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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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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分析

一、宏观税负

1、概念(与弹性系数的区别) 2、意义 3、种类 4、目的

5、缺陷(产业、质量、税种、历史、核算) 这种方法是用来衡量一个地区税收质量如何,主要是看税收占GDP的比重是多少,如果税负很低,相对来讲,税收的质量就差。弹性系数是两个增长系数之比,而税负是两个绝对数之比,是税收收入和经济指标的比较。税收是分子,既可以是税收总量,也可以是某个税种的分量。分母是经济量,可以是总的经济量,也可以是某一个产业的GDP(如工业增加值),二者相除得出相对数。宏观税负主要是反映税收跟GDP的关系、税收所占的比例、边际税负(即当年新产生的GDP里税收所占的比重)的多少。大家认为现在的税负越来越高,特别是宏观边际税负也在逐年提高。分析宏观税负的目的,其一要看税收占GDP的比重是否合适;其二是从分地区角度看,地区间不同的宏观税负反映出征管质量的差异。宏观税负的分析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不能简单地拿税收跟GDP比较。以GDP作分母的宏观税负会受到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产业结构。比如,农业大省税负可能就低一点,工业大省税负就高一点。因为税收收入里边不含农业税,也就是农业无税,即使有税的话,税收收入里也是不含这个收入的。分子税收是不包括农业税的,而GDP里是包括农业增加值的。由于各省农业增加值的比重不一样,所以一个省若是农业大省,税负就会低一点。二是税种结构。比如消费税,当一个地区生产消费税品目产品多的时候它的税负会高一点。比较典型的是云南,消费税是云南的主体税种,税额很大,其产业结构决定了税负水平很高;相应来讲,消费税品目少的地区相对税负就低一些。再如证券交易印花税,上海、深圳这两个地区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如果把证券交易印花税算进去,上海和深圳的税负是很高的。

2.以GDP作为分母来衡量税负会受到GDP质量、GDP内部结构的影响。税收对GDP征税,不是平面、而是立体征税。GDP的经济含量里面,有的部分要多处征税,如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企业盈余(企业利润),当GDP中企业盈余所占比重较大,企业利润增幅高于GDP增幅的时候,税负就会提高,弹性系数就高于1:1。GDP有四个组成部分,即劳动力报酬、折旧、生产税和企业盈余。是对除生产税之外的其它三个部分征税。企业所得税是单独对GDP里面的企业盈余再征税。企业盈余在某一年的增速超过GDP增速一定是弹性系数大于1的原因,也是税负不断提高的原因。因此,宏观税负会受到GDP质量的影响,企业盈余高,GDP的质量就高,相对来讲,宏观税负就高。比如山西煤炭销售的很好,企业盈余高,税负上升的就很快。

3.在计算宏观税负的时候,会受GDP历史水分的影响。当对2004年税负进行分析的时候,要注意2004年的GDP,是从以前年度一年一年推算过来的,累积了若干年的水分,比如若以1998年为基数,乘以每年的增长系数,这个增长系数里面可能又有一定水分,这样一年一年地往下推,到2004年GDP中可能就含有了很多年累计的水分。各个地区水分的含量是不一样的,在衡量不同地区GDP税负的时候,很可能出现地区之间的差异。例如山东的GDP和广东的GDP所差距不是那么大,但山东的财政收入却只接近广东的财政收入的一半,这也是各种媒体所质疑的地方,这两个地区不是GDP存在问题就是财政收入出现问题,GDP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更大,因为总体上财政收入还是相对比较确切的。因此在计算GDP税负时可能会出现地区之间GDP水分量的差异。

总结了宏观税负的三个特点后,做宏观税负分析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分解GDP。我们计算宏观税负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地区之间的比较,地区之间会有很多不可比的因素,因此我们要把经济掰碎,最好不要拿GDP去比。这跟弹性系数的原理是一样的,用我们能找到的最小的宏观指标和对应的税收去比,才能找到差异来。比如用2004年工业增加值和工业进行比较,较GDP比税收总量更有现实意义。

