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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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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制度

(一)各级护理人员须严格执行临床输血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责任心,确保患者安全。对于潜在或存在的输血安全隐患,护士长应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输血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各科室对临床输血不良事件的应急预案要进行培训演练,提高预防其发生的能力。

(三)输血过程中一旦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护士应立即停止输血,报告值班医生,保留静脉通路,遵医嘱给予对症治疗,及时评估患者的病情,一般反应者,要加强观察,做好记录;严重反应者遵医嘱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对剩余的血液及输血用具护患双方共同进行封存、签名,不得销毁、转移。

(四)医护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诊断,详细了解受血者的输血史及输血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以便迅速作出初步诊断。

(五)怀疑血型不合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①双人重新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报告单;②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及留取输血反应后尿液送检;③通知输血科,重新进行受血者和供血者血型、交叉配血结果监测。

(六)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七)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护士长、科主任,病区护士长报告科护士长、护理部及相关部门,分管科护士长接到报告后,必须及时亲自到现场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分析原因,给予现场指导。

(八)在患者病历中做好详细记录:①输血反应的类型;②输血开始后多长时间患者出现输血反应;③输注血液制品的量、种类、血袋编号。④患者症状、体征、抢救治疗措施及效果等。

(九)各科室应建立发生输血反应情况登记本,按规定要求详细登记反应过程及整改过程。

(十)如发生输错血事件,应按照医院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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