退货产品的储存地点与管理(包括制进入的措施),抽查退货记录和退货产品处理记录,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并具有充分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1、查看退货管理规程中关于退货产品处理的规定,包括对退货产品估程序和标准; 2、抽查退货处理(包括销毁或回收)记录,确认是否满足本条款1.1、是否明确确认和验证工作的负负责人,及其职责; 1、是否制定关于确认与验证的第13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相关管理文件,是否规定了如1.2、是否明确了企业的验证策略(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何制定验证主计划; 并包括关键操作要素的确认或验证到有效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1.3、确认工作是否贯穿了厂房设施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测试、操变更以及终止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2、是否应用质量风险评估和系统影响评估的方法来确定确认或验证度。 1、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是否经过确认; 2、生产工艺是否经过验证; 3、操作规程及生产记录的规定是否与验证的结果相符合; 4、检验方法是否经过确认或验证,并应用于检验中; 第139条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5、是否制定有再确认或验证周期,并抽查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再确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过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无菌药品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无菌药品”附录第15条相关要求: 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隔离操作器只有经过适当的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确认时应当考虑的所有关键要素,如隔离系统内部和外部所处环境的空气质量、隔的消毒、传递操作以及隔离系统的完整性。 原料药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21条要求: 验证应当包括对原料药质量(尤其是纯度和杂质等)有重要影响的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生物制品”附录第26条要求: 应当定期确认设计菌毒种或产品直接暴露的隔离、封闭系统无泄漏第140条应当建立确认与验证的文件和记1.1、方案是否包括并明确叙述了预录,并能以文件和记录证明达到以下预定的验证的关键步骤与操作; 目标: 是否制定确认与验证的方案1.2、方案是否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一)设计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1、和相关录; 的设计符合预定用途和本规范要求; 准; (二)安装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1.3、实施过程中的偏差与变更是否的建造和安装符合设计标准; 并有合理性说明。 (三)运行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符合设计标准; (四)性能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2、确认与验证的方案是否能满足本条款要求的预定目标; 在正常操作方法和工艺条件下能够持续符合标准; 3、验证管理规程中确认工作是否贯穿了厂房设施设备的设计、采(五)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测试、操作、维护、变更以及终止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对于已有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施、设备,其设计确认和安装确认可通过气实施GMP的实际情况进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1、采用新的生产处方或生产工艺前,是否进行了相应的验证; 第141条采用新的生产处方或生产工艺前,应当验证其常规生产的适用性。生产工艺在2、所进行的验证条件和环境是否与实际的一致; 使用规定的原辅料和设备条件下,应当能够始终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3、所取得的验证结果是否纳入到所编写的生产工艺中; 品。 4、所取得的验证结果是否能证明生产工艺稳定。 原料药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20条相关要求: 应当在工艺验证前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影响产品关键质量属工艺参数、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通过验证操作的重现性。 关键质量属性和工艺参数通常在研发阶段或根据历史资料和数据确是否在工艺验证前对所验证工艺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的结果是否与所确定的关键质量属性、影响产品关键质量键工艺参数、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相符; 验证结果与所确定的参数是否相符; 工艺验证的关键参数的确定是如何得到的 1、当出现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变更时,是否进行确认或验证; 2、是否对上述变更的确认或验证结果进行评估; 第142条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原辅料、与药品制剂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或厂房)、生产工艺、检验方3、对实施的上述变更是否在确认或验证结果、评估后才完成变更法等发生变更时,应当进行确认或验证。必要时,还应当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4、对需要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变更是否在批准后才将变更中。 注:此条款可结合变更管理相关GMP条款检查。 1、检查清洁方法是否经过验证:主要指与物料或产品直接接触设备用具的清洁方法,含人工清洁、自动清洁等方法; 2、清洁验证的方法和结果是否能反映清洁的效果,并证明能有效防交叉污染; 3、验证方案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重点关注多品种共用设备的清洁验证; 第143条清洁方法应当经过验证,证实其清4、清洁验证方案和报告中应至少包括设备使用情况、所使用的清洁洁的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清剂、清洁和消毒方法、取样方法和位置以及相应的取样回收率、残洁验证应当综合考虑设备使用情况、所使用接受标准(性质和限度)、残留物检验方法的灵敏度等因素。 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取样方法和位置以及相1、清洁操作规程通常应当进行验证应的取样回收率、残留物的性质和限度、残证一般应当针对污染物、所用物料留物检验方法的灵敏度等因素。 质量有最大风险的状况及工艺参数2、清洁操作规程的验证应当反映设原料药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使用情况。如果多个原料药或中间“原料药”附录第24条规定 同一设备生产,且采用同一操作规清洁验证: 洁的,则可选择有代表性的中间产药作为清洁验证的参照物。应当根难以清洁的程度以及残留物的限度洁参照物,而残留物的限度则需根毒性和稳定性确定; 3、清洁验证方案应当详细描述需象、清洁操作规程、选用的清洁剂限度、需监控的参数以及检验方法还应当说明样品类型(化学或微生位置、取样方法和样品标识。专用且产品质量稳定的,可采用目检法受限度; 4、取样方法包括擦拭法、淋洗法或(如直接萃取法),以对不溶性和可物进行检验; 5、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灵敏度高的检测残留物或污染物。每种分析方限必须足够灵敏,能检测残留物或限度标准,应当确定分析方法可达残留物的限度标准应当切实可行,有害的残留物来确定,可根据原料毒性或生理活性来确定,也可根据产中最有害的组分来确定; 6、对需控制热原或细菌内毒素污染产工艺,应当在设备清洁验证文件阐述; 7、清洁操作规程经验证后应当按验的检验方法定期进行监测,保证日操作规程的有效性; ——查看是否制定有关清洁验证定; ——检测企业的清洁验证是否与上符; ——检测企业的清洁操作规程是否的清洁方法一致; ——查看清洁使用的清洗剂、清洁涉及)是否与验证时使用的一致;——查看清洁后的检测是否与验证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生物制品”附录第23、25条的相关要2、密闭容器(如发酵罐)的阀门应求 汽灭菌。呼吸过滤器应为疏水性材用效期应当经过验证。 1、用于加工处理活生物体的生产操备应当便于清洁和去污染,清洁和有效性应当经过验证; 第144条确认和验证不是一次性的行为。首1、是否制定有药品生产再验证的管理规定。是否按照国家法规及企次确认或验证后,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定的药品生产验证周期进行再验证; 析情况进行再确认或再验证。关键的首次工2、再确认或再验证周期是否根据产品质量回顾风险情况制定 艺和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 3.1、灭菌工艺:一年至少一次:3.2、培养基分装模拟验证:一年3.3、设备/公用系统:定期(一般进行,通过预防性维护和维修记录行记录及产品年度回顾来评价设备原确认/验证状态。如发生异常情况备/公用系统实施再确认/验证; 以产品年度回顾的方3、对关键的生产工序是否定期3.4生产工艺:生产工艺的可行性及有效性进行评进行再验证,如 艺稳定,三年进行一次产品工艺验产工艺产生疑问时,应进行工艺再3.5、清洁程序:原位清洁(CIP)每五年进行一次再验证,手工清洁每三年进行一次再验证; 3.6、检验方法:定期(一般为一年方法获得的结果作趋势分析,如发差或对某些数据产生怀疑时,应实4、验证结果是否与首次确认或验证的结果相比较并进行评估 无菌药品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无菌药品”附录第47条相关要求:工艺的验证应当包括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应当根据产品的剂型、浓度和灭菌的适用性选择培养基。应当尽可能模拟常规的无菌生产所有对无菌结果有影响的关键操作,及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干预件。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的首次验证,每班次应当连续进行3次合空气净化系统、设备、生产工艺及人员重大变更后,应当重复进行拟灌装试验。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通常应当按照生产工艺每班次半次每次至少一批。 培养基灌装容器的数量应当足以保证评价的有效性。批量较小培养基灌装的数量应当至少等于产品的批量。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零污染,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灌装数量少于5000支时,不得检出污染品; 2.灌装数量在5000~10000支时: 2.1.有1支污染,需调查,可考虑重复试验; 2.2.有2支污染,需调查后,进行再验证。 3.灌装数量超过10000支时: 3.1.有1支污染,需调查; 3.2.有2支污染,需调查后,进行再验证。 4.发生任何微生物污染时,均应当进行调查。 原料药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22条相关要求: 验证的方式: 1.原料药生产工艺的验证方法一般应为前验证。因原料药不经常生不多或生产工艺已有变更等原因,难以从原料药的重复性生产获得据时,可进行同步验证; 2.如发生因原料、设备、系统、设施或生产工艺改变而对原料药质的重大变更时,可例外进行回顾性验证。该验证方法适用于下列情2.1.关键质量属性和关键工艺参数均已确定; 2.2.已设定合适的中间控制项目和合格标准; 2.3.出操作人员失误或设备故障外,从未出现较大的工艺或产品不题; 2.4..已明确原料药的杂质情况。 3.回顾性验证的批次应当是验证阶段中有代表性的生产批次,包括次。应当有足够多的批次数,以证明工艺的稳定。必要时,可用留得的数据作为回顾性验证的补充。 ——检查企业采用的验证方式是否与本条款要求的一致。 1、是否制定有验证总计划; 2、计划中是否对验证工作提出总体要求,是否包括验证涉及的所3、是否对验证工作的目标、范围和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4、是否制定有相关人员或部门的职责。 原料药 第145条企业应当制定验证总计划,以文件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23条相关要求: 形式说明确认与验证工作的关键信息。 验证计划: 1.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和工艺变更的类别决定工艺验证的运前验证和同步验证通常采用连续的三个合格批次,但在某些情况下多的批次才能保证工艺的一致性(如复杂的原料药生产工艺,或周原料药生产工艺); 2.工艺验证期间,应当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控。与质量无关的参节能或设备使用相关控制的参数),无需列入工艺验证中; 3.工艺验证应当证明每种原料药中的杂质都在规定的限度内,并与阶段确定的杂质限度或者关键的临床和毒理研究批次的杂质数据相——看企业制定的验证计划是否包含上述内容; ——验证数据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1、验证总计划是否包括厂房设施、设备、生产工艺、清洁程序、检验仪器、生产过程控制测试程序以及计算机化系统(如涉及)等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系统和程序不得遗漏; 第146条验证总计划或其它相关文件中应当作出规定,确保厂房、设施、设备、检验仪2、是否规定起草、审核、批准和实施验证各阶段工作人员的职责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等能够保持连续稳定。 3、验证总计划是否有偏差讨论和最终评估的要求; 4、是否按验证总计划制定了各系统及工艺验证计划,并实施验证5、验证完成后,应确保验证状态得以保持(如建立日常监控计划1、是否按照验证的相关管理规定第147条应当根据确认或验证的对象制定确从验证总计划中选取根据项目准所制定的验证方案; 认或验证方案,并经审核、批准。确认或验进行检查: 证方案应当明确职责。 2、确认或验证方案是否明确所参与证人员和部门的职责; 1、批准后的确认或验证是否进行了培训,是否有培训的记录; 第14确认或验证应当按照预先确定和批准的方案实施,并有记录。确认或验证工作完成后,应当写出报告,并经审核、批准。确认或验证的结果和结论(包括评价和建议)应当有记录并存档。 2、确认或验证方案实施的整个过程是否与确认或验证的方案一致正确; 3、确认或验证完成后是否写出报告,并对确认或验证过程中产生的分析和说明;如果验证失败,企业采取了何种处理方式; 4、是否对确认或验证的结果、结论进行评价和建议; 5、确认或验证报告是否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核和批准。 1、是否根据验证结果批准制定或适当修订(必要时)相应的工艺规第149条应当根据验证的结果确认工艺规程规程; 和操作规程。 2、现场抽查工艺规程或操作规程看是否与验证结果一致。 企业是否制定所生产品种的质量标准、生产处方和工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记录 1.是否将这些文件纳入文件管理体系中; 2.所制定的质量标准、生产处方和工艺规程、操作规应的记录是否合规范要求。 1.制定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养护制类制定养护操作规程; 2.制定中药材和中药材前处理、中药制剂的生产工艺和工序操作中药制剂 关键工序的技术参数必须明确,本要素。企业必须有内容正确的书面质量标准、生产处方和工应同时考虑是否满投料量、提取、浓缩、精制、干。 足“中药制剂”附混合、贮存等要求,并明确相应录第24条相关要件及期限; 求:应当制定控制3.根据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产品质量的生产工因素,制定每种中药提取物的收艺规程和其它标准围; 文件 4.制定每种经过前处理后的中药提取物、中间产品、中药制剂的和检验方法。 1.了解企业的文件管理体系,是否明确文件的管理部在该部门的职责中体现; 2.企业是否制定有文件的管理规程,内容是否完整,操作规程,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文件。与本件的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的等内容纳入,的管理规定; 门的审核。 