2.在计算税负时应用最接近的经济指标。有的税种是以GDP、而有的是以周转量、流转额作为分母来计算税负的。比如交通运输的营业税,计算税负时用交通运输的增加值比还不行,只能用周转量做分母来比,因为营业税是按周转量而并非按增加值征税。如果用增加值作分母就离得远一些。周转量与增加值一致,前提是增值率是一样的,因为周转量乘以增值率等于增加值。只有增值率一样,周转量的增长幅度才能和增加值的增长幅度保持一致,才能进行比较。事实上这两年的情况是交通运输周转量的增长和增加值的增长都不一样。与此同类的还有建筑安装业(征营业税),建筑安装增加值的增长和其营业税征收对象(建筑安装的总产值)的增长也不一样,所以分母选择要注意。我们刚才讲到了,工业要和工业增加值比较,那商业应该和谁比呢?和商业增加值比还是和零售额去比?实际上,这两个数都不是商业的征收对象,从统计的角度来讲,都不像工业增加值跟工业那么贴近,都有一些差距。相对来讲,零售额更接近商业。这个在实际应用中还可以继续探讨。

3.跨地区经济量问题。宏观税负是绝对量跟绝对量的比较,要考虑跨地区问题。如果是相对量跟相对量的比较,就不用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基期和报告期都是跨地区的。但绝对量是要考虑的,因为企业在本地算产值,而在另一个地区汇总缴纳,本地没有税收,因此本地税负就低。在进行地区间比较的时候,要考虑跨地区问题,要将企业有产值无税收的情况剔除。

全市经济发展概况

据统计部门初步核算,2007年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19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8亿元,增长6.6%;第二产业增加值74.1亿元,增长16.1%;第三产业增加值80.7亿元,增长12.6%。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良好,国民经济呈现供给增加、需求增大、运行质量提高、发展后劲增强的良好格局。

全市国税收入完成情况

2007年上半年,全市国税系统按照“又好又快”的发展要求,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国税收入稳步增长,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共完成国税收入1910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22%,增收32130亿元,完成年计划的53.48%。

全市国税宏观税负

2007年上半年,全市全口径国税宏观税负为10.03%,比上年同期提高0.23个百分点;计划口径国税宏观税负为10.02%,比上年提高0.24个百分点。按可比口径计算(生产总值剔除一产,国税收入剔除海关代征税收),我市国税宏观税负为12.32%,比上年提高0.18个百分点。

二、税种税负

实现税负,实缴税负(销售额?计税销售收入?)

2006年度淮南市分地区税负统计表

地 区 田家庵区 八公山区 应税销售收入(亿元) 实现税额(亿元) 69.09 12.72 1.52 0.58 实现税负% 2.2 4.6 潘集区 毛集区 全 市 32.15 1.8 451.69 2.91 0.027 23.74 9.04 1.51 5.26

地区税负,

行业税负(大类行业,细分行业),类型税负(民政福利企业)

2006年度淮南市税负高于全国行业税负统计表 行业 其他采矿业 橡胶制品业 批发业 全国 6.39 3.56 1.18 行业税负% 全市 八公山区 6.69 7.71 3.73 15.87 1.68 0.91 其他采矿业高于全国税负水平原因是谢家集区的淮南市幸福粘土矿为生产煤炭的小规

模企业,该矿为福利企业,享受减免税。橡胶制品业。税负较高主要原因是八公山区的淮南市福利橡塑密封件厂税负较高,该企业为福利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安徽省烟草公司淮南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淮南石油分公司、淮南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淮南新华书店2006年度实现税负分别为4.53%、2.19%、1.84%、3.33%,高于全国和全市行业平均税负较多,对拉动整个行业的税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剔出上述几家较大型企业和个体税收部分,整个商业(批发和零售)行业的企业2006年度实现税负实际不到1%。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各县区局税负差异较大,该行业多为购进废旧物资进行冶炼、加工、锻造的企业,因此,从管理情况看,存在问题较多。田家庵区局和大通区局的行业税负分别为14.53%和15.2%,谢家集区局的行业税负仅为1.14%。经了解,田家庵区局的淮南市大华铸件厂是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社会福利企业,2006年度实现税负为14.86%,较为真实。谢家集区局的淮南市宏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2月份的申报表中本年累计销售153841348.43元,应纳税额累计3686100.34元,实现税负2.39%,该企业在稽查局和主管区局开展的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中均发现了不少问题。

