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报》2011年第2号 六、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和问题。对依法经营、资金紧张暂时无法 (十八)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充 按时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经原核准部门 分发挥各级各类开发区在创新、科技 或上级同意,允许延长出资期限。 引领、产业集聚、土地集约方面的载体和 (二十)加强投资促进工作。针对重 平台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 点国家和地区、重点行业加大引资推介力 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 度,广泛宣传安徽,有效推介项目。整合 级、省级开发区扩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筹 各类资源,强化合力引资。继续实行重大 建开发区正式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加强产 外资项目跟踪负责制和协调推进机制。积 业规划引导,支持关联企业、配套项目向 极参与多双边投资合作,坚持“引进来” 龙头企业所在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加 和“走出去”相结合,推进利用外资和 快形成规模效益和竞争优势。继续实行开 境外投资的良陛互动发展。 发区奖励补助,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 目贷款贴息、前期工作经费补助以及发展 和省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 实绩突出的开发区的奖励。 利用外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以我为 (十九)切实改进服务。认真贯 主、择优选资,促进“引资”与“引智” 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 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外资对全省经济社会 进政务公开,创造公开、公正、高效、廉 发展的贡献率。省将继续对引资规模 洁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 大、项目落地率高、财税与就业贡献率 费项目,禁止巧立名目、强行摊派和变相 高、单位面积投入产出率优的市县(区) 收费。建立和完善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制 实行以奖代补。 度,广泛听取外来投资者的意见建议,积 安徽省 极主动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安徽省关于促进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皖政[2010]109号 各市、县,省各部门、各直 的新阶段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属机构: 的关键时期,农村劳动力结构和农业生产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农 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农业机械化和 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 农机工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亟需进 见》(国发[2010]22号)精神,现结 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提 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高农业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力,加快建设现代农业。 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 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志。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 机械化促进法》、《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 一1R~ 《安徽省公报》201 1年第2号 进条例》和《关于促进农业机械 壹 受较 囊受臻幕 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 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核心, (三)全面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 平。坚持把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放在农业机 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施农业 机械化推进工程为抓手,着力推进技术创 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促进农 械化工作的首位,42个国家粮食生产大 县率先实现全程机械化。完善机械化生产 主导技术、主体机械、技术路线和作业标 准,实现作物、机械、技术的统一和协 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着力 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 农机工业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加大 支持力度,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 好又快发展,加速实现安徽由农业大省向 农业强省跨越。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农 业机械总动力达到6400万千瓦。大中型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水稻栽植机械保有 量分别达到l8万台、l5万台和3万台。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70%以上,山区机械化有新发展,农业排 灌机械总动力达到200万千瓦。新型农机 社会化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全省农业机械 化经营服务总收入550亿元。农机工业以 市场为导向,加大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力 度,重点发展新型节能环保型柴油机、大 中型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新型农用机械 和粮油深加工机械、秸秆综合利用机械、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等产品,到2015年, 实现销售收人200亿元。 到2020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 到7600万千瓦,装备结构基本合理。主 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75%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 程机械化。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 工机械化协调推进。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 实现全覆盖。农业机械化经营服务总收入 880亿元。基本建成协调有效的农机工业 自主创新平台,一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 和重点产品取得重要突破,实现销售收入 350亿元。 调。提高播种质量,提升小麦生产全程机 械化质量和水平。到2015年,皖北地区 的耕地深耕(松)一遍;旋耕施肥播种 复式作业面积占种植面积的30%以 上。推进水稻、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普 及应用机插秧技术,重点推广应用高速插 秧机和玉米联合收割机,到2015年,全 省水稻栽植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30%, 玉米机收水平达到45% 加大排灌设备 更新改造力度,加快节水灌溉和小型抗旱 设备推广,提高排灌设备装备水平。加快 发展谷物烘干机械化。重点发展从事粮食 生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统筹其他作物生 产机械化,加快推进油菜、花生等经济作 物和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畜牧业、 渔业、林果业机械化,推进丘陵山区茶叶 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 (四)着力改善农业机械化装备结 构。坚持分类指导,按照技术先进、科学 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稳定 增加装备总量,大力发展大中型、高性 能、多功能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转 型升级,形成适应优势农产品生产的区域 机械化装备结构和提高不同作物生产质量 效益的机械化技术结构。沿淮淮北地区, 重点发展大功率、高性能、复式作业机 械;沿江江南地区,重点发展技术含量 高、适应性强、复式多功能作业的中等功 率机械;丘陵山区,重点发展轻便、耐 用、低耗的中小型机械和茶叶、特色农产 品生产加工成套设备。拓展农业机械化服 一19— 《安徽省公报》2011年第2号 务空间,增加农业机械种类。