3.是否规定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需经质量管理部4.现场检查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所制定的文件是否与药品生产许可证和相关备案批一致; 产许可、药品注册等相关要求一致,并有助于追溯每批产品的2.所制定的文件是否与药品注册批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致; 3.所制定的文件是否具有可追溯性。 1.是否制定有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撤销保管和销毁等管理规程,并应明确起草人或修订人、批准人及其职责; 2.现场抽查几份文件,看是否按照制定的规程进行;3.是否建立有文件分发、撤销、复制、销毁记录,并、批准、替换或撤销、复制、保管和销毁等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行登记,能确保现场使用的是最新版本文件,不会出件; 、复制、销毁记录。 4.现场抽查几份文件看是否都是最新版本的; 5.文件涉及多个部门时,职责是否明确,任务分配是6.还可以抽查已失效或作废文件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批准均应当由适当的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1.查看相关的管理规定,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员是否按规定进行; 2.现场抽查几份文件,查看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名、日期是否与文件要求一致。 1.是否制定管理规程,明确文件题目种类、目的以及和版本号方面的要求; 2.检查各类文件的制定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目的、以及文件编号和版本号。文字应当确切、清晰、易懂,3.文件的标题是否针对文件内容提出,能清楚地说明质; 4.各类文件是否有便于识别的文件编号和版本号; 5.文件使用的语言是否确切、清晰、通俗易懂,不模查看文件的分类与存放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 分明,便于查阅。 生任何差错;复制时文件应当清晰可辨。 1.检查企业从管理上是否可以确保复制文件的可控性抽查几份文件确认; 2.查看复制的文件是否清晰可辨。 1.查看相关的管理文件,看文件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文件修订后,应当按照规定管理,防止旧版文件的误用。分2.现场查看所使用的文件是否为批准的最新版本; 文本,已撤销的活旧版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3.分发记录是否显示旧版文件均已收回; 4.查看现场是否仍有旧版本文件。 1.查看所制定的文件记录能否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保证等活动可以追溯; 2.查看所制定的文件记录是否留有足够的空格填写相据; 3.现场抽查相关记录,对记录的填写内容是否真实,清晰,易读,不易擦除。 中药制剂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25条相关对从中药材的前处理到中药提取物整个生产过程中的生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录,并符合下列要求: 1.当几个批号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混合投料时,应当均应当有记录,以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活动投料所用每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批号和数量; 的足够空间。记录应当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易读,2.1.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名称、料量及监督投料记录; 2.2.提取工艺的设备编号、相关泡时间、升温时间、提取时间、提取次数、溶剂回收等记录; 2.中药提取各生产2.3.浓缩和干燥工艺的设备编号工序的操作至少应浸膏干燥时间、浸膏数量记录;当有以下记录 2.4.精制工艺的设备编号、溶剂精制条件、收率等记录; 2.5.其它工序的生产操作记录;2.6.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废渣处理1.是否制定有采用生产和检验设备自动打印的记录、线图的管理规程及相关人员的职责; 验设备自动打印的记录、图谱和曲线图等,并标明产品或样品2.现场查看是否按规定进行,且所打印的记录、图谱操作人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 等是否注明了相关的信息,以说明记录、图谱和曲线性,是否有操作人员签名和日期。 撕毁和任意涂改。记录填写的任何更改都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记录如需重新誊写,则原有记录不得现场抽查记录是否符合本条款的要求。 件保存。 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和药品放行审核记1.是否有关于文件、记录保存的相关管理规定,明确录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的保存年限和保存部门; 稳定性考察、确认、验证、变更等其他重要文件应当长期保存。 2.查看实际保存与文件规定是否一致,确认与每批产和质量相关的记录是否保存于质量管理部门; 3.重要的文件储存部门和时间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1.1.是否明确有电子文档的保存1.是否制定有关于电子数据处理系统1.3.是否明确操作规程; 统、照相技术或其他可能方式记录数据资料,应当由所用系统的管理规定 1.4.是否规定出现异常情况的处过核对。 1.2.是否明确电子文档的采集部人的职责; 有经授权的人员方可输入或更改数据,更改和删除情况应当有1.5.是否保留修改痕迹; 控制系统的登录;关键数据输入后,应当由他人进行复核。 当采磁带、缩微胶卷、纸质副本或其他方法进行备份,以确保2.是否制定有所采用的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操作规程内便于查阅。 3.现场考察是否能按规定要求管理、保存电子文档。1.质量标准的制定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管理的规定; 2.是否制定有物料和成品的质量标准; 3.是否制定有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的质量标准。 1.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量的影响程度、物料的特性以及的现行质量标准;必要时,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也应当有质的质量评估情况,确定合理的物准。 原料药 ——是否制定有物料质量标准;应同时考虑是否满——对供应商质量评估是使用的足“原料药”附录是否与现行质量标准一致;出现第25、26条相关要否进行评估。 求: 2.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生产中使用料,如工艺助剂、垫圈或其它材对质量有重要影响时,也应当制质量标准。 包括:(一)物料的基本信息: 使用的物料代码; 中药制剂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34、35和36条相关要求: 规程编号; 1.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控制至少包括: 1.1.鉴别; 1.2.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中所含有定性或定量指标; 1.3.已粉碎生药的粒度检查; 1.4.直接入药的中药粉末入药前限度检查; 1.5.外购的中药饮片可增加相应检验项目; 1.6.国家药品标准及省(自治区中药材标准和中药炮制规范中包检验项目。 2.中药提取、精制过程中使用有如溶剂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有不时,应当在中药提取物和中药制标准中增加残留溶剂限度; 3.应当对回收溶剂制定与其预定应的质量标准。 1.检查企业是否有外购或外销的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规程; 2.是否制定有相应的质量标准; 待包装产品应当有质量标准;如果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成质量标准相对应的中间产品质量标准。 3.所制定的中间产品检验标准是否用于成品的质量评4.对于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成品的质量评价的中量标准,是否与成品质量标准要求一致。 : ); 规程编号; 原料药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39条相关要原料药质量标准应当包括对杂质的控制(如有机机杂质、残留溶剂)原料药有微生物或细菌内毒素控还应当制定相应的限度标准。 均应当有经企业批准的工艺规程,不同药品规格的每种包装形1.企业是否指定有关于产品工艺规程的相关管理规程工艺规程的指定应当以注册批准的工艺为依据。 草、修订、审核、批准人员的职责; 2.企业是否按规定指定或修订产品的工艺规程,并经准后执行; 3.企业所指定的工艺规程是否与注册批准的工艺一致4.企业所指定的工艺规程是否对应确定的批量; 5.企业所指定的工艺规程是否是经过验证; 6.所指定的工艺规程是否包含了不同板状规格形式的7.所指定的工艺规程是否有可操作性。 如需更改,应当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修订、审核、批准。 检查工艺规程的制定、修订、审核、批准是否按相关原料药 1.所生产的中间产品或原料药名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27条相关中使用,单不在成品中出现的物料),说明每一物料的指定名要求:原料药的生需要折算时,还应当说明计算方法。 产工艺规程应当包括 如操作间的位置和编号、洁净度级别、必要的温湿度要求、设2.标有名称和代码的原料和中间整清单; 装、校准、灭菌等)所采用的方法或相应操作规程的编号;3.少应当包括: 如物料的核对、预处理、加入物料的顺序、混合时间、温度等); 还应当说明中间产品的产量限度,以及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和器、标签及特殊贮存条件; 重量或体积标示的包装形式; 包括包装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类型以及与产品质量标准3.准确陈述每种原料药或中间产量或投料比,包括计量单位。如不固定,应当注明每种批量或产方法。如有正当理由,可制定投变动的范围; 并标明产品批号、有效期打印位置; 产区和设备进行检查,在包装操作开始前,确认包装生产线的的说明,包括重要的辅助性操作和所用设备的注意事项、包装方法及标准; 料平衡计算方法和限度。 4.生产地点、主要设备(型号及5.生产操作的详细说明,包括:5.1.操作顺序; 5.2.所用工艺参数的范围; 5.3.取样方法说明,所用原料、及成品的质量标准; 5.4.完成单个步骤或整个工艺过(如适用); 5.5.按生产阶段或时限计算的预围; 5.6.必要时,需遵循的特殊预防意事项或有关参照内容; 5.7.可保证中间产品或原料药适存要求,包括标签、包装材料和条件以及期限。 1.企业是否制定有所生产的每个品种和规格的批生产批生产记录,可追溯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2.批生产记录是否能反映出该批的生产和质量情况;3.批生产记录是否包括了关键生产步骤的描述和记录1.批生产记录的制定是否与现行的工1.2.批生产记录主要填写操作过批准的工艺规程的相关内容制定。记录的设计应当避免填写差艺规程相对应; (如数量、过程参数、时间等)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批号。 1.1.批生产记录填写的内容是否的工艺规程及岗位操作规程的规的; 1.3.批生产记录的每一页是否至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批号。 2.批生产记录的制定是否能避免填写差错。 1.是否制定有当经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和批准。批生产记批生产记录的程进行控制并有记录,每批产品的生产智能发放一份原版空白管理规程; 1.1是否明确原版空白批生产记录和批准人为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人; 1.2是否明确有批生产记录的复制管理规程; 1.3是否明确发放部门及复制和发责; 1.4是否制定有复制和发放记录;1.5.是否规定原版空白批生产记录求和保存方法。 2.检查每批产品的批生产记录是否只发放了一份复制1.检查批生产记录的填写是否及时,包括生产中出现操作时应当及时记录,操作结束后,应当由生产操作人员确认录填写; 2.检查批生产记录填写是否经生产操作人员签名确认日期。 括: 的日期和时间; 要时,还应当有操作(如称量)复核人员的签名 两的数量(包括投入的回收或返工处理产品的癖好及数量); 企业所制定的批生产记录是否包含本条款要求。 数及控制范围,及所用主要生产设备的编号 人员的签名; 时的物料平衡计算; ,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的偏差情况的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品的包装,都应当有批包装记录,以便追溯该批产品包装操作1.企业是否制定有所生产的每个品种和规格的批包装2.批包装记录是否能反映出该批的包装和质量情况。1.1批包装记录填写的内容是否工艺规程及岗位操作规定进行的1.批包装记录的制定是否与现行的工1.2皮包装记录主要填写操作过规程中雨包装有关的内容制定。记录的设计应当注意避免填写(如数量、规格、时间等) 艺规程相对应 标注所包装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形式和批号。 1.3批包装记录的每一页是否至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形式和2.批包装记录的设计是否能避免填写差错 1.1是否明确原版空白批包装记人和批准人 1.2是否明确有原版空白批包装制和发放的管理规程 1.是否制定有批包1.3是否明确发放部门级复制和产品的批号、数量以及成品的批号和计划数量。原版空白的批装记录的管理规程 职责 放的要求与原版空白的批生产记录相同。 1.4是否有复制和发放记录; 1.5是否规定原版空白批包装记要求和保存方法; 2.检查每批产品的包装记录是否只发放了一份复制件1.检查批包装记录的填写是否及时; 操作时应当及时记录,操作结束后,应当有包装操作人员确认2.检查批包装记录填写是否经包装操作人员签名确认日期。 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实际使用的数量; 录,包括中间控制结果; 企业所制定的批包装记录是否包含本条款要求。 用设备及包装生产线的编号; 印有批号、有效期及其他打印内容;不易随批包装记录归档的的复制品; ,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的偏差情况的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品的名称、代码,及发放、使用、销毁或退库的数量、实际产货。 :题目、编号、版本号、颁发部门、生效日期、分发部门以及企业所编制的操作规程是否包含上述要求的内容,并注明日期,标题、正文及变更历史。 件管理规程要求一致。 1.是否制定有关编号(或代码)的操作规程,能确保编号(或代码)是惟一的; 和记录应当有编号(或代码),并制定编制编号(或代码)的2.检查企业编制的厂房、设备、物料、文件和记录应唯一性。 (或代码)是否唯一; 3.是否规定负责编制编号(或代码)的部门或人员及责。 操作规程,其过程和结果应当有记录: 准;3.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清洁和消毒; 的事宜;5.环境监测;6.虫害控制;7.变更控制;8. ; 检查企业所指定的本条款相应的操作规程的执行,均记录。 1、 参考年度生产汇总,选定2-3个品种(包括非常装均应当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有相关记生产品种)的工艺规程,确认是否按照国家食品药准,并符合药品生产许可和注册批准的要求 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编制,是否经过验证并产和包装操作的依据,是确保产品质量的操作标准。 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规程内容是否符合药品GM的成品而指定的一个或一套文件,包括生产处方、生产操作要件管理”中第170条要求; 包装材料的数量、工艺参数(规程中建议定义关键工艺参数,可抽查相应品种不同版本的批生产记录与工艺规程级别、进行处理)和条件、加工说明(包括中间控制)、注意2、操作规程进行比对:确认是否按照工艺规程及操作规十二条第(十六)款) 准工艺为依据并应经过验证确认,若有重大变更应符合注册法行操作;明确处方、工艺流程有无变更;工艺参数有若有变更,查看相应的变更记录,明确是否符合变更; 设备操作、维护与清洁、验证、环境控制、取样和检验等药品是否符合相关注册法规要求(必要时)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款),操作规程应涵盖药品生产和质3、现场查看员工操作能否按照操作规程要求执行,进工艺规程及操作规程的可行性和执行效果; 4、现场查看各种生产操作行为能否及时记录,操作人照工艺规程操作。 