4610 水的生产和供应(蚌埠) 代码 4610 4620 4690

2100 家具制造(蚌埠) 细目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全国 5.53 3.04 全市 6.08 6 5.93 其他水的处理、2.38 利用与分配 代码 2110 2130 2190

细目 木制家具制造 金属家具制造 其他家具制造 全国 3.14 3.96 4.1 全市 5.85 4.18 4.21 税负与全国、全省的比

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行业税负看,淮南市可比的36个行业中有14个行业达到或超过了全国税负水平,有22个行业低于全国行业税负水平。(综合征管软件中,全市共48个行业,除田家庵区局登记为“农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2户企业没有抽取外,还有10个行业总局没有发布行业税负和行业警戒值。)

税负增长的行业

与2005年相比,2006年我市有农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等17个行业税负在增长,税负增长幅度最大的行业是饮料制造业,税负增长210.24%;其中有饮料制造业、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等5个行业税负全省在下降,而我市税负在上升;有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12个行业税负随着全省同行业税负的增长而同步增长。

税负下降的行业

与2005年相比,2006年我市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等24个行业税负在下降。其中税负下降幅度超过50%的行业有其他服务业、道路运输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等5大行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医药制造业等13个行业税负全省在上升,而我市相关行业税负在下降。

税负持平的行业

2006年我市有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软件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等四个行业税负与2005年持平。分析发现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是按简易征收办法6%征收率征收,但是2005年这一行业一般纳税人销售收入为4334.31万元,税额为260万元;而在2006年一般纳税人销售收入为3995.18万元,税额为238.84万元,行业应纳下降21.16万元。这一现象和我市工业经济增长,用水量反而下降显得不太协调。

到户分析

(1)全省行业税负上升我市税负下降行业中的纳税人

2006年,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13个行业税负全省在上升,而我市相关行业税负在下降,造成这13个行业税负下降的一般纳税人主要有铜陵狮达实业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等381户一般纳税人,其中有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等153户企业税负下降幅度超过50%以上。

(2)全省和本地同行业税负在同步上升而企业税负下降纳税人

在2006年我市12个税负随着全省同行业税负的增长而增长的行业,但铜陵金泰化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西瓦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毕克化学(铜陵)有限公司等户纳税人税负反而在下降。

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分析

一、税负分析

二、一般纳税人2006年进项税构成比例

按照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进项有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运费、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收购、海关完税凭证等五种抵扣凭证。如果某一纳税人通过非税控系统开具的抵扣凭证比例过高,严重超出同行业的比例,则有虚假取得抵扣凭证的嫌疑。为此设置如下指标:

抵扣运费金额指标比例=该项进项金额÷各项进项金额之和×100%,其中非税控认证

进项比例高于20%的为关注企业。行业比例的2倍;

抵扣农产品金额构成比例=该项进项金额÷各项进项金额之和×100%,其中非税控认证进项比例高于60%的为关注企业;

申报抵扣废旧物资金额构成比例=该项进项金额÷各项进项金额之和×100%,其中非税控认证进项比例高于60%的为关注企业;

海关完税抵扣金额比例=该项进项金额÷各项进项金额之和×100%,其中非税控认证进项比例高于60%的为关注企业;

非税控抵扣金额指标比例=非税控抵扣金额合计数÷各项进项金额之和×100%,其中非税控认证进项比例高于60%的为关注企业。

指标的数据来源:

专用数据来源于取自防伪税控认证系统2006年全年认证的专票金额总和,四小票数据取自2006年1月属期至12月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中第5栏至第8栏非税控抵扣凭证相应数据(分别是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废旧物资、运输、)的金额之和。

分析发现:1、有铜陵大刚金属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海关完税凭证进项金额占全部进项的60%以上;2、有安徽丰原铜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农产品进项高达60%以上;3、有铜陵县新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8户企业农产品所占进项比例是同行业农产品占进项比例的四倍以上;4、有铜陵县新桥拾矿队等55户企业运费比例占全部进项比例的20%以上;5、有铜陵县董冲除锈磨料厂等288户企业的运费所占比例是同行业运费占进项比例的两倍。

