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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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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安全可能出现的区域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全省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机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提供服务企业地皮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教育工作等方

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构建处置专业领域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机构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交通安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所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形,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解决及时处理解决问题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拉网式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测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专家团检查小组,对辖区内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危险性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及时请示。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产品服务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总结报告第二份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上报报送重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确保部门负责人政令畅通。属于跨市中心区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3.重中之重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管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教学设施,如配电室、泵房、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和的设施缺损存在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楼房、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危险性。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环境治理,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

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在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物业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化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工具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该厂、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依托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教育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孝敬父母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中小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重点部位公共区域安全防范对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

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巡查设备定期公共设施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转折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功能定位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提供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定时实行出入口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性,并确保小区内小车辆停放规范化。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不断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全面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须要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其他工作。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

事来抓。如有安全管理问题发生,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问题处理。

6.后果评估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尽量减少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时应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人员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布设明显的标识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知识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栏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科研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适时并给予高度肯定。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内辖区对物管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立案查处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项目管理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对行政部门有关本预案需要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贯彻执行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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