1.本附录适用于无菌制剂生产全无菌原料药的灭菌和无菌生产过2.无菌药品的生产需满足其质量途的要求,应当最大限度降低微生微粒和热原的污染。生产人员的技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态度是达到上关键因素,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严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法及规程进无菌药品 应同时考虑是否无菌或其他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满足“无菌药品”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包附录第2、3、61、查) 62条的要求 3.无菌药品应当尽可能采用加热最终灭菌,最终灭菌产品中的微生率(及无菌保证水平,SAL)不得采用湿热灭菌方法经行最终灭菌准灭菌时间E0值应当大于8分钟汽处理不属于最终灭菌,对热不品,可采用无菌生产操作或过滤除方法 4.可采用湿热、干热、离子辐射、或过滤除菌的方式进行灭菌,每一式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灭菌工注册批准的要求相一致,且应当原料药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1、2条的要求 1.本附录适用于非无菌原料药生原料药生产中非无菌生产工序的2.原料药生产的起点及工序应当准的要求一致。 1.生物制品的制备方法是控制产关键因素,采用下列制备方法的生本附录适用的范围:(1)微生物和包括DNA重组或杂交瘤技术;(2)提取;(3)通过胚胎或动物体内的繁殖; 2.本附录所指生物制品包括:细生物制品 (含类毒素)、病毒类疫苗、抗病应同时考虑是否血清、血液制品、细胞因子、生长满足“生物制品”按药品管理的体内机体外诊断制附录第1-3条和他生物活性制剂、如毒素、抗原、第37条的要求 当原、单克隆抗体、抗原抗体复合调节剂及微生态制剂等; 3.生物制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应附录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 4.种子批或细胞库和成品之间的(倍增次数、传代次数)应当与已资料中的规定一致,不应随生产规改变。 中药制剂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2.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中药材剂”附录第1、2、相对稳定,注射剂生产所用中药材4条的要求 当与注册申报资料中的产地一致采用规范化生产的中药材。 1.本附录适用于中药材前处理,中中药制剂的生产、质量控制、贮存运输 批次的操作规程,生产批次的划分应当能够确保同一批次产品1.查看企业是否制定划分产品生产批次的操作规程;法,通过合理的批次设定,便于对某一数量或某一时间生产产2.抽查不同制剂产品是否符合相应的批次划分原则,企业应考虑自身品种,设备特点和法规要求合理划分批次。可可以考虑第三百一十二条(二十七)款,但不限于以,最终合并成为一个均一的批,也可能若干合格小批混合形成口服或外用的固体、半固剂在成型或分装前使用合设备一次混合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口服或外款要求: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制剂以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料或成品为一批。为完成某些生产操作步骤,可能有必要将一批; 为一个均一的批。在连续生产情况下,批必须与生产中具有预质机等)能否符合批次划分操作规程; 应,批量可以是固定数量或固定时间段内生产的产品量。 3.现场检查关键设备生产生产能力(例:总混机、稀4.查看批生产记录,生产批量是否符合批次划分操作无菌制剂 批次划分原则应同时满足“无菌制剂”附录项下求:除另有规定外,无菌药品批次划分的原则:1、大量注射剂以同一配液罐最终一次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一批;同一批产品如用不同的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菌的,应当可以追溯;2、粉针剂以一批无菌原料药在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3、冻干产品以同为一批。 原料药 的药液使用同一台冻干设备在同一生产周期内生产的生产批次划分原则应同时满足“原料药”附录条要求:生产批次的划分原则:1、连续生产的原料药时间间隔内生产的在规定限度内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度内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中药制剂 产的原料药,可由一定数量的产品经最后混合所得的中药制剂生产一般包括中药处理、中药提取、制剂生节,企业应根据企业特点制定相应的中药前处理和中定的批次划分原则。 次划分原则;制剂生产环节批次划分应满足但不限于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满足“生物制品”附录第43条要求:按照民共和国药典》中的“生物制品分批规程”对生物制编制批号。制品的批及亚批编制应使整个工艺过程清追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每批制品被加工处理的过程另外,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单次收获物、原液、半成划分应符合药典中生物制品术语及名词解释项下相关应品种的注册标准,确保各工序产品的可追溯性,如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三部)的“生物药品分批规定:1、亚批:单一批号的亚批编制应仅限于一下允批的一种情况。1.1半成品配制后,在分装至终容器须分装至中间容器,应按中间容器划分为不同批或半成品配制后,如采用不同过滤器过滤,应按滤器划批或亚批;1.3半成品配制后直接分装至终容器时,同分装机进行分装,应把分装机划分为不同批或亚批成品配制后经同一台分装机分装至终容器,采用不同行冻干,应按分装机划分为不同批或亚批。2、成品批应在半成品配制后确定,成品批次划分原则应符合无批次划分原则;非同日或同次配制、混合、稀释、过品不得作为一批。 批号是用于识别一个特定批的具有唯一性的数字和(的组合。为便于追溯生产批次,企业应编制唯一性、和确定生产日期的操作规程。每批药品均应当编制唯一的批号。于识别的批号管理规程,明确各工序批号编制原则和迟于产品成型或罐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操作开始日期,不要求:应根据剂型特点合理明确生产日期的确定原则 1.企业是否建立操作规程,规范中间产品(包括细胞液)、待包装产品或成品批号编制原则、是否能够体是否建立操作规程,明确药品生产日期确定的原则 2.生产日期确定原则是否符合规范、附录及法规要求得迟于产品成型或罐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操作开不得以产品包装日期作为生产日期;对于回收处理后当按照回收处理中最早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确定本批产品的生产日期等; 产日期;混合批次原料药的生产日期应为参与混合的3.企业有无措施确保给定的产品批号的唯一性,查看情况; 期。 生物制品 4.现场查看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设定生产批号,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三部制品分批规程”要求:生物制品批号和亚批号的编制应的要求;同一批号的制品,应来源一致、质量均一品的批号不得重复;同一制品不同规格不应采用同一品批号应在半成品配制后确定,配置日期即为生产日制品原液的生产日期应按照相关要求确定,如具体品中各论。 的制造检定规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进行物料平衡控制是避免或及时发现差错和混淆的有在每个品种的关键生产和包装工序应明确规定物料平进行调查分析。 方法和合格限度要求,对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照偏差产量是衡量工艺稳定性的一个重要手段,应根据验证产量范围,当超出设定范围时进行偏差调查。根据所的特点,企业多计算成品率或收率,用以反映工艺的和物料平衡,确保物料平衡符合设定的限度。如有差异,必须控制成本。 1.企业在工艺规程或批生产记录中是否对每个品种各,方可按照正常产品处理。 工序明确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及限度要求,物料平衡是否合理并有依据(如源于工艺验证、产品质量回顾2.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产量和物料平衡计料平衡超出规定限度时企业是否按照偏差处理程序对行; 进行处理、分析,分析是否充分。存在潜在质量风险3.对于原料药、中药提取、生物制品原液制备等工序计算收率的方式,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 4.对物料平衡的确认,有无质量管理部门或车间主管核。 原料药 因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2第(四应当将生产过程中制定步骤的实际收率与预期收率比收率的范围应当根据以前的实验室,中试或生产的数次产品质量的影响或潜在影响。 应当对关键工艺步骤收率的偏差进行调查,确定偏差1.企业有无文件明确规定,不同品种、规格的生产操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 2.现场检查若一个房间内有多台设备的,可查看设备种或规格药品的情况; 同时进行不同品种和规格药品的生产操作,除非没有发生混淆批生产记录、出入库台账等记录,检查是否有同时生3.若有同时生产操作的情况,企业是否有足够的措施并应确保制定的措施合理且经过评估。 混淆或交叉污染的可能(如密闭转移系统及可靠的管生产是指从物料的传递、加工、包装、贴签、质量控储存、销售发放等一系列相关的控制活动,因此生产段均应采取措施保护产品和物料免受污染。对无菌制重点是在于无菌保证、细菌内毒素和微粒污染的控制1.企业是否根据1.1生产前物料或产品的转运有生产品种的剂型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如:待加特点制定相应的产品质量及储存条件储存期限是当保护产品和物料免受微生物和其他污染 操作规程,对生产产工艺要求;生产用的设备、容的各个阶段采取清洁或消毒、在规定的条件下储措施,以保护产品洁和消毒效期内使用;车间洁净物和其他污染; 和物料免受微生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生产车间清物料或产品造成不良影响; 合要求;环境监控是否符合要求1.2操作规程中是否明确药品生产物料、中间产品在流转过程中应免混淆和污染的措施(如人员更明确关键工序的操作时间; 操作行为、密闭转移控制等);必1.3操作规程中是否明确生产结和物料在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储存文件 的措施,考查措施是否有效。 件是否经过验证和确认,查看相2、现场检查企业在生产阶段是否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无菌制剂 1.当无菌生产正在进行时,应当应同时考虑减少洁净区内的各种活动。应当是否满足无菌制走动,避免剧烈活动散发过多的的要求 剂附录第51-59条生物。由于所穿工作服的特性,湿度应当保证操作人员的舒适性2.应当尽可能减少物料的微生度。必要时物料的质量标准中应生物限度、细菌内毒素或热源检3.洁净区内应当避免使用易脱落用此类容器和物料 污染 理应当避免被再次污染 器和物料,在无菌生产的过程中4.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最终产5.最终清洗后包装材料、容器和6.应当尽可能缩短包装材料、容的清洗、干燥和灭菌的间隔时间件下的间隔时间控制标准 至使用的间隔时间。应当建立规7.应当尽可能缩短药液从开始配(或出菌过滤)的间隔时间,应控制标准 品的特性及贮存条件建立相应的8.应当根据所用灭菌方法的效果前产品微生物污染水平的监控标内毒素 期监控。必要时,还应当监控热9.无菌生产所用的包装材料、容和任何其他物品都应当灭菌,并扉灭菌柜进入无菌生产区,或以进入无菌生产区,但应当避免引原料药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43条、第(一)至(三)和第(五)至(九)款、第4的要1.采用传统发酵工艺生产原料药的应当在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的措施。 2.采用传统发酵2.1在无菌操作条件下添加细胞工艺生产原料药基、缓冲液和气体,应当采用密在菌种培养或发系统。初始容器接种、转种或加下要求 有控制措施避免污染 酵阶段应满足以基、缓冲液)使用敞口容器操作2.2当微生物污染对原料药质量进行 敞口容器的操作应当在适当的控2.3操作人员应当穿着适宜的工处理培养基时采取特殊的防护措菌 2.4必要时,发酵设备应当清洁、2.5菌种培养基使用前应当灭菌2.6应当指定监测各工序微生物作规程,并规定所采取的措施,微生物污染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污染使设备恢复到正常的生产条被污染的生产物料时,应当对发其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录; 检出的外源微生物进行鉴别,必2.7应当保存所有微生物污染和2.8更换品种生产时,应当对清洁降低到最低程度。 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测,将交叉污3、在收获、分离3.1收获步骤中的破碎后除去菌足一下要求: 和纯化阶段应满碎片、收集菌体组分的操作区和程度; 的设计,应当能够将污染风险降3.2包括菌体灭活,菌体碎片或培去除在内的收获及纯化,应当制操作规程,采取措施减少产品的染,保证所有产品具有持续稳定当能够保证产品质量; 3.3分离和纯化采用敞口操作的3.4设备用于多个产品的收获、分时,应当增加相应的控制措施,用的层析介质或进行额外的检验尘的干燥物料或产品 1.了解企业有无高活性、高毒性或高致敏性物料或产2.企业是否制定操作规程,明确高活性、高毒性或高及宜产尘物料或产品的防止粉尘的产生和扩散的措施其是高活性、高毒性或高致敏性物料或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应3.了解企业是否有防止粉尘产生和扩散的设施; 和扩散。 4.现场检查企业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如涉及高活性和高致敏性物料或产品,是否能有效避免操作人员受成污染。 响;是否能确保有效易产尘的物料或产品扩散,标识管理是药品生产管理的手段之一,便于物料追溯,能够有效防止差错和混淆的发生。标识的形式示的内容、样式。 生差错为前提,企业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生产工艺要料、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的容器及主要设备、必要的操作室产中的产品或物料名称、规格和批号,如有必要,还应当标明通过计算机控制系统对物料进行使用或冻测试证明可靠。 可以不使用贴签标识,但系统的相关质量状态控制功1.企业是否有文件明确状态标识管理要求,对各类状程进行修订、发放、使用 样式是否有明确要求;样式若有变化,是否按照文件2.现场检查物料、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的盛装容器内容是否全面,能否标明被加工产品或物料的名称、计算机系统控制的情况除外; 号、必要的生产工序、有效期、存放条件、质量状态3.现场检查主要生产设备,必要的操作室是否有明显数量、生产日期等内容。 无菌制剂 志。生产时,状态标志内容是否包括产品品名、规格1.应当有明确区分已灭菌产品和应同时考虑品的方法,每一车(盘或其他装是否满足“无菌制产品或物料均应贴签,清晰地注第73条第(五)热灭菌指示带加以区分; 款的要求 剂”附录第6、批号并标明是否已经灭菌必要时2.应当有措施防止已辐射物品与产生颜色变化的辐射指示片。 品的混淆。在每个包装上均应有原料药 应同时看率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2第要求:如将物料分装后用于生产的,应当使用适当的分装容器应当有标识并标明物料的名称或代码、接收评估日期。 水号、分装容器中物料的重量或数量、必要时标明复药品生产离不开设备,因此所有与设备有关的活行控制和记录所用容器、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器、设备的编号和内容物(如品名、规格、批号等),格效期、小清场生产次数等)。 的应标明设备状态及清洁状态(设备是否完好、清洁标识应当清晰明了,标识的格式应当经企业相关部门批准。除用不同的颜色区分被标识物的状态(如待验、合格、不合格或1.标识是否纳入文件管理,有无经相关部门批准; 2.现场检查生产用关键容器、设备或设施是否均有适内容是否记录齐全,所有格式是否与批准的格式一致3.现场检查容器、设备或设施的状态的标识是否易于域输送至另一个区域的管道和其他设备连接,确保连接正确无1.查看设备工程图、设备安装确认报告、现场查看生设备尤其应关注其管线连接的准确性; 管道连接情况,对如发酵罐、反应釜等备件,管线连2.企业有无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设备或操作要求; 求。 3.查看相关的生产前操作或检查记录,是否能体现相为了防止药品生产中不同品种、规格、批号之间发生产设备。 错,更换品种、规格及批号前应彻底清理及检查工作清场分为大清场和小清场,更换生产品种或某一行清场,确保设备和工作场所没有遗留与本次生产有关的物料、生产一定批次后应进行大清场,确保所有前一批次生当对前次清场前情况进行确认。 物料、产品、文件、废名等全部移出,设备房间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彻底清洁;同产品批间清场及生产完工场为小清,小清时应确保前一批次生产所用物料、产废品等全部移除,设备厂房清除表面粉尘,确保目视录。(引自药品GMP指南相关要求) 通过验证确认可连续生产的最大批次数,并有适当方1.查看企业是否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出现上述偏差,包员的充分培训、生产设施设备的确认和维护、生产环生产过程中物料和产品的管理、工艺过程控制和记录何偏离工艺规程或操作规程的偏差。一旦出现偏差,应当按照2.查看偏差清单或该品种质量回顾,了解企业是否出艺规程或操作工程的情况; 3.若出现偏差,比照偏差处理操作规程查看是否能按序进行偏差调查、分析、及处理(如纠正预防措施)1.企业是否有文件明确规定人员进入的要求及措2.现场检查进入的措施是否有效。 无菌药品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无菌制剂附录第46条要求: 生产的洁净区外进行。 准的人员出入。 洁净区内的人数应当严加控制,检查和监督应当尽可染