二、一般纳税人进销项金额比例与存货变动关联分析 正常经营的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因为有销售毛利润、不抵扣进项税的费用等因素存在,其进项金额与销项金额百分比多数情况会小于100%。虽然有可能因为生产经营周期原因,导致某一阶段进销项百分比会大于100%,那么多数情况下该企业的存货会增加,负债或资本会增多。但是从一个较长的时间段来分析的话,企业的进销项百分比总体上与行业进销百分比应该比较接近,在某个区间内上下浮动。如果某一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进销项百分比异常高于同行业的进销项百分比且年中的资产负债表上存货没有相应增加,则说明该纳税人虚假取得进项和隐瞒销售收入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进销项百分比异常低于同行业的进销项百分比且资产负债表上存货没有相应减少则说明虚开的可能性较大,也就是说企业的该项指数值与虚开的可能性成反比,与虚假取得进项抵扣凭证的可能成正比。为此设计了企业(行业)进销项百分比与企业进销项百分比与行业进销百分比趋同指数两项指标来评估一个企业的进销行为是否异常,指标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指标名称:

企业(行业)进销项百分比=企业(行业)进项金额/企业(行业)销项金额×100% 企业进销项百分比与行业进销百分比趋同指数=企业进销项额比例÷行业进销项比例×100%。

企业进销项百分比= 企业(行业)进项金额/企业(行业)销项金额×100% 数据来源:

其中进项金额取自防伪税控认证系统2006年全年认证的专票金额总和与2006年1月属期至12月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中第4栏的第2列(非税控抵扣凭证)金额之和;销项金额:来自属期为2006年12月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第1、5、7、8栏的第2列全年各项累计数据之和。

分析发现截止到2006年12月底,我市全年有217户一般纳税人合计进项金额多于销项金额20.92亿元,而存货只增加了2350万元,这表明这一部分纳税人要么隐瞒销售收入或虚

增进项来到达少缴税款的目的。例如:1、芜湖中油石油有限公司铜陵湖城加油站(税号:340721730008055)2006年以专用为主要构成的进项金额为13256713.25元,销项金额为1117495.02元,进销项百分比为1186.29%,而全省2006年同行业进销项百分比为88.65%,可是年终存货仅增加177979.04元;2、安徽丰原铜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税号:3407027763737)2006年以农产品收购等非税控为主的进项金额总计达41287443.51元,销项金额为:5004543.31元,进销项百分比为825.00%,而全省2006年同行业进销项百分比为63.97%,可是年终存货仅增加1978805.67元。如果这类纳税人数据采集没有差错,则说明这些企业中存在虚假取得进项专用或隐瞒销售收入的嫌疑,应该对其进行纳税评估。

三、一般纳税人留抵税款增量与存货增量关联分析

一般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留抵税额的增量与存货增量的百分比是息息相关的,留抵税额增加,存货应该相应增加,但是留抵税额的增量和存货增量的百分比最多不应该超过17%,否则虚假取得进项的可能性较大。为此分析中设置了一般纳税人留抵税款增量与存货增量百分比来衡量。

数据抽取口径:

1、留抵税额增减数:2006年期末留抵税额-2006年期初留抵税额,其中2006年期末留抵税额取自属期为2006年12月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第20行的第1列和第3列之和,2006年期初留抵税额来自属期为2006年01月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第13行(上期留抵税额)的第1列和第3列之和。

2、存货增减金额来自资产负债表第十栏存货:期末数-年初数,其中资产负债表属期为2006年12月。

分析表明2006有全市有47户一般纳税人留抵一般纳税人留抵税款增量与存货增量的百分比大于17%,其中比例最高的如铜陵市永威冶金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06留抵税额增加45902.41元,而存货仅增加11833.59元,留抵税额增量是存货增量的387.9%。另外有铜陵市洁雅航空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等83户纳税人存货减少,其留抵税额却反而增加。

四、滞留票分析

本通报所称滞留票是指日常管理中,将金税工程稽核系统比对中专用有存根联无抵扣联、或有抵扣联无存根联,留待下期比对的专用,对于超过90天仍未比对成功的滞留票则不再参与比对。

