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障措施
1. 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洒水等有效措施;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等地必须平整夯实。
2. 施工现场应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 施工现场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容器存放、运输,严禁凌空抛撒。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现场总包方或建设方的规定及时清运处理。
4. 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防止一切火灾对大气的污染。
5. 使用气焊作业时,必须先检查所有用具,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防止使用不当而造成大量的烟雾,污染空气。
6. 施工现场所有废水不得倒在地上或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应按业主或总包指定的地方处置。
7. 库房内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作防护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源。
8. 使用后的所有带油的物体必须注意妥善收集,按业主、总包指定的地方放置处理。
9.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必须到有卫生设备的场所,防止对土地和大气污染。
10. 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如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必须按规定到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请。
11. 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必须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使用的物品应轻拿,轻放。
12. 承但夜间材料运输相关单位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呜笛,装卸材料必须做到轻拿轻放,尽可能地减少噪声扰民。
13. 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标准白天不大于70 dB,夜间不大于55 dB。
14. 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采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机具。
15. 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现噪声、废弃物等超标现象,随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
16. 施工过程中的设备、照明用电,以及生活用水,要做到人离开现场时,所有开关应关闭,不点长明灯,不流长流水;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
17. 设备搬运、吊装过程中,应做到放置时垫木方或木板,轻拿轻放;起吊时平稳运行,减少噪声污染。
18. 进行脚手架搭设、拆除、搬运作业时必须轻拿轻放,堆放整齐。
19. 施工过程中电钻、电锤、敲打要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范围内使用。
20. 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应对噪声影响区域的施工作业层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如降噪布、隔离装置)。严格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教育工人装卸材料时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21. 项目部合理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按有关规定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在白天施工,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现象。特殊需连续作业时,项目部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证,并采取降噪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现场周边居民安抚工作。
电扶梯在吊装过程中,油类要密封加固,不要洒在地面及其它设备上。
22. 电扶梯保护所用包装纸箱、彩胶布、木方、角铁要集中收回,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