取措施,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如 种的药品; 空气洁净度级别不同的区域应当有压差控制; 分处理的空气再次进入生产区导致污染的风险; 污染防护一般应依据生产工艺流程的设计,从建筑布材料、空调系统、设备选型、材料等方面进行控制,程中应通过对生产管理系统的各个关键要素如人员操流转储存管理、厂房和设备清洁操作控制、生产环境面进行控制,减少或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内,操作人员应当穿戴该区域专用的防护服; 1、查看企业是否根据所生产产品的特性、生产工艺、清洁和去污染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清洁;必要时,应当对与物料方式(如生产设施设备专用或公用)等方面分析生产检测; 能导致污染或交叉污染的情形,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范措施; 过滤器,排风应当有防止空气倒流装置; 2、查看企业是否针对已制定的防范措施建立具体的管使用易碎、易脱屑、易发霉器具;使用筛网时,应当有防止因规程,并进行必要的确认和验证; 3、现场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所制定的规程要求采取措施封、灭菌等工序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措施的有效性。 半固剂以及栓剂的中间产品应当规定贮存期和贮存条件。 原料药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 录第30条、第33条要求: 1.1、应当按照经验证的操作规程去除或灭活; 1.2、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灭活操作后可能的病毒污染,敞应当与其它操作区分开,并设1、病毒的去除或化系统; 灭活 1.3、同一设备通常不得用于不同一产品不同阶段的纯化操作,如果设备应当采取适当的清洁和消毒病毒通过设备或环境由前次纯化后续纯化操作。 2.1、同一产品或原料药的残留物数个批次的,应当严格控制,带入不得引入降解物或微生物污染,也料药的杂质分布产生不利影响;2、污染的控制 2.2、生产操作应当能够防止中间料药被其它物料污染; 2.3、原料药精制后的操作,应当防止污染。 无菌制剂 1、生产的每个阶段(包括灭菌前应同时考虑是否应当采取措施降低污染; 满足无菌制剂附2、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验证不能对录第46条、第48不良影响; 条、第51~57条、3、当无菌生产正在进行时,应当第70条第(四)减少洁净区内的各种活动。应当减款、第71条第动,避免剧烈活动散发过多的微(二)款、第物。由于所穿工作服的特性,环境76~79条要求; 应当保证操作人员的舒适性; 4、应当尽可能减少物料的微生物必要时,物料的质量标准中应当包限度、细菌内毒素或热原检查项5、洁净区内应当避免使用易脱落器和物料;在无菌生产的过程中,此类容器和物料; 6、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最终产污染; 7、最终清洗后包装材料、容器和理应当避免被再次污染; 8、应当尽可能缩短包装材料、容的清洗、干燥和灭菌的间隔时间以使用的间隔时间,应当建立规定贮的间隔时间控制标准; 9、应当尽可能缩短药液从开始配(或除菌过滤)的间隔时间,应当的特性及贮存条件建立相应的间制标准; 10、应当有措施防止已灭菌产品或却过程中被污染。除非能证明在生能剔除任何渗漏的产品或物品,任或物品相接触的冷却介质(液体或当经过灭菌或除菌处理; 11、除已密封的产品外,被灭菌物合适的材料包扎,所用材料及包扎有利于空气排放、蒸汽穿透并在灭止污染,在规定的温度和时间内被所有部位均与灭菌介质充分接触12、干热灭菌时,灭菌柜腔内的空环并保持正压,阻止非无菌空气进腔内的空气应当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器应当经过完整性测试; 13、小瓶轧塞后应当尽快完成轧盖离开无菌操作区或房间的,应当采施防止产品受到污染; 14、无菌药品包装容器的密封性应证,避免产品遭受污染,容器的产璃安瓿或塑料安瓿)应当作100验,其它包装容器的密封性应当根程进行抽样检查; 15、在抽真空状态下密封的产品应当在预先确定的适当时间后,检度; 16、应当逐一对无菌药品的外部污缺陷进行检查,如采用灯检法,应要求的条件下进行检查,灯检人员时间不宜过长,应当定期检查灯检力,如果采用其它检查方法,该方过验证,定期检查设备的性能并中药制剂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29~32条要1、在生产过程中1.1、处理后的中药材不得直接接应当采取以下措不得露天干燥; 施防止微生物污1.2、应当使用流动的工艺用水洗染 的中药材,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洗材,不同的中药材不得同时在同一涤; 2、毒性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操作应当有防止污染和交措施; 3、制药厂洗涤、浸润、提取用水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准,无菌制剂的提取用水应当采用纯化水; 4、中药提取用溶剂需回收使用的,应当制定回收操作收后溶剂的再使用不得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不得对量和安全性有不利影响。 1、询问企业有无定期检查和评估的计划、措施,如再确认/验证、产品年度回顾等; 交叉污染的措施,并评估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2、查看企业是否有定期检查和评估记录,分析评估内面,评估效果是否应用; 3、通过查阅现场或查阅产品质量回顾及环境监控等结分析数据,了解企业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是否结合药品GMP规范地194条的检查指导内容进行检查1.现场检查生产车间状态,查看清场和清洁是否彻底否清洁、物料产品是否符合生产指令要求,状态标识2.查看企业生产前现场检查记录,填写记录是否齐全查人签名。 无菌制剂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无菌制剂”,确保设备和工作场所没有上批遗留的产品、文件或本批产品附录第49、59条要求; 及待用状态。检查结果应当有记录。 间产品的名称、代码、批号和标识,确保生产所用物料或中间1.无菌原料药精制、无菌药品配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等最A/B级洁净区内消毒剂和清洁剂水应当符合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2.无菌生产所用的包装材料、容和任何其他物品都应当灭菌,通菌柜进入无菌生产区,或以其他无菌生产区,但应当避免引入污中药制剂 1.中药材洗涤、浸润、提取用水应同时考虑是否准不得低于饮用水标准,无菌制满足中药制剂附用水应当采用纯化水; 录第31、32条要2.中药提取用溶剂需回收使用的求 定回收操作规程。回收后溶剂的得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不得对量和安全性有不利影响。 的环境监测,并予以记录。 1.查看企业是否制定中间产品控制盒环境监测的标准要求和检查指导意见进行检查。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明确程,对关键工序操作经行控制; 必要的环境监测频率、监测指标及限度要求,如:明确厂房温2.查看相关记录文件,是否记录中间控制及环境监测测、沉降菌浮游菌监测等指标。 3.抽查2-3个品种的年度质量回顾信息,了解中间控检测结果趋势,若有出现异常时企业是否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 无菌制剂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无菌制剂”附录第563条、第65~69、第70~75条相关要求; 1.必要时,应当定期检测制药用水的细菌内毒素,保果及所采取纠偏措施的相关记录; 2.应当根据所用灭菌方法的效果确定灭菌前产品微生平的监控标准,并定期监控。必要时,还应当监控热内毒素 3.可采用湿热、干热、离子辐射、环氧乙烷或过滤除进行灭菌,每一种灭菌方式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必须与注册批准的要求相一致,且应当经过验证; 4.任何灭菌工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采用物理检测手指示剂验证其对产品或物品的适用性及所有部位达到果; 5.所有的待灭菌物品均须按规定的要求处理,以获得菌效果,灭菌工艺的设计应当保证符合灭菌要求; 6.应当通过验证确认灭菌设备腔室内待灭菌产品和物方式; 7.应当按照供应商的要求保存和使用生物指示剂,并对照试验确认其质量;使用生物指示剂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由此所致的微生物污染; 8.应当有明确区分已灭菌产品和待灭菌产品的方法。或其他装载设备)产品或物料均应贴签,清晰地注明号并标明是否已灭菌,必要时,可用湿热灭菌指示带9.每一次灭菌操作应当有灭菌记录,并作为产品放行一; 10.热力灭菌通10.1在验证和生产过程中,用于常有湿热灭菌和录的温度探头与用于控制的温度干热灭菌,应当分别设置,设置的位置应当通过符合以下要求; 每次灭菌均应当记录灭菌过程的曲线;采用自控和监测系统的,应证,保证符合关键工艺的要求。自系统应当能够记录系统以及工艺中出现的故障,并有操作人员监控期将的温度显示器的读数与中记录获得的图谱进行对照。 10.2可使用化学或生物指示剂监艺,但不得替代物理测试; 10.3应当监测每种装载方式所间,且从所有被灭菌产品或物品达灭菌温度后开始计算灭菌时间;10.4应当有措施防止以灭菌产品冷却过程中被污染。除非能证明生可剔除任何渗漏的产品或物品,任或物品箱接触的冷却用介质(液应当经过灭菌或除菌处理; 11湿热灭菌应当11.1湿热灭菌工艺检测的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菌时间、温度或压力;腔室底部装的灭菌柜,必要时应当测定并记录菌全过程中的温度数据。灭菌工艺真空操作的,应当定期对腔室作11.2除已密封的产品外,被灭菌用合适的材料适当包扎,所用材料式应当有利于空气排放、蒸汽穿透后能防止污染。在规定的温度和时灭菌物品所有部位均应与灭菌介触; 12干热灭菌符合12.1干热灭菌时,灭菌柜腔室内以下要求; 当循环并保持正压,阻止非灭菌进入腔室的空气应当经过高效过高效过滤器应当经过完整性测试12.2干热灭菌用于去除热原时,包括细菌内毒素挑战实验; 12.3干热灭菌过程中的温度、时内、外压差应当有记录。 13辐射灭菌应当13.1经证明对产品质量没有不利符合以下要求: 方可采用辐射灭菌。辐射灭菌应当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注册批准的13.2辐射灭菌工艺应当经过验证案应当包括辐射剂量、辐射时间、装载方式,并考察包装密度变化对的影响; 13.3辐射灭菌过程中,应当采用剂测定辐射剂量; 13.4生物指示剂可作为一种附加段; 13.5应当有措施防止已辐射物品射物品的混淆。在每个包装上均应能产生颜色变化的辐射指示片;13.6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总标准; 13.7辐射灭菌应当有记录。 14环氧乙烷灭菌14.1环氧乙烷灭菌应当符合《中应当符合以下要和国药典》和注册批准的相关要求: 14.2.灭菌工艺验证应当能够证明对产品不会造成破坏性影响,且针品或物料所设定的排气条件和时证所有残留气体及反应产物降至格限度; 14.3.应当采取措施避免微生物被体或干燥的蛋白质内,保证灭菌气物直接接触,应当确认被灭菌物品料的性质和数量对灭菌效果的影14.4被灭菌物品达到灭菌工艺温、湿度条件后,应当尽快通入保证灭菌效果; 14.5.每次灭菌时,应当将适当的量的生物指示剂放置在被灭菌物部位,监测灭菌效果,监测结果应应的记录; 14.6每次灭菌记录的相应内容应成整个灭菌过程的时间,灭菌过程压力、温度和湿度、环氧乙烷的浓耗量。应当记录整个灭菌过程的度、灭菌曲线应当纳入相应的批14.7.灭菌后的物品应当存放在受环境中,以便将残留的气体及反应规定的限度内; 15非最终灭菌产15.1可最终灭菌的产品不得以过品的过滤除菌应艺替代最终灭菌工艺。如果药品不当符合以下要终包装容器中灭菌,可用0.22u求: 相同过滤效率)的除菌过滤器将药先灭菌的容器内,由于除菌过滤器毒或支原体全部滤除,可采用热处弥补除菌过滤的不足; 15.2应当采取措施降低过滤除菌宜安装第二只以灭菌的除菌过滤滤药液,最终的除菌过滤器应当尽股安装点; 15.3除菌过滤器使用后,必须采方法立即对其完整性进行检查并的方法有起泡点试验、扩散流试验持试验; 15.4过滤除菌工艺应当经过验证应当确定过滤一定量药液所需时器两侧的压力,任何明显偏离正常力的情况应当有记录并进行调查应当归入批记录; 15.5同一规格和型号的除菌过滤限应当经过验证,一般不得超过日。 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生物制品”附录第4条要求: 1生物制品具有以下特殊性,应当对生物制品的生产过程和中间产品的检验进行特殊控制: 性; 1.1生物制品的生产涉及生物过材料,如细胞培养、活性物体材这些生产过程存在固有的可变性产物的范围和特性也存在可变性过程中所用的物料也是污染微生良好培养基; 1.2.生物制品重量控制所使用的析技术通常比理化测定具有更大1.3为提高产品效价(免疫原性)物活性,常需在成品中加入佐剂致使部分检验项目不能在制成成原料药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2第(三)款和第(五)款、第29、31、44、45条、第47条第(四)款相关要求: 1生产操作 1.1关键的称量或分装操作应当有类似的控制手段。使用前,生产核实所用物料正确无误; 1.2.应当遵循工艺规程中有关时规定。发生偏差时,应当作记录并反应终点或加工步骤的完成是根制的取样和检验来确定的,则不适制。 2.1应当综合考虑所生产原料药的应类型、工艺步骤对产品质量影响因素来确定控制标准、检验类型和期生产的中间控制严格程度可较最终工序(如分离和纯化)中间控2.2有资质的生产部门人员可进制,并可在质量管理部门事先批准2.生产的中间控对生产操作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制和取样: 发生的中间控制检验结果超标通进行调查; 2.3.应当制定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和原料药的取样方法; 2.4.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取样品密封完好,防止所取的中间产品样品被污染。 3.原料药或中间3.1.本条中的混合指将符合同一产品的混合: 的原料药或中间产品合并,以得到的工艺过程,将来自同一批次的各(如同一结晶批号的中间产品分在生产中进行合并,或将几个批次品合并在一起作进一步加工,可作艺的组成部分,不视为混合; 3.2.不得将不合格批次与其他合合 3.3.拟混合的每批产品均应当按工艺生产、单独检验,并符合相应准; 3.4.混合操作可包括: ——将数个小批次混合以增加批——经同一原料药的多批零头产为一个批次。 3.5混合过程应当加以控制并有完混合后的批次应当进行检验,确认量标准; 3.6混合的批记录应当能够追溯合的每个单独批次; 3.7物理性质至关重要的原料药(服固剂或混悬剂的原料药),艺应当进行验证,验证包括证明混质量均一性挤兑关键特性(如粒径密度和堆密度)的检测; 3.8混合可能对产品的稳定性产响的,应当对最终混合的批次进行察; 3.9混合批次的有效期应当根据的最早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确定4工艺控制应当4.1.工作菌种的维护; 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4.2.接种和扩增培养的控制; 4.3.发酵过程中关键工艺参数的4.4菌体生长、产率的监控; 4.5.收集和纯化工艺过程需保护和原料药不受污染; 4.6在适当的生产阶段进行微生平监控,必要时进行细菌内毒素5.必要时,应当验证培养基、宿主蛋白、其他与工艺关的杂质和污染物的去除效果; 6.菌种培养或发酵:应当对关键工艺参数(如温度、拌速度、通气量、压力)进行监控,保证与规定的工必要时,还应当对菌体生长、产率经行监控。 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生物制品”附录第55条要求应当对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如发酵工艺)的相关参续监控、连续监控数据应当纳入批记录。 完成后必须有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清场记录1.