滞留票形成的成因一般包括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专用不认证;二是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或购进用于非应税劳务的货物取得的专用不认证;三是采用简易征收方式纳税人取得的专用不认证;四是部分一般纳税人帐外经营,为达到隐瞒销售收入、同时又不引起税务机关注意的目的,对取得的专用不认证抵扣,形成滞留票。其中,前三种情形的滞留票属正常情况,第四种情况形成的滞留票疑点较大,是税务检查重点。

专用实行市局、省局、总局三级清分比对。每级税务机关只能对购销双方均在本辖区内的纳税人的存根联和抵扣联信息进行比对,对跨辖区开具的专用的比对必须上传上级税务机关进行。鉴于这一情况,本次通报提取数据包含市、省两级稽核系统中的相关数据,未包含总局稽核系统的数据。

根据购货方累计滞留税额进行分类,合计滞留税额在1万元以下的有674户,占滞留票总户数的62.52%,合计滞留税额1,672,938.22 元, 占滞留票总税额3.57%;合计滞留税额1万元以上的404户,占滞留票总户数的37.48%,合计滞留税额45,219,387.83 元,滞留税额所占比重96.43%,其中有16户纳税人的合计滞留税额达50万元以上。

滞留税额分布明细表

滞 留 税 额 50万元以上 10万元-50万元 1万元-10万元 1万元以下 合 计 购货方户数 16 324 674 1078 户数比重% 1.48% 5.94% 30.06% 62.52% 100.00% 税额(元) 21,691,513.90 13,075,031.24 10,452,842.69 1,672,938.22 46,2,326.05 滞留税额所占比重% 46.26% 27.88% 22.29% 3.57% 100.00% 从户数比重看,合计滞留税额在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虽然户数比例较大,但滞留税额所占比重很小,不到滞留税款总额的4%,故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重点对合计滞留税额在1万元以上404户一般纳税人进行分析。

从行业看,合计滞留税额在1万元以上的404户一般纳税人,共涉及零售、批发等32个行业,其中,零售业82户、批发业58户,比重较大,应该重点关注。

从税负看,商业滞留票纳税人中,税负低于0.5%的共54户,占商业总户数的39.71%。其中零税负纳税人15户,2006年1至10月份累计申报销售收入高达96,420,8.74 元(有4户纳税人累计销售收入均达千万元以上),累计申报应纳税额为0,合计滞留税额683,552.38 元。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部分加油站纳税人,虽然税负较高,但申报的应纳税额较低,同时滞留票税额均在一万元以上。

从滞留率看,滞留率是考察滞留票纳税人是否存在部分销售收入不开票不申报等异常情况的重要依据。根据总局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有一定比例的滞留票属正常情况,但一般纳税人滞留率(税额)大于20%的存在问题的可能性较大。(注:滞留率=滞留票税额/(滞留票税额+本期已认证抵扣税额)*100%)。滞留率大于20%的231户纳税人中有,154 户2006年1至10月份实际认证抵扣进项税金为零,滞留率为100%,合计滞留税额1,456,459.79元。对于滞留率异常,同时申报销售收入为零的一般纳税人,其购进货物帐外经营的可能性较大。经统计,2006年1至10月,全市申报销售收入为零,同时滞留率100%的纳税人共26户,合计滞留税额297,408.25 元。

小规模纳税人分析

今年1-4月份,我市企业户小规模纳税人零负申报(简称零负申报,下同)平均达61.39%,较去年同期增长9.51%,在全省位于倒数第二位,5月份更是高达63.17%。小规模纳税人零负申报率呈现一路走高趋势,小规模纳税人之间也互相攀比、效仿,零负申报呈现泛滥之势,如果任其发展,建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将变成免税纳税人,对税收经济秩序造成更大的冲击。对此异常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决定通过数据分析,找准问题成因,从技术操作和业务管理两个层面上对零申报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后,6-9月份,我局小规模纳税人平均零负申报率已下降到31.75%,下降了31.42个百分点,9月已经下降到27.49%,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小规模零负申报分析、整治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零负申报的主要特点

为分析零负申报的成因,我们提取了2005年1月-2006年4月共16个征期的数据,分析表明,我市零申报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发生面积大。16个月中,全市1404户小规模纳税人中先后有1263户曾经进行零负申报,按户数计算的零负申报面达90%;全市小规模纳税人14662次纳税申报中零申报7922次,按次数计算的零负申报面达54.03%。