引导农民和 农机服务组织合理配置动力机械和作业机 械化环保技术,加快普及主要农作物关键 环节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建设重点 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实验室和试验示 具,提高动力机械配套比和综合利用率, 到2015年,大中型拖拉机与农具的配套 比达到1:2.5。开展补偿性更新报废试点, 范基地。制定适应不同区域、不同作物, 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农艺标准、机械作 逐步淘汰污染重、效率低、能耗高的老旧 农业和排灌机械。引导和促进农民、农机 业规范和技术路线,提高农机作业标准化 水平。建立农机、种子、土肥、植保等推 专业合作社购买使用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 向和要求的农业机械。 (五)建立健全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 体系。建立健全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 体,农机大户为骨干,农机作业服务公 司、农机协会、农机中介组织为补充,多 种组织形式并存、高效便捷的新型农机社 会化服务体系。根据增加数量、扩大规 模、提高标准、提升能力的原则,优先发 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300个设施 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 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到2015年,全省 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3000个, 覆盖全省每个乡镇和主要农业行政村。引 导、资金、技术、信息和服务向农机 专业合作社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农机专业 合作社承担农业开发和新技术推广项目。 建设一批农业机械维修示范网点。加强抗 旱排涝和抢收抢种的机械化应急装备、应 急队伍和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 抗灾能力和应急水平。推动农机跨区作业 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培育农机作业、维 修、中介、租赁等市场,创新社会化服务 模式,创建农机服务品牌。保障重要农时 农机作业、排灌及抗旱用油。 (六)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应 用。大力推广以深耕深松、旋耕播种施肥 、联合收获为代表的机械化增产增收 技术,以节水灌溉、精量播种、水稻栽植 为代表的机械化资源节约技术和以化肥深 施、高效植保、秸秆综合利用为代表的机 一20一 广服务机构紧密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 制,组织引导农民统一作物品种和茬口, 提高农业技术的集成应用水平。实行农业 机械化新技术推广首席专家负责制、科技 人员绩效考核制和主推技术发布制。 (七)着力加强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 培养。构建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为基 础,农机类技工院校和县级农业机械化培 训学校为骨干、生产企业为补充的培训体 系。优化培训内容,实行培训与新技术新 机具推广的有机结合。加强农业机械化教 育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培训条 件,提高培训能力。将农机作业和农机维 修技术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和新型农 民培训工程。加强农机科普宣传,开展农 机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农民对先进生产工 具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定期对 农机推广、监理和试验鉴定人员进行培训。 (八)切实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 能力。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 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推广体 系,提升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服务能力。强 化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监管,建立以源头管 理、执法监控、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 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监理装备和基 层队伍建设,提升安全使用监管能力,到 2015年,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达到 总量的50%。提高质量服务能力,规范 农机作业、维修服务,加强农机试验、推 广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完善推广目录管 理办法,组织开展在用农业机械质量调 《安徽省公报》2011年第2号 查,强化对财政补贴农机的质量监督和跟 踪调查;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业机 (十一)加强农机工业的国内外合 作。充分利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 范区建设平台,助推农机工业项目落户我 省,促进农机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国际经 械质量投诉网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 农机产品,建立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建 立健全联结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功能齐 全、服务优良、高效共享的农业机械化公 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精心选择一批有发展 要求和潜力的农机制造企业,确定技术引 共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 进的重点项目,引导外商投资我省农机装 三、农机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九)增强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大 力推进农机工业创新,改变目前少、小、 散和大中型农机装备空白的现状。实施农 机工业技术创新工程,围绕科研手段和条 件改善,提升农机新产品开发和试验试制 能力;围绕科研机制创新,支持重点企业 技术进步,增强农机工业自主创新和核心 竞争力,带动行业发展。以全柴集团、奇 瑞汽车股份公司、安徽精科公司、阜阳拖 拉机厂、长江农业装备公司、京田公司等 企业为主,大力发展大中型拖拉机、联合 收割机、水田耕整机、机动插秧机、播种 机、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等农机产品。抓紧 研究制定农机工业产业,整顿行业秩 序,建立健全产、学、研、推相结合,部 门合作与相协调的农机科研和生产联 合协作机制。 (十)提高现代农机制造水平。利用 后发优势,高点定位农机制造,大力发展 用于粮食生产的多功能复合型耕作机械, 重点发展节能环保农业、绿色循环农业、 优势特色农业以及产后服务的多功能机械 装备,不断推进农副产品储运、加工、包 装等设备的生产。大力发展环保节能型柴 油机,提升和改善单缸柴油机、小型拖拉 机节能和使用性能。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 标准体系、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售后服务 体系。加强生产技术工人培训,提高工人 使用现代化机械加工设备的能力和质量意 识,提升企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 备制造业。有选择地引进一批国内尚不能 制造的高端农机新产品、新技术和管理经 验,推进我省农机工业的技术创新、组织 创新和制度创新。 (十二)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 立健全农机制造企业品牌营销网络、专业 农机流通企业销售网络相结合的新型农机 流通体系。实施农机流通服务品牌工程, 优化市场布局,发展连锁经营,培育一批 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 业、品牌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健全 农机零配件供应网络,提高农机产品流通 效率,方便农民购机。建立农机产品售后 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重点生产 企业、专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 提高服务能力。完善农机产品“三包” 制度,健全和规范农机修理市场,明确产 品售后维修责任,规范服务程序,提高维 修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加大支持力度 (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实 施农机购置补贴,向粮食主产区、非 主产区产粮大县,以及农机专业合作社等 倾斜。大力支持农机富民提升行动,逐步 加大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 在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 深耕深松、秸秆还田、高效植保等农机作 业补贴试点。积极开展商业农机保险业 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 补贴。市、县财政要建立促进本地农业机 械化发展的专项扶持,保障开展购机 一21— 萋 补贴工作所需经费。按照科学、公开、公 《安徽省公报》20t 1年第2号 (库、棚),改善农机保养条件。 (十六)增强金融支持力度。金融部 门要加强与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联系与 平、高效的原则,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 办法。切实执行及有关部门的 要求、工作程序和纪律规定,严格经销商 合作,加快制定适合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 资格审查,严禁农业机械化事业单位通过 成立公司等手段经销补贴产品。加强对农 特点的金融。增加对农民和农机专业 合作社的贷款,推进大中型农机具抵押贷 款业务,合理确定还贷期限。对符合产业 机购置补贴宣传,简化程序,提高效 率,优化结构,强化监督。 (十四)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按 照国家相关规定,免征农业机耕和排灌服 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 业所得税,以及拖拉机、捕捞和养殖渔船 车船税。对符合规定的跨区作业联合 收割机(包括插秧机)、整车运输联合收 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车辆通 行费。进一步落实关于企业研发投入税前 扣除。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符合 技术规程的大马力轮式拖拉机、半喂入水 稻联合收割机、马铃薯联合收获机、自走 式青贮饲料收获机、马铃薯种植机、大型 小麦免耕播种机、水稻覆土直播机、采棉 机等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所缴纳 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实行先征后 退。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中的 农机制造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 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规定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实行免 征。 (十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 度。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加大对农 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安全使 用监管、试验和推广鉴定、信息网络等公 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农业机械化公 共服务专用车辆,试验检测、事故处理、 宣传教育培训等设备配置和机耕道路建设 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农村土地整治规 划,并安排相应项目。在规划用地方面积 极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机停放场 一22一 和信贷原则的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 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 予信贷支持。中小农机制造企业可享受扶 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创新型企业 试点向农机制造企业倾斜。支持符合条件 的农机企业实现上市融资。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明确部门职责。农业机械化 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 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 组织、技能培训、安全监管等工作,会同 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法规建设的意 见和建议,组织实施农机富民提升行动和 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农机工业主管部门 要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和行业准人办 法,抓好农机自主研发和技术改造项目、 农机产品质量管理。水利部门要做好排灌 设备更新改造规划,推广普及节水灌溉设 备,协助农机工业主管部门做好大型排灌 设备研发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扶持 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和农机工业发展 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 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资金,加强对各 项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商务部门要加强 对农机流通行业的指导,加快农机流通体 系建设。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和 农机工业科研开发支持力度。银行业和保 险业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 险公司积极开展农机信贷、保险业务。公 安、交通、质监、安监、工商、税务等部 门,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安徽省公报》2011年第2号 努力形成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 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不断提高促进 又快发展的同向合力。 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工作 (十八)落实责任。各级人民政 责任制,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发展规划, 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发展农业机 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和队伍建设, 械化和农机工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 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切实解决 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 农机科研、生产、流通、推广应用、社会 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 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 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农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决发展。 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关于促进 安徽省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安徽省关于印发 安徽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皖政办(2010]73号 各市、县,省各部门、各直 认真贯彻执行。 属机构: 《安徽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 安徽省 定》已经省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13 安徽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新建项目,指新设计建设的煤矿建设 项目;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 扩建项目,指现有合法生产煤矿通过 安全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严格建设标 技术改造等手段增加生产能力的煤矿建设 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 项目; 共和全生产法》、《企业投资项目核 改建项目,指现有合法生产煤矿改变 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9号 了原有主要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但没有增 令)、《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基本要求》 加生产能力的煤矿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增 (AQ1049--2008)等有关法律、行规 加井筒数目或者改变井筒功能、扩大煤层 和规定,结合本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开采范围、矿井延伸水平开拓方式与原设 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计不一致等方面的项目。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 第三条煤矿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申 内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请一项目核准或备案(安全核准或备 煤矿建设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案)一设计及审查一开工备案一项目施工 一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