查看企业是否建立清场管路和操作规程,规程的内、批号、生产工序、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负责人面、清晰明确,如清场(包括清洁)项目、操作要求批生产记录。 求等; 2.清场操作是否及时记录,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人员有无及时签字确认; 3.现场检查清场是否彻底,有无遗留与下次生产无关物料、标志、容器具、文件、记录等。 低污染和交叉污染、混淆或差错风险的措施。依据GMP附录中1.企业是否制定药品包装操作规程,是否包括内包装品所需的所有操作步骤,包括分装、贴签等。但无菌生产工艺两个方面; 产品的灌装不视为包装。企业应制定包装操作规程,对分装、,可能出现的补签等情况应格外引起关注,并明确防止污染、2.操作规程中是否规定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混淆或的措施; 3.通过现场检查和查看产品年度回顾结果等方式分析的措施是否全面有效 ,确保工作场所、包装生产线、印刷机及其他设备已处于清洁文件或与本批产品包装无关的物料。检查结果应当有记录。 作是药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应按照药品生产管理的要求品及文件等进行确认,确保本批操作不会受前一批次的影响。 结合药品GMP规范地194条的检查指导内容进行检查1.现场检查包装工序开始前车间状态,查看清场和清底无遗留上批物料、产品、文件,车间、设备是否清标识是否明确; 2.查看企业包装开始前现场检查记录,填写记录是否有检查人签名。 所领用包装材料正确无误,核对包装产品和所用包装材料的名1.岗位人员是否按照批包装指令规定的名称、规格、工艺规程相符。 赖哦使用管理规程的要求领用包菜、是否对领用的待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印刷包装材料,但不包括发及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的等进行核对; 装材料或容器符合国家食品药品家督管理局《直接接触药品的2.领用的待包装产品及包装材料标识内容是否齐全,包装材料指具有特定式样和印刷内容的包装材料,如印字铝箔、名称、规格、批号、数 保自己清晰、内容、式样、文字符合《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认领用包材的质量状态标识明确,包装种类数量规格符合工艺材数量、名称、批号等项目进行记载。应在记录中附有相应的带包装产品的状态标识应准确粘贴牢固,防止因标识遗失导致3.现场查看待包装产品及包装材料的领用情况是否录。 量、质量状态,必要的效期等项目; 生产线,应当有标识标明包装中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和批1.查看包装场所的管理规程,查看各包装操作场所或线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生产状态标志; 括内包生产线、机器外包生产线和手工外包操作间,为避免差生产状态和明确产品生产信息。 2.查看状态标志的内容是否完整:品名、规格、批号1.检查企业是否有文件明确规定“有数条包装线同时以采取的隔离或其他有效防止污染或混淆的措施”,是同品规易产尘的带包装产品内包装应分室进行,以防混淆; 装时,应当采取隔离或奇特有效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或混淆的2.现场检查企业内保、外包工序是否存在多条包装线的情况; ,若不有效隔离极易造成混淆且不易发现,存在极大风险。 3.非产尘操作的外包装,有数条包装线同时包装时,程要求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当保持清洁,避免容器中有玻璃碎屑、金属颗粒等污染物。 接接触的周转容器(如缓冲瓶、换料桶等)在使用前应清洗、,并在规定的储存条件和储存期内妥善放置,避免对物料产生2.存放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不会到来二次污染。 4.现场检查实际操作情况,考察隔离或防止污染和混是否有效。 1.现场检查是否有清洁状态标识,标识内容是否完整原料药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34条(三)款要求: 原料药或中间产品的包装: 1.应当对容器进行清洁,如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性质还应当进行消毒,确保其适用性; 2.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可以重复使用的容器进行清洁或涂毁容器上原有的标签。 时贴签。未能及时贴签时,应当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操作,避1.现场检查中间站内存放的已完成内包的产品是否签,未完成贴签的产品是否能够有效防止混淆和差错上无产品信息,若散落则无法识别,极易发生混淆差错,因此的防混淆差错措施,如:集中存放。妥善保存。有必要的状态号、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应确保标识牢固,不易脱落。 2.未贴签的产品盛装容器是否能有效方盒子产品的散有牢固明确的状态标识; 3.查看企业是否有相关文件,明确未贴签产品的防混施。 线打印的信息(如产品批号或有效期)均应当进行检查,确保1.企业是否制定打印信息的设定和检查的操作规程、打印,应当增加检查频次。 检查方法和检查频次。如为手工打印,查看是否设定药品的包装的标签)、外标签(除内标签意外的其他标签)和检查频次; 据批生产指令打印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有确保设定打印信息的准确性和打印内容 2.现场查看打印信息的检查记录,记录有无复核人员3.若有在线检查功能,是否进行定期测试,有无测试线意外单独打印标签,应当采取专门措施,防止混淆。 1.检查企业有无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对易散落的切割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和外标签(除内标签以外的其他标签),,已打印信息的标签进行管理; 标签,各类包装标签的式样不同,包括卷式标签、切割式标签,应采取措施防止混淆;在包装线外已打印产品信息的标签也混淆。 2.现场检查企业管理措施是否有效,能够防止混淆和计数器或其他类似装置的功能进行检查,确保其准确运行检查1.企业相应文件中是否明确自动监测功能的检查方法子读码、计数、检重、检漏、自动剔废等功能,该项功能应能按照经验证有效的方法对配套功能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确保相2.现场检查企业是否有功能测试所需要的样本,该样实际生产情况需求或设备需求选用自制、外购或机配3.查看相关记录有无按照文件规定的周期进行功能测内容应当清晰,鄙夷褪色和擦除。 1.企业是否在相关文件中明确包装材料上印刷或模压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印刷包装材料,但不包括发运用查周期; 品名称、规格、生产地址等信息外,包装材料上的部分信息如程中以模压或喷印等形式加上的,企业应对供应商的印刷质量2.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套印内容进行中间;同时企业应加强中间检查,确保包装过程中打印信息的准确相关要求)。 3.根据年度回顾情况结合现场检查,若出现褪色或易时,抽查是否按照偏差处理规程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制检查应当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1.企业是否制定相关的文件,明确包装工序中间控制查频次,文件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本条款的要求; ; 2.随机抽查2-3个品种的批包装记录,检查企业是否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检查频次进行检查; 正常。 返还,以防止产品混淆或污染。 的所有操作步骤,包括分装、贴签等,根据各企业生产规模需过程,如口服固体瓶装包装线包含理瓶机、数粒机、旋盖机、、装箱机等多台设备。企业应根据品种包装线特点制定产品中环节操作的可靠性、持续稳定性,保证产品的质量。 3.抽查2-3个品种的年度质量回顾报告,查看有无出据超标的情况,企业是否按照偏差处理规定进行调查理。 原料药 原料药或中间产品的包装是否同时满足相应附录项下第34条要求: 1.容器应当能够保护中间产品和使其在运输和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不受污染; 2.容器不得因与产品发生反应,或吸附作用二影响中间产品或原量;应当对容器进行清洁,如中原料药的性质有要求时,则应当确保其适用性; 3.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可以重复器进行清洁,并去除或涂毁容器标签; 4.应当对需外运的中间产品或原器采取适当的封装措施,便于发态的变化。 而需要重新包装产品的,必须经专门检测、调查并由指定人员1.从偏差处理,不合格产品处理和退货产品处理等环 业是否存在重新包装产品的行为; 签等异常、撞线错误等异常情况需要重新包装产品时,应加强2.重新包装前是否有检查和调查分析,重新包装操作定人员批准; 3.检查重新包装记录,是否明确记录了包装日期、时人员、重新包装数量、使用的设备等信息。 1.企业是否在文件中规定包装工序待包装产品、印刷以及成品物料平衡计算的公式和物料平衡限度,是否现待包装产品、印刷包装材料以及场频数量有明显差异时,应物料平衡限度应进行调查,未得出结论前不得放行,限度的设定是否合理; 品不得放行。 2.抽查2-3个品种的批包装记录,查看是否进行了物算,计算结果是否在物料平衡限度内,计算过程有无3.了解有无出现物料平衡超标情况,是否按偏差处理处理。 1.查看企业是否有已打印批号的剩余包装材料的处理作规程是否明确销毁时应详细记录被销毁标签品名、毁数量、销毁日期、销毁方式、重量保证部门(QA)监等; 的剩余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负责全部计数销毁,并有记录。如2.抽查标签销毁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数量是否准确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有专人销毁; ,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3.查看企业是否有文件明确规定未打印批号的剩余包库操作要求,是否明确退库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要求4.查看物料货位卡或台账,为打印批号的印刷包装材时记录,是否妥善保管,能够防止差错或混淆,可与生产记录相比对。 实验室是质量控制活动的载体和核心。质量控制适当的设施、设备、仪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有效、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 1.检查质量控制管理和检验人员一览表,质量管理人否满足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的需要; 2,根据生产规模。检查质量检验人员的数量是否能满设施、设备应当与产品性质和生产规模相适应。 委托检验的,应当按照第十一章中委托检验部分的规定,委托中间产品、成品等的检验需要; 验报告中予以说明。 3.质量管理部门及实验室配置的设施、人员是否能保中间产品、成品等进行取样、检查、检验,并进行洁的监测; 4.1.质量控制实验室的人员、面药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4.检查现场 4.2.是否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的数量是否满足检验的需要; 4.3.检查仪器、设备的放置环境——防震、防潮、防尘、防高温和防强光等措施; ——防止仪器之间的相互影气象色谱仪(GC)避免与高效液(HPLC)及可能产生大量有机气设备在无适当配套设施的情况下室内;水分测定仪避免与溶出仪或可能产生大量水气的仪器设备配套设施的情况下置于同一室内分光光度计避免与产生水气、二有机气体的仪器在无适当配套设下置于同一室内;②采用正确的保养装置和方法,如水分测定仪分的干燥装置; 4.4.仪器、设备的状态标识及校——应按规定对分析仪器及定期校准,校准的项目和范围应涉及的项目和范围,有校准合格对校准周期进行合理地规定; ——在周期性校准的基础上要的仪器进行日常使用前的检查——微生物培养箱和稳定性应进行性能确认,并应在确认的效期内使用; ——检验仪器应有使用和维5.委托检验按第十一章的要求进行检查。 质量控制负责1.检查质量控制负责人档案,查人是企业的关键和工作经验是否能够满足实验室人员,要求具有足足够的管理实验室的资质和经验,可以管理同一企业的一个或够的知识、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熟悉2.通过现场检查考查实验室管理法规和相应的药品标准。 实验室人员从事的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的教育背景和实践技能要有相应的要求。 1.检查检验人员的档案,查看人员学历和所学专业;2.检查检验人员的培训档案,是否进行所从事检验操培训,查看培训的考核情况; 员至少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过与所从3.检查检验人员3.1.分配到实验室的新员工(包过考核。 的培训 工)应接受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行操作。岗前培训内容至少内容:针对检验品种的基础操作作、仪器分析、微生物检验);指定岗位的职责和应知应会的标程、质量标准和分析方法等方面3.2.在岗检验人员的再培训:应检验人员进行GMP、其他法规要专业技术知识、标准操作规程等应组织检验人员对新发布的标准的培训;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可以需要安排检验人员参加权威机构应商组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要,质量控制部负责人或其授权定期组织对检验人员知识及技能药典、标准图谱等书籍是企业必备的工具书,标准品是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检验必备的标准物质。 1.检查质量控制实验室是否配备与企业检验需要相书; 2.检查标准品或对照品台账和相关管理要求,查看企有与与所生产产品检验使用相应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备药典、标准图谱等必要的工具书,以及标准品或对照品等相对照品应专人管理,人库领用均有台账、账、物相符3.查看标准品或对照品的来源、储存方式、储存条件限(如涉及)。用于药品检验的原始标准品和对照品,中检所或各省级药检所或美国药典机构、欧洲药典机药局方和英国药典机构等; 4.抽查具体品种的检验记录,核对相应标准品或对照情况,考察可追溯性。 当符合第八章的原则,并符合下列要求:一、质量控制实验室标准;2.取样操作规程和记录;3.检验操作规程和记录(包括.检验报告或证书;5.必要的环境监测操作规程、记录和报告;;7.仪器校准和设备使用、清洁、维护的操作规程及记录。 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检验记录,可追溯该批药1.查看质量控制实验室的相关管理、操作文件和记录足第八章文件管理中第150条至167条以及本条款的存某些数据(如检验数据、环境监测数据、制药用水的微生物2.查看质量检验和环境监控数据的保存情况,保存方于趋势分析; 3.抽查在批记录之外另行保存的相关原始数据资料或看保存方式是否便于查阅。 ,还应当保存其他原始资料或记录,以方便查阅。 无菌药品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无菌药品”附录第关要求;应当制定适当的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监测警戒偏限度,操作规程中应当详细说明结果超标时需采取施。 原料药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40条求;按受控的常规生产工艺生产的每种原料药应当有杂质档案应当描述产品中存在的已知和未知的杂质情观察到的每一杂质的鉴别或定性分析指标(如保留时含量范围,以及已确认杂质的类别(如有机杂质、无溶剂)。杂质分布一般与原料药的生产工艺和所用起关,从植物或动物组织制得的原料药、发酵生产的原质档案通常不一定有杂质分布图。 求: 取样方法应当科学、合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样生产区和仓储区进行取样及调查; 室内应有接收、存储、分发、留样的管理程序,确保样,操作规程应当详细规定:1.经授权的取样人;2.取样方法;整、有效、安全。 1.查看无菌原料取样后,重新密封方法的规定和执行类型和状态;7.取样后剩余部分及样品的处置和标识;8.取样生的各种风险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尤其是无菌或有害物料的取污染的注意事项;9.贮存条件;10.取样器具的清洁方法和贮2.依据“无菌药2.1.无菌灌装产品的样品必须包品”附录第十四章最终灌装的产品以及灌装过程中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第80偏差后的产品; 的产品或物料,也可抽取其他样品来监控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质量控制”条的规定,无菌检明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自哪一包装容器、取样人等查样品的取样至少应当符合以下2.2.最终灭菌产品应当从可能的要求: 保存。 处取样; 2.3.同一批产品经多个灭菌设备的,样品应当从各个/次灭菌设物料和不同生产1.