二是持续时间长。16个月中,有92户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6次零申报,其零负申报数量占小规模零负申报总数量的18.58%;有35户纳税人15次零申报,占小规模零负申报总数量的6.63%;有33户纳税人14次零申报,占小规模零负申报总数量的5.83%;有33户纳税人13次零申报,占小规模零负申报总数量的5.42%;有22户纳税人12次零申报,占

小规模零负申报总数量的3.33%。2005全年零负申报的有131户,占小规模零负申报总数量的19.84%。

三是行业集中。全市现有61个行业中,有18个行业零申报率高于80%,其中银行业、租赁业和房地产业等8个行业18个月的零负申报率均为100%(详见附件1:分行业零申报率表)。

四是商业企业零负申报比重大。2005年1月至2006年4月16个征期中,商业企业零负申报总户次为3413户次,占零负申报总数的比重高达43.08%,其中商业批发行业企业零负申报1762户次,占零负申报总户次的22.24%;商业零售行业企业零负申报1651户次,占零负申报总户次的20.84%。

二 、零负申报的成因分析

(一)没有发生商品或劳务的销售行为 1、新开业户和注销户的零申报 2、一般纳税人认定之前的零申报 3、全行业长期无业务

4、已停业外商投资企业的零申报

5、已停业、改组改制企业和季节性经营企业的零申报 6、错将分支机构登记成了纳税的企业

有一部分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将分支机构办成了纳税企业,虚增了零申报。 (二)发生商品或劳务销售行为后进行了错误的申报 1、代开预缴税款的零申报 2、征前减免企业的零申报 3、重新申报前的零申报

(三)发生商品或劳务的销售行为后可能进行了虚假申报

16个月中,215户12次以上零申报户有49户次存在购买记录,占22.8%;当月购票当月零申报,且之后连续三个月零申报的40户;当月验票当月零申报,且前后三个月连续零申报的25户。上述企业有购票记录特别是有验旧供新记录的,存在虚假申报的可能性很大。

除去开办期间以外的,商业零售企业的零负申报涉嫌不规范的可能性较大,16个征期中12次及以上零负申报的有25户。

除去开办期间以外的,商业批发企业连续12个月零负申报的有45户,涉嫌不规范申报可能性较大。

三、 降低零负申报率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事后审核,重点解决技术操作层面上的问题

一是审核代开预缴税款是否申报。通过审核发现65户次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机关代开预缴税款后,次月做了零申报,管理员上门对企业办税人员进行了申报辅导,企业也及时上大厅修改了相关错误申报信息。

二是审核享受减免税企业申报真实性。通过加强审核、辅导,有22户减免税企业修改了纳税申报,申报应纳税款、减免税款共24.4万元,保证了减免税信息的准确性,降低了零申报率;同时对部分特定行业减免税资格认定文书进行清查,发现3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因在综合征管系统中未做征前减免税资格认定,从而导致纳税人零申报。对此情况,我局及时进行了文书补录,避免了纳税人因为没有减免税资格而作零申报的情况的发生。

三是审核有无重复申报。对同一属期既有零申报又有有税申报的情况及时进行了修正。 四是审核修正税种登记信息。在综合征管系统中,将基本建设未竣工或筹建未开业企业的税种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预计竣工投产或开业的当月1日;根据暂行条例第23

条的规定,将不能按期纳税的破产、停产、空壳企业的纳税申报期调整为按次纳税。

五是强化效能建设管理,对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限时10日办结,极大地提高了认定效率,避免了因为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方便开展业务纳税人零负申报情况的发生。

六是加强对验旧、领购的管理与监控,按日发布普通发售报表,督促管理人员的领购纳税人申报情况的监控,防止纳税人用票不纳税。

(二)强化纳税评估,重点解决管理层面上的问题 广泛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向地方党政领导、纳税人广泛宣传纳税评估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得到了市、区(县)领导的肯定和支持,也得到了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

