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管理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一、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法规及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办法。
2、负责中心机关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及管理工作,并按工作需要负责查阅,提供利用。
3、对中心所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工作标准
1、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法规、制度,并认真执行。
2、掌握档案管理基本知识及技能,并熟练操作。
3、熟悉保密规定和知识。
4、凡立卷、归档的案卷符合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和质量要求。
5、文书档案于次年六月底以前立卷、归档完毕;声像、照片档案在摄录、冲洗加工后及时归档。
6、各类载体档案均要编制案卷目录,文书档案还要编制全引目录。
7、了解各项工作对档案利用的需要,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
8、档案管理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腐、防鼠,确保安全、保密。
9、对所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每年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