查看企业关于物料和不同生产阶段的产品应按的检验是否符合本条款的要求;相应的内控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对检验进行验证或,企业应当对检验方法进行确认,以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确认。 2.查看物料和不同生产阶段产品定所用方法、仪器和设备,检验操作规程应当与经确认或验证际情况,是否符合企业相关规定可追溯的记录并应当复核,确保结果与记录一致。所有计算均检查企业所生产品种的检验是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或物料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无菌药品 实验,如涉及,要检查是否具备生产商(如不同)的名称或来源;2.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的型号和编号;4.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等相关证件。 所用的动物的相关信息;6.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温湿度;7.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生物制品 日期;9.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10.检验、计算复核人员的1.检查企业生产产品的检测是否需要动物实验,如需(包括生产人员所进行的中间控制),均应当按照经质量管理部是否具备《实验动物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据;(八)应当对实验室容量分析用玻璃仪器、试剂、试液、2.应同时考2.1.应当对检验用动物的健康状(九)必要时应当将检验用实验动物在使用前进行检验或隔离虑是否满足“生物控并有相应详细记录,内容至少实验动物管理规定。动物应当有标识,并应当保存使用的历史制品”附录第31来源、动物繁殖和饲养条件、动产品的检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准的方法进行全项检验; 检验方法进行验证:1.采用新的检验方法;2.检验方法需变更》及其他法定标准未收载的检验方法;4.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条、32条、52条况等; 和56条的相关要2.2.检定用动物应当符合《求; 共和国药典》的要求; 2.3.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对生物制品原辅料、中间产品、品进行检定; 2.4.采用连续培养工艺(如养)生产的,应当根据工艺特点的质量控制要求。 中药制剂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应应同时考虑家药品标准及省(自治区、直辖是否满足“中药制材标准和中药炮制规范,并在现剂”附录第33条件下,根据对中药制剂质量的影的相关要求 在相关的质量标准中增加必要的项目。 物料和不同生产阶1.检查实验室是否有检验结果超段的产品应按相应作规程; 的内控质量标准进2.查看实验室超标检验结果的清检验结果超标调查的操作规程,任何检验结果超标都必须按照行检验 应的记录。 3.抽查超标检验结果调查确认记是否符合规程要求,调查内容是详细、完整,调查结论是否明确分的支持依据。 药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留样。用于产品稳定性留样是用于追溯或1.查看物料和产品的留样程序,调查物料、产品的否涵盖了本条款的相关要求; 当按照操作规程对留样进行管理;二、留样应当能够代表被取质量,所以留样的2.参考第二百二十二条款的相关留样:1.每批药品均应当有留样:如果一批药品分成数次进行管理非常重要 看留样是否能够代表被取样批次件最小市售包装的成品;2.留样的包装形式应当与药品市售包产品;查看成品和物料的实际留采用市售包装形式的,可采用模拟包装;3.每批药品的留样数合本条款的要求。 批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等除外);必要时,中间产品应当留样,以保存期间内至少应当每年对留样进行一次目检观察,如有异常,生物制品 应同时考虑是或对中间控制确认的需要,留样理措施;5.留样观察应当有记录;6.留样应当按照注册批准的“生物制品”充足,并在适宜条件下贮存。 一年;7.如企业终止药品生产或关闭的,应当将留样转交授权否满足门,以便在必要时可随时取得留样。四、物料的留样:1.制剂附录第54条的相触的包装材料均应当有留样。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关要求 必单独留样;2.物料的留样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3.除生产的原辅料(不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气体或制药用中药制剂 每批中药材或中药饮片应当的留样应当至少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二年。如果物料的有效期较应同时考虑是样量至少能满足鉴别的需要,留料的留样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贮存,必要时还应当适当包装密否满足“中药制剂”当有规定;用于中药注射剂的中附录第40条的相药饮片的留样,应当保存至使用关要求 材或中药饮片生产的最后一批制行后一年。 和检定菌的管理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供应商处采购,必要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二)应当有必要时,应当在试剂、试液、培养基的容器上标注接受日期;明配制、贮存和使用试剂、试液和培养基,特殊情况下,在接或其他检验;(四)试液和已配制的培养基应当标注配制批号、制(包括灭菌)记录、不稳定的试剂、试液和培养基应当标注滴定液还应当标注最后一次标化的日期和校正因子,并有标化行适用性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应当有培养基使用记录;(六)建立检定菌保存、传代、使用、销毁的操作规程和相应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菌种名称、编号、代次、传代日期、传代操作人;贮存,贮存的方式和时间不应当对检定菌的生长特性有不利影试剂、试液、1.查看企业关于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直和检定菌的管理规定中是否涵盖接影响到检验结果的要求; 的准确性,应建立采购、接收、储存、发放、使用的管理规程和相关记录。 2.查看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际管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相关 理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标准品或对照品应当按照规照品应当有适当的标识,内容至少包括名称、批号、制备日期启日期、含量或效价、贮存条件;(三)企业如需自制工作标品或对照品的质量标准以及制备、鉴别、检验、批准和贮存的品应当用法定标准品或对照品进行标化,并确定有效期,还应对照品的效价或含量在有效期内保持稳定。标化的过程和结果1.查看是否制定了标准品、工作标准品或对照品的管内容是否符合本条款的要求; 2.现场查看标准品、工作标准品或对照品管理是否符定。 中药制剂 应当建立生产所用中药材和应同时考虑是的标本,如原植(动、矿)物、否满足“中药制剂”用部位,经批准的替代品、伪品附录第37条的相关要求 品批准放行的操作规程,明确批准放行的标准、职1.查看企业物料和产品批准放行的操作规程和记录,确认是否满足求; 2.查看企业放行人员的职责和相关资质、接受的培训,应能满足放求。 符合以下要求:(一)物料的质量评价内容应当至1.查看物料放行操作规程,包括对批准放行人员的指定要求,放行包装完整性和密封性的检查情况和检验结果;(二)内容是否涵盖本条款中的相关要求; 论,如批准放行、不合格或其他决定;(三)物料2.抽查具体批次的放行记录,查看是否符合本条款的要求。 合以下要求:一、在批准放行前,应当对每批药品产应当符合注册和本规范的要求,并确认以下各项法经过验证;2.已完成所有必需的检查、检验,并录;3.所有必需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均已完成并经过照相关规程处理完毕,需要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或偏差已完成所有必要的取样、检查、检验和审核;已有明确的解释或说明,或者已经过彻底调查和适产品,应当一并处理。二、药品的质量评价应当有格或其他决定;三、每批药品均应由质量受权人签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国家生物制品放行前还应当取得批签发合格证明 1.查看产品放行操作规程,是否满足本条款的相关要求; 2.查看药品质量评价的内容和结论,是否满足本条款的相关要求3.查看是否由质量受权人签名批准放行记录; 4.查看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生物制品放行前取得的批签发合格证明。 生物制品 1.当原辅料的检验周期较长时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验完成前投入使用,但只有全部检“生物制品”附录第33条和合标准时,成品才能放行; 第53条的相关要求: 2.中间产品的检验应当在适当段完成,当检验周期较长时,可先工序生产,待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是在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的质量,以发现药品质含量或溶出度特性的变化),并确定药品能够在准的各项要求 要针对市售包装药品,单也需兼顾待包装产品。例或从生产厂家运输到包装厂,还需要长期贮存时,其对包装后产品稳定性的影响。此外,还应当考虑考察。 查看产品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是否反映本条款的要求。 1.查看企业是否按照本条款的要求建立了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管理稳定性考察是否包括成品、待包装产品(必要时)和相应的中间时)。此外,查看成品稳定性考察中是否适当考虑了中间产品和待储存(如涉及)期间对质量产生的影响; 2.查看产品稳定性考察的实际执行情况,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1.抽查具体品种的药品持续稳定性考察方案和报告; 2.查看稳定性试验设备的管理规程、确认报告、维护记录、设备上量装置的校准情况; 当有考察方案,结果应当有报告。用于持续稳定性3.查看稳定性试验设备(如恒温恒湿箱)的监控情况,包括温湿度、是否有超限报设备或设施)应当按照第七章和第五章的要求进行(如涉及)是否维持在规定的范围内(监控数据)出现过的异常情况以及相关的记录和调查处理; 4.稳定性试验设备(如恒温恒湿箱)应放置在适宜的地点,不受其响(如不能与高温室同室),或不影响其他设备或操作(如不能与要求的留样同室)。 应当涵盖药品有效期,考察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查看具体品种的持续稳定性考察方案,确认是否符合本条款的各的考察批次数; 生物学检验方法,可考虑采用稳定性考察专属的检原料药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42条相关要求; 原料药的持续稳定性考察: ——稳定性考察样品的包装方式和包装材质应当与上市产品示贮存条件相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仿; ——正常批量生产的最初三批产品应当列入持续稳定性考察品质量标准所包含的项目,应当说明理由。 一步确认有效期; ——有效期短的原料药,在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时应适当增加1.查看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定中是否涵盖了本条款的要求频次应当能够获得足够的数据,以供趋势分析。通2.查看生产台账、持续稳定性考察台账和具体品种的相关检装形式的药品,至少每年应当考察一个批次,除非认实际的稳定性考察品种、批次和检验间隔是否符合企业规定;3.抽查具体品种的出现稳定性试验数据,考察数据的完整性和充分性,并查看数据趋势分析、结论。 稳定性考察中应当额外增加批次数,如重大变更或1.查看持续稳定性考察规程中是否针对本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当列入稳定性考察。此外,重新加工、返工或回收除非已经过验证和稳定性考察。 2.查看持续稳定性考察规程2.1.结合制备工艺、处方组成、规相关要求的执行情况; 材料等方面的变更或偏差(如有),的稳定性试验情况、数据分析、结的相关建议措施,并且是否符合变的相关管理要求; 2.2.结合重新加工(仅涉及原料药回收的具体批次,查看相应的稳定况、数据分析、结论和必要的相关质量受权人,应当了解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结果。当1.考查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定中关于确保企业负责人、生产管和成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时,则相关各方应有书面协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及时了解都持续稳定性考察结果的察的结果以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和执行情况; 2.查看持续稳定性考察试验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是否签订了协及),协议中是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和具体要求 2.1.查看是否保存了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结果。 的结果或重要的异常趋势进行调查。对任何已确认1.查看企业关于持续稳定性考察中发现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不良趋势,企业都应当考虑是否可能对已上市药品常趋势的处理程序,是否包括调查、必要的召回或其他相关措施以,调查结果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报告当地药品监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要求; 2.查看企业是否有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发现过重要的异常察相应的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相关规定。 数据资料,包括考察的阶段性结论,撰写总结报告1.查看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中是否涵盖了本条款的要求; 。 2.查看持续稳定性考察数据资料、总结报告及定期审核情况。 系统,对所有影响产品质量的变更进行评估和管1.查看企业是否建立变更控制的管理文件和操作文件 准的变更应当在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2.如何启动变更控制程序,变更控制的基本过程,质量部门在变更作用等; 1.检查变更方面的管理和操作文件的制定是否符合企业文件管理求,如:文件编号、版号、实施时间、起草、审核和批准的人员和有一点可进一步检查; 2.检查变更方面的管理和操作文件中规定的变更范围是否包括了质量的各个方面,如:厂房、设施、设备、仪器、物料、工艺、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计算机软件等。 定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操作具体可分为:生产环境变更:生产工艺、批记录、稳定性考察报生产工艺和计算机软件变更的申请、评估、审核、准、检验方法、操作规程、清洁方法的变更;物料、供应商、储存效期、复验期的变更;空气净化系统、工艺用水系统、蒸汽、压缩指定专人负责变更控制 等公用工程系统的变更生产、检验、控制用设备、计算机系统的变陈旧设备等情形; 3.检查变更操作规程中规定的3.1变更申请内容可包括:变更变更处理的程序是否至少包括的性质、受影响的文件和产品、受申请、评估、审核、批准和实产厂和客户、支持变更增加文件施五个环节;可参考以下内容和实施方案、变更申请日期、变更进行检查: 变更申请批准人; 3.2变更评估:宜由相关领域的专验的专业人员共同进行评估,可是体的管理模式来确定,如研发人员、质量人员、无聊人员、工程注册人员、上一级主管部门人员等估、确定采取哪些行动确保变更法规上等方面的合理性,并确定3.3变更审核;变更评估后确定的目、新增或减少项目均宜由企业(如前述)审核认可,如需增加再次评估; 3.4.变更批准:变更必须得到质量准后方可实施; 3.5.变更执行:只有得到书面批准行变更,建议企业建立起追踪体系按计划实施; 3.6.变更执行后,要进行效果评更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 3.7.变更执行完毕,相关文件一动已经完成,评估结果为有效,方更。 4.检查变更控制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中是否规定了质量部门专人孔子管理,该人对生产、设备、物料、质量等方面的只是是否有是否对变更控制过程熟练掌握。 1.查看企业变更管理规程,是否对变更济宁了评估和分类; 2.检查企业的变更台账,并抽查几个具体变更,一确定变更是否是否制定了变更编号规程,对变更进行统一编号。