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1-006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新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6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5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4,601,503.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5,398,496.28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出具众环验字(2011)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净额已汇入本公司开设的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先锋新材《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预计建设周期 实施 主体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600万平方米高分子复合工程新材料扩18,4 产项目 18,4 6个月 嘉港区备 子公司【2009】13号 圣泰戈 为了把握市场机会,先锋新材已利用自有资金提前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银行贷款。截至2011年1月7日,先锋新材累计预先投入16,434,14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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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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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2011年1月7日,上表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16,434,146.93元,均为“600万平方米高分子复合工程新材料扩产项目”的生产设备已支付款项。
注2.截止2011年1月7日,“600万平方米高分子复合工程新材料扩产项目”已部分投入生产。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1)022号《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止2011年1月7日《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600万平方米高分子复合工程新材料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18,4.00万元用于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6,434,146.93元。公司董事在审议相关资料后出具了《董事对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意见》。
经核查,中国建银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认为: 1、先锋新材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先锋新材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且上述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
2、先锋新材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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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募 投 项 目 名 称 贴合机 其他配套设备 合 计 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4,404,063.44 12,030,083.49 16,434,146.93 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先锋新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先锋新材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事项。
备查文件:
1、《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对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意见》;
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核查意见》;
5、《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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