注重分析。数据办根据纳税评估要求,抽取纳税人的申报明细信息、代开信息、领购使用信息、税务登记的(注册资本、从业人员、行业、生产经营地址即地理位置、生产经营范围)基本信息、纳税人各项资格认定信息、减免税信息等,通过各种信息出现的频率,结合多个层面的关联性数据分析,尽量缩小评估对象范围,增强评估对象选择的准确性;各区县局根据数据办的评估范围,结合日常征管中掌握的情况和线索,选择具体评估对象,增强评估对象选择的针对性。税收管理员重点分析审核纳税人的领购、使用情况、现金流量与企业购销业务、债权债务、存货变化等情况,掌握企业的基本资料,从而增强纳税评估的有效性。

规范约谈。各区县局设立约谈室,依照约谈程序实行双人约谈。约谈前认真准备资料,详细制定预案,约谈中紧扣约谈重点,规范约谈记录;约谈后及时跟踪监控,巩固约谈效果。

加强考核。市局专门下文,根据纳税人状况和管理员工作量按月下达各区(县)局纳税评估任务,并采取相应奖惩措施,对纳税评估实行按月考核。对没有完成纳税评估任务的,每少1户扣发计酬50元。同时,开展优秀纳税评估案例评选活动,对获奖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市局还明确规定各区(县)局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动手开展纳税评估,每月至少评估1户,而且,还要对管理员开展纳税评估的情况进行抽查,保证评估质量。

企业所得税分析

近期,我们委托合肥市局对税款属期为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情况行了分析。现通报如下:

一、管户增减情况

2004年,全省新登记企业所得税户23313户,注销5707户,净增加17606户。2005

年,全省新登记企业所得税户24033户,注销7945户,净增加16088户。两者相比,2005年全省企业所得税净增加户数比2004年减少1518,减幅为8.62%;其中亳州市2004年净增加286户,2005年净增加166户,减幅达42%。(详见全省企业所得税登记户增减情况统计表)

全省企业所得税登记户增减情况统计表

单位:户

单位 芜湖 淮南 阜阳 黄山 安庆 2004年度 登记 注销 1395 651 692 121 1059 210 701 271 1084 257 增加 744 571 849 430 827 2005年度 登记 注销 1492 610 843 137 1261 306 726 283 1168 341 增加 882 706 955 443 827 差额 138 135 106 13 0 单位 六安 马鞍山 巢湖 亳州 池州 滁州 淮北 蚌埠 宿州 铜陵 宣城 全省 2004年度 登记 注销 8 307 1504 460 886 163 401 115 738 126 1131 686 997 610 728 1421 205 160 380 78 213 323 增加 591 1044 723 286 612 926 526 617 532 515 1098 17606 2005年度 登记 注销 932 395 1601 624 965 322 285 119 656 181 1288 696 1034 601 615 1190 24033 504 313 594 252 313 455 7945 增加 537 977 3 166 475 784 383 440 349 302 735 16088 差额 -54 -67 -80 -120 -137 -142 -143 -177 -183 -213 -363 -1518 23313 5707 注:差额=2005年增加户数-2004年增加户数

二、税种登记情况

成立日期在2002年1月1日以后的企业中,剔除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个人独资、私营独资及私营合伙企业,截至2005年12月31日,已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48762户,已做税种登记的43542户,有5220户企业未作税种登记,占登记户的10.71%,未做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意味着该户企业所得税未纳入国税征管范围。[详见全省未做企业所得税登记户统计表(未剔除改组改制企业)]

全省未做企业所得税登记户统计表

(未剔除改组改制企业) 单位 蚌埠 芜湖 铜陵 淮北 巢湖 宿州 阜阳 黄山 亳州 淮南 滁州 宣城 六安 安庆 池州 全省 应做税务 登记户数 2224 3286 1492 1347 2041 1331 2241 1549 869 1901 2674 2184 2063 2544 1234 48762 未做税种 登记户数 54 150 216 100 97 174 126 280 198 143 319 485 460 479 623 331 5220 比例% 2.43 5.20 6.57 6.70 7.20 8.53 9.47 12.49 12.78 16.46 16.78 18.14 21.06 23.22 24.49 26.82 10.71 马鞍山 2886 注:由于综合征管软件设计原因,未做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户统计中包含了