变更控制过程每是否均有记录,有签字; 3.从企业的变更控制台账中选择代表性的变更,查看是否进行了基风险的评估,是否确定了所需进行的验证、额外的检验和稳定性工艺参数的变更,考察是否根据产品的特性和工艺步骤对产品质量度来判断和评估,可参考本节第二百四十条中第3.1项所列技术要质量的潜在影响。企业可以根据变更的性质、范围。察。 更分类(如主要、次要变更)。判断变更的验证、无菌药品 1.空气净化系统、设备、生产工艺有科学依据。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无菌药大变更后,应当重复进行培养基模品”附录第47条、第条的验。应关联检验培养基模拟灌装试相关要求; 人员更衣、生产操作等无菌确认2.应当定期对灭菌工艺的有效性证(每年至少一次)。设备重大变进行再验证。应当保存在验证记无菌药品 1.空气净化系统、设备、生产工艺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无菌药大变更后,应当重复进行培养基模品”附录第47条、第条的验。应关联检验培养基模拟灌装试相关要求 人员更衣、生产操作等无菌确认2.应当定期对灭菌工艺的有效性证(每年至少一次)。设备重大变进行再验证。应当保存在验证记原料药 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原料药”附录第41条的相关要求;应产品的杂质分析资料与注册申报中的杂质档案,或与以往的杂质较,查明原料,设备运行参数和生产工艺的变更所致原料药质量由申请部门提出后,应当经评估、制定实施计划并本条款强调了变更需经评估的、有质量部门审核批准。变更控制的门审核批准。变更时候死应当有相应的完整记录。 二百四十一条的相关要求一致。检查时,可参考改条款的检查指查具体变更的实施过程记录,查看记录内容是否完整内容。 接接触额包装材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以及1.查看企业的变更管理台账,是否发生了生产环境、生产处方、,还应当对变更实施后最初至少三个批次的药品质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储存条件和主要生产设备等方面的变更;药品的有效期,则质量评估还应当包括对变更实施2.抽取具体变更的实施过程记录,查看是否满足本条款的要求。无菌药品 如无菌制剂生产企业发生上述变更,考察其是否参照《已上市化学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并进行了变更后三皮制品的质量检验、无菌保证水平、加考察、长期稳定性考察以及其他必要的考察。 原料药 如原料药生产企业发生了上述变更,考察其是否参照《已上市化学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等的要求,是否对变更后最初三批原充分的一致性评估,与变更前原料药的质量进行比较评估,如中间概述、残留有机溶剂、原料药的纯度、形态、颗粒度、生物等效和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其他必要的考察。 与变更相关的文件局已修订。 生物制品 如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发生上述变更,考察其是否参照《生物制品生程变更管理技术知道原则》等的要求、是否对变更后最初三皮制品化,个关键环节中间品、袁野和和您进行分析、生物学检测及稳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必要的临床试验以及其他必要的考察。 中药制剂 如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发生上述变成,考察其是否参照《已上市中药技术指导原则(一)》等的要求,是否对变更后最初三批制品的中成品进行特性、如物理、化学性质或效力(如生物活性,生物利等价性),以及必要的临床试验等考察。 抽查一个变更控制实例的文件档案,考察是否根据变更申请和评估增加或修订的相关文件;检查相关的文件是否进行了修订,该变更件修订后开始实施。 所有变更的文件和记录。 从变更台账(或清单)中抽查变更实例,或从对其他方面检查中追况中检查质量管理部门是否保存了所有的变更文件和记录,并进考察企业生产、质量、工程和物料管理等部门、岗位和操作人否均有明确的管理文件、技术标准、操作文件;2.是否均具备相应所有人员正确执行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备;3.是否均有机会收到本岗知识培训,确保所有人员严格、正确的管理文件、技术标准、操作文件。以上是预防偏差发生的前提尚未具备相应条件,如无程序,无标准,或有程序、无标准,可能质量失控,偏差处理体系无法有效运行。 1.查看偏差处理规程的制定是否符合企业文件管理规程的要求,码、版号、实施时间、起草、审核和批准的人员和时间,如有疑点检查; 2.查看偏差处理规程中规定的偏差范围是否包括了偏离生产工艺限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操作规程等情形,如产品受到的外的操作规程,规定偏差的报告、记录、调查、处理器设备故障、物料偏差(包括物料异常、标识异常、储存条件异应的记录。 工艺偏差、生产环境偏差、实验室偏差、质量状态管理偏差,记录等; 3.查看偏差处理规程中是否包括偏差的发现与报告、偏差记录、偏差处理、纠正与预防措施五个环节,是否有相应的记录。 其对产品质量的潜在影响。企业可以根据偏差的性1.检查企业的偏差处理规程中是否规定应对偏差进行风险评估,以的程度将偏差分类(如重大、次要偏差),对重大差的性质、范围、对产品潜在质量影响和是否影响患者健康将偏对产品进行额外的检验以及对产品有效期的影响,进行编号管理。偏差的分类方式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但应科学合产品进行稳定性考察。 2.检查企业的偏差台帐或清单,抽取重大偏差处理记录,检查是否定考察。 差进行必要的额外检验以及评估对产品效期的影响,是否进行必要物料平衡限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操作规程等的企业还应当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类似偏差的再次发生。 主管人员及质量管理部门,应当清楚的说明,重大1.抽查重大偏差的处理过程,查看是否有完整呢个记录,质量部门容进行检查; 他部门进行彻底调查,并有调查报告。偏差调查报他部门进行彻底调查,并有调查报告。可以结合本结第249条的检审核并签字。 2.检查偏差调查报告是否有质量部门指定人员审核并签字; 3.检查指定人员的工作经历和培训档案等资料,结合现场检查,考识别和处理的能力; 防措施的有效性 人员是否经过一定的生产、设备、物料、质量等方面的知识培训通过查看偏差台帐或清单,检查企业是否有类似偏差再次发生,考1.结合本节第249条的检查指导内容,通过检查偏差处理程序等相偏差处理记录,考查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负责偏差分类; 责偏差的分类,保存偏差调查、处理的文件和记录。 2现场检查偏差调查、处理文件和记录是否由质量部门负责保存1通过检查企业纠正措施的1.1由于产品质量引起的投诉是否相关程序文件和人员培训,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考查企业是否建立起纠正措1.2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召回施和预防措施系统 了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防措施 采取了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采取了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3是否在偏差处理中采取了纠正施和预防措施系统,对投诉、召回、偏差、自检或检测趋势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调查的1.4是否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出适应。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系统应当能够增进对产艺。 1.5是否对产品质量回顾中出现的2、检查企业是否对本条款中述及的各方面情况进行风险评估,评品质量的影响和对患者影响的风险程度,确定根源调查的深度和3、抽查若干个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例,考查是否通过纠正预防系对产品和工艺的理解,更有利于产品质量的保证 正和预防措施的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包括:(一)部检查结果、工艺性能和质量检测趋势以及其他来有和潜在的质量问题。必要时,应当采用适当的统艺和质量保证系统有关的原因;(三)确定所需采1、检查企业是否建立起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操作规程,且是否涵盖的要求; 的再次发生;(四)评估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合理性、正和预防措施过程中所有发生的变更应当予以记和预防措施已通过高层管理人员的评审。 2、抽查若干个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例,考察是否符合企业相关操要求。 1.抽取若干个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例,检查其过程是否均有记录应当有文件记录,并由质量管理部门保存。 2.检查所有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是否由质量管理部门保存 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会同有关部1.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职责文件、物料供应商审计管理文件,是否明产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并对指令评量部门在生产用物料供应商的质量评估和质量审计方面的职责和权。主要物料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企业所生产的药本条款的要求。 药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等因素。 其他部门的人员不得干扰或妨碍质量管理部门对物2.检查是否有文件规定主要物料的确定原则、该原则是否至少是基量风险、物料用量和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等。 估和批准的操作规程,明确供应商的资质、选择的、物料供应商批准的程序。如质量评估需采用现场计内容、周期、审计人员的组成及资质,需采用样生产批量、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稳定性考察方案。 专人负责物料供应商质量评估和现场质量审计,分指定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法规和专业知识,具有的实践经验。 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盒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核实是机构、厂房设施和设备、物料管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仪器、文件管理等进行检查,以全面评估其当有报告。 1.查阅供应商评估操作规程,考查是否明确了以下内容: 1.1供应商的资质、选择的原则、质量评估方式、评估标准、物料准的程序 1.2如质量评估涉及现场质量审计的,相应现场审计内容、程序期、审计人员的组成及资质。 1.3需采用样品小批量试生产的,相应的生产批量、生产工艺、产准、稳定性考察方案。 2.结合本节第二百五十的检查指导内容抽查相关记录,考察是业规定及本规范要求。 1.查看相关文件,结合现场检查,考察企业是否指定人员负责供应估和现场质量审计,并负责分发批准的供应商名单 2.查看该指定人员的实践经验和相关的培训,结合现场检查,考查备执行质量评估和现场质量审计的能力。 1.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供应商1.1、核实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和检的现场质量审计文件,查看真实性,确保资质证明文件在有效文件内容是否包括 1.2、现场质量审计范围,如人员机设施和设备、物料管理、生产工艺产管理、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设备、件管理等进行检查; 1.3、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属性如无菌制剂生产企业对免洗胶塞生业的现场审计中是否重点检查无菌1.4、如经销商有仓库,并且物料在库中停放的,对经销商相应仓储条及质量体系的现场审计。 2.结合产品特点,抽取主要物料、内、外包装材料供应商(包括经计记录及审计记录及审计报告),是否满足企业文件规定以及本条料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小批量试生产,并对试生1.检查物料供应商确立的相关文件,考察是否规定了必要时应当对供应商的样品进行小批量试生产,并对试生产的药品进行稳定性2.查看具体实例,考察是否按企业规定及本条款的要求执应商的评估至少应当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1.检查企业物料供应商管理规程,是否涵盖本条款要求 对物料样品的检验数据和报告,如进行现场质量审当包括现场质量审计报告,以及小试产品的质量检2.抽查物料供应商评估档案,查看是否包含上述必要资料 对新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改变主要物料供应商1检查物料供应商(包括生产商和经销商)变更控制的相关文件,证及稳定性考察 定是否符合本条款要求 2抽查企业主要物料供应商变更实例,查看变更过程中是否进行估,是否对产品进行了相关验证和稳定性考察 3应注意检查物料供应商变更控制文件和相关记录,考察是否涵盖料或在用物料的新增或变更生产商、经销商的审计要求 料管理部门分发经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该名单1.检查物料管理部门,仓库是否有由质量管理部门分发的受控的合、质量标准、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经销商(如有)目录:如采用计算机化系统,考察系统内的合格供应商目录是否与部门批准一致。 2.产看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内容是否满足本条款要求 要物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双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评估或现场质量审计,回顾分析合格出来记录。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当尽检查主要物料供应商档案中是否有质量协议,协议内容是否明确了量责任,查看协议中是否明确要求当物料供应商的生产条件、工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使用方(即药品生产企业) 1.检查企业供应商管理的相1.1定期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关文件,查看文件内容是否审计的规定 至少包括 1.2定期回顾分析物料检验结果、质不合格处理记录 1.3物料质量问题、物料生产条件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素发生重大的改变时,企业应尽快对性的现场审计 2.抽查供应商档案,检查内容参见本节第二百六十五条中的检查3.查看当物料出现问题时或物料工艺上的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企业是如何处建立的规程是否一致(可结合本节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检查指导内建立质量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 样品检验数据和报告。 年对所有生产的药品按品种进行产品质量回顾分原辅料、成品现行质量标准的适用性,及时发现不方向。应当考虑以往分析的历史数据,还应当对产检。 照产品的剂型分类进行质量回顾,如固剂、液1.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的管理规程、操作规程符合本条款的要求 2.抽查若干个产品的质量回2.1.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企业顾文件,考察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要求; 2.2.是否对本年度生产的所有产品品质量回顾分析,包括委托生产的2.3.是否考虑了以往历史数据的趋有); ,尤其是来自性供应商的原辅料;二、关键中间控2.4.是否有评价和报告。 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批次及其调查;四、所有重大改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五、生产工艺或检验或备案的药品注册所有变更;七、稳定性考察的结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投诉、召回及调查;九、与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十、新获批准和有变更的药品,作情况;十一、相关设备和设施,如空调净化系统、;十二、委托生产或检验的技术合同履行情况。 