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0-022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1)投资17,691万元(指人民币元,下同)向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增资,该增资款将用于年产5万吨羧酸系减水剂项目;(2)投资15,673万元向子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增资,该增资款将用于年产120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搬迁项目;(3)投资5,939万元向子公司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增资,该增资款将用于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同安基地项目。
根据中国证监许可[2010]373号《关于核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301.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了把握市场机遇,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及时、有效实施,在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上述3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公司委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上述3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0年7月19日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0〕特字第020133号《关于厦门市建筑科学
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根据上述鉴证报告,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3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1、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算范围内,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年产5万吨羧酸系减水剂项目”累计34,696,145.90元。
2、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算范围内,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年产120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搬迁项目”累计40,567,272.34元。
3、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算范围内,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同安基地项目”累计25,371,688.29元。
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业已到位,经公司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批,公司将依法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0年6月30日已预先投入上述3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述专项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需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00,635,106.53元。
公司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上述3项募资金投资项目系为了及时、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公司尽快取得收益,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现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系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而且,拟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此外,公司已聘请会计师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中的100,635,106.5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研究,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法使用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0年6月30日已预先投入上述3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专项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需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00,635,106.53元。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厦门建科院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上述3项募资金投资项目系为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及时、有效实施,并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现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拟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厦门建科院已聘请会计师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因此,我们同意厦门建科院以募集资金中的100,635,106.5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