3.检查企业是否对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 进行评估,提出是否需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或进1.查看若干个产品的质量回顾分析记录和报告,考察是否满足本理由,并及时、有效地完成整改。 方和受托方之间应当有书面的技术要求协议,规定1.查看企业是否有委托生产,如有,应检查以下内容: 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按时进行并符合要求。 委托协议中是否明确规定各方在产品质量回顾分析中的责任,肉受提供生产过程当中出现的偏差处理情况、收率指标、物料平衡统成品质量检验数据趋势分析等。 2.检查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是否按照协议规定进行 1.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2.检查企业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规定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应,对不良反应应当详细记录、评价、调查和处的风险,并按照要求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是否有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不良反应报告工作 检查本节内容时刻参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生物制品 疫苗类的检查还应结合《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1.检查企业是否有主动收集不良反应的渠道和措施 2.抽查不良反应处理记录,考察企业对不良反应是否详细记录,调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 3.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投诉登记、评价、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并规定因1.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投诉和不良反应报告的操作规程 取的措施,包括考虑是否有必要从市场召回药品。 2.操作规程是否规定了投诉登记、评价、调查和处理以及因可能的发生投诉时采取的措施 人员负责进行质量投诉的调查和处理,所投诉、报 1.抽查数例投诉和不良反应情况处理,考察是否满足企业相关规定款的要求 2.考察质量授权人是否了解所有的投诉、调查信息 1.检查是否对投诉进行了登记和审核 核,与产品质量缺陷有关的投诉,应当详细记录缺陷,应当考虑检查其他批次的药品,查明其是录,并注明所查相关批次产品的信息。 2.检查与产品质量缺陷有关的投诉,是否各个细节记录详细,并有查处理记录 检查企业对涉及质量缺陷或疑似质量缺陷的投诉产品,是否按本条理 检查投诉调查是否有记录,记录中是否注明相关批次产品信息,格、批号、批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1.查看投诉处理规定中是否明确了本条款的要求 录,以便发现需要警觉、重复出现以及可能需要相应措施 2.查看企业是否对投诉记录进行了定期回顾分析,是否通过分析尽需要警觉、重复出现以及可能需要从市场召回的问题,并采取相变质或其他重大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督管理部门报告。 1.查看企业是否有相关处理程序,程序中是否涵盖本条款要求 2.检查企业是否出现过失误、药品变质或其他重大质量问题,是否向当地药监部门报告 参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委托生产药品的双方应当签署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且具体规定双方在药品委托生产技制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取得该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委托受托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详细的考受托方的工作能力,确保符合本规范要求 量和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委托方和受托各方责任、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的内容及相关的参照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血液制品、疫苗制菌制剂的提取不得委托加工,检查组应随时关注法律法规对委托求。 对于委托检验,企业应当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程中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检验工作的通知中的各项规定进行,并符合本章中各项条款的相1.了解企业是否有委托生产、委托检验,是否在相关部门备案或或批准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 2.查看委托生产或检验合同,是否明确责任、内容及相关技术事委托生产对企业而言视为重大变更,人员、设备、厂房等均发生大的变化,企业应有活动,包括在技术或其他方面拟采取的任何变按照变更管理程序的要求对委托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评注册的有关要求。 理部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异地生产或委托估,明确委托生产行为是否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所生产的药品按假药处理。 符合法规要求,能够确保委托生产品种的质量。 1.查看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的管理否涵盖了本条款的要求 2.查看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方面的进行的变更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许可要求 3.查看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方面的按企业变更管理规程的相关要求执委托生产中的受托方应具备的资质:受托方应为药品生产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认证证书,经许可和认证的生产范括受托生产的剂型或品种。 委托检验中的受托方应具备的资质:受托方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认证证书;受托方为第三方实验室的.,应具威部门发放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和CQC证书)和计量认书等 评估,对受托方的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是再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保证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1.查看企业是否有文件规定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的管理要求,要求对受托方资质、条件、管理水平进行审核以及是否规定评估人备的资质和能力; 2.查看委托方现场考核记录和评估报告,考核内容是在否全面,考否显示受托方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保证符合本规范的3.查看评估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是否满足企业规定要求。 所有必要的资料,以使受托方能够按照药品注册的操作。委托方应当使受托方充分了解与产品或或操作对受托方的环境、厂房、设备、人员及其为确保受托方正确实施所委托的操作,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定,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委托生产药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委使受托方充分了解与产品或操作相关的各种问题,包括产品或操作的环境、厂房、设备、人员及其他物料或产品可能造成的危害。1.查看企业相关文件是否明确规定应向受托方提供的资料内容,是本条款要求的内容 2.查看相关的资料交接记录或相关档案资料,是否反映企业实际给供的资料涵盖了本条款要求的内容 检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委托方负责委托生产药品的质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1.了解企业是否有文件规定对受托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措施 2.查看相关的监督记录,结合企业规定考查监督措施是否全面有委托加工的药品应是生产工艺成熟、质量稳定、疗效可靠、市场中国药典或局颁正式标准及中国生物制品规程收载的制剂品种。委保物料和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1.了解是否有文件明确规定委托生产双方的质量检验责任及具体则疼分工是否合理,委托方是否能确实履行己方责任 2.查看相关记录,明确是否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受托方应是持有与生产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受托方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进行生产,并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 当需要检查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涉及的受托方时: 1.现场检查厂房、设备能否满足承接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需求 房、设备、知识和经验以及人员,满足委托方所2.查看培训档案,了解相关的生产或检验操作人员是否进行过相关产或检验操作培训 3.查看相关记录,了解企业是否评估本企业其他产品对受托产品4.与受托产品相关的验证(包括清洁验证、工艺验证)是否完成当需要检查委托生产涉及的受托方时,应关注 1.受托方是否有文件明确要求委托方的物料、产品不挪作他用 托方提供的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适用于2.抽查受托方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出入库台账,是否产产品批次批量一致 产或检验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当需要检查委托生产及检验涉及的受托方时,应结合企业生产情志查看有无从事不利于委托生产的行为。 对照条款查看合同约定是否满足本条款要求 中药制剂 委托生产合同同时应满足中药制剂附录项下第42、43条要求 订的合同应当详细规定各自的产品生产和控制职1.中药材前处理和中药提取的有制药技术、检验专业知识和熟悉本规范的主管人委托生产应当至少符合 工作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许可和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1.1委托生产使用的中药材和中源和质量应当由委托方负责 1.2委托方应当制定委托生产产接的检验标准。每批产品应当经后,方可接收 1.3委托生产的产品放行时,应当材和中药饮片检测报告书,确定中药饮片的质量 2.中药的委托生产还应当注意2.1所使用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以下事项,并在委托生产合同中确认。 2.2.中药提取物的质量标准,该标少包括提取物的含量测定或者纹允许波动范围 2.3.中药提取物的收率范围 284 2.4.中药提取物的包装容器、贮存期限 2.5.中药提取物的运输条件,如中运输包装容器的材质,规格,防止量改变的措施 2.6.中药提取物交接的确认事项物的交接记录,受托人应当向委托批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记录 2.7.中药提取物的收率范围、包存条件、贮存期限、运输条件以及容器的材质、规格应当进行确认第28合同应当详细规定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药品的程序,确保每批产品都1.每批产品的已按照药品注册的要求完成生产和检验。 定,但最终的2.对照条款查285 在委托检1.查看合同约定何方负责试责取样;检验第2条合同应当规定何方负责物料的采购、检验、放行、生产和质量控制(包括中明确规定 中间控制),还应当规定何方负责取样和检验。 2.香肠检查委是否与合同中286 第290条合同应当规定由受托方保存的生产、检验和发运记录及样品,委托方应当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出现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委托方应当能够1.查看合同约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2.必要时,调287 288 第291条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委托方可以对受托方进行检查或现场质量审计。 第292条委托检验合同应当明确受托方有义务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 查看合同约定查看合同约定第十二章-产品发运与召回 第一节-原则 2 1的第293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召回系统,成必要时可迅速、有效地从市场召回任何管任何一批存在隐患的产品。 2全290 1第294条因质量原因退货和召回的产的品,均应当按照规定监督销毁,有证据证明退货产品质量未受影响的除外。 2三第二节-发运 291 292 293 第三节-召回 第295条每批产品均应当有发运记录。根据发运记录,应当能够追查每批产品批的销售情况,必要时应当能够及时全部追回,发运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发货日期、运输方式 第296条药品发运的零头包装只限两查个批号为一个合箱,合箱外应当标明全要部批号,并建立合箱记录。 查第297条发运记录应当至少保存至药具品有效期后一年 条查在1估2晰294 第29应当制定召回操作规程,确保3疗召回工作的有效性 45性第295 第299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查召回工作,并配合足够数量的人员。产规品召回负责人应当于销售和市场合部门;如产品召回负责人不是质量受权人,则应当向质量受权人通报召回处理情况 296 297 298 查第300条召回应当能够随时启动,并迅要速实施。 召查第301条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决定从门市场召回的,应当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督责管理部门报告 合1记提第302条产品召回负责人应当能够迅体速查阅到药品发运记录。 2式299 300 301 第十三章-自检 第一节-原则 查第303条已召回的产品应当有标识,并回单独、妥善贮存,等待最终处理决定 是第304条召回的进展过程应当有记录,查并有最终报告。产品发运数量、已召回报数量以及数量平衡情况应当在报告中的予以说明 第305条应当定期对产品召回系统的查有效性进行评估。 括1302 第306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企业进行自检,监控本规范的实施情2况,评估企业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并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3和第二节-自检 303 第307条自检应当有计划,对机构与人1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确认与验证、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2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产品发运与召回等项目定期进行自检。 3304 305 第30应当由企业指定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自检,也可由外部人企员或专家进行的质量审计。 第309条自检应当有记录。自检完成后1应当有自检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自检过程中观察到的所有情况、评价的结论以2及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建议。自检情况应当报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3按4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