改组改制企业等合理因素。通过对六安市、蚌埠市以及合肥蜀山区局的抽样调查,未做税种登记户中改组改制企业的比例为14.21%。

三、准期申报情况

2005年,全省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申报户次为47388户次,准期申报户次为458户次,准期申报率为96.78%。与同期及消费税99.69%的申报率相比,所得税申报率明显偏低。(2005年度全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率统计表)

2005年度全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率统计表 单位 淮北 宿州 池州 六安 马鞍山 巢湖 滁州 蚌埠 淮南 黄山 阜阳 亳州 宣城 铜陵 芜湖 安庆 全省 四、经营亏损情况

截至2006年6月30日,全省按期办理和逾期办理2005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总计46065户,其中29874户企业申报亏损,申报亏损面达.85%,申报亏损额合计139.63亿元,全省17个市中有16个市纳税人申报亏损面超过50%。(详见2005年度全省企业亏损情况统计表)

应申报户次 1423 1214 1029 1822 3042 2022 2235 22 1547 1478 2107 808 16 1480 3397 1856 47388 准期申报户数 1421 1210 1020 1800 3005 1997 2207 2226 1519 1451 2066 792 1849 1424 3260 1773 458 准期申报率% 99.86 99.67 99.13 98.79 98.78 98.76 98.75 98.32 98.19 98.17 98.05 98.02 97.52 96.22 95.97 95.53 96.78 2005年度全省企业申报亏损情况统计表

单位 六安 黄山 亳州 滁州 马鞍山 宿州 巢湖 池州 芜湖 淮北 阜阳 宣城 已申报户数 申报亏损户数 亏损面% 1808 855 47.29 1455 760 52.23 792 429 54.17 2221 1235 55.61 2996 1685 56.24 1222 698 57.12 2032 1191 58.61 1022 608 59.49 3270 1952 59.69 1411 847 60.03 2074 1272 61.33 1854 1137 61.33 单位 蚌埠 安庆 铜陵 淮南 全省 已申报户数 申报亏损户数 亏损面% 2240 1374 61.34 1804 1124 62.31 1427 966 67.69 1523 1032 67.76 .85 46065 29874 注:申报亏损户取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73栏“应缴所得税额”小于零的纳税户;已申报户数包括准期申报户和逾期申报户。

亏损面=申报亏损户数/已申报户数*100%

五、收入对比情况

一般情况下,所得税的年度销售收入应大于或等于的年度销售收入。然而,根据2005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2005年度申报表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全省共有2592户纳税人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年度销售收入小于年度销售收入,合计差额405亿元。(详见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小于销售收入统计表)

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小于销售收入统计表

单位:万元

单位 户数 所得税年度 销售收入 年度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差额 黄山 78 51293 54537 3244 亳州 63 150203 155727 5524 池州 61 80158 848 6290 六安 117 209817 223974 14157 铜陵 105 305873 328681 22808 芜湖 118 875310 9024 23714 马鞍山 92 300363 329067 28703 淮北 62 229029 262758 33729 淮南 76 636720 703369 669 滁州 183 265253 350983 85729 宿州 194363 280609 86246 巢湖 136 216796 312556 95760 阜阳 114 387313 503461 116148 宣城 122 528171 653788 125616 蚌埠 115 240268 409391 169124 安庆 120 295077 509416 214339 全省 2592 87217 129531 4055947 六、申报质量情况

凡正常经营户均应有一定的成本费用发生,即使是刚开业或已停业的企业,也应当有管理费用或财务费用发生。检查发现,全省46065户已办理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户中,有5698户纳税人无任何工资、利息等费用发生,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所有项目均为零,占全部已申报户的12.37%。(详见2005年度申报表各项数据为零户数统计表)

2005年度申报表各项数据为零户数统计表

单位 安庆 铜陵 亳州 所有项目为零户数 157 139 80 已申报户数 1804 1427 792 比例% 8.70 9.74 10.10 单位 淮南 池州 蚌埠 芜湖 宣城 滁州 六安 阜阳 马鞍山 巢湖 黄山 宿州 淮北 所有项目为零户数 169 125 292 461 2 327 273 315 484 339 246 211 303 已申报户数 1523 1022 2240 3270 1854 2221 1808 2074 2996 2032 1455 1222 1411 比例% 11.10 12.23 13.04 14.10 14.24 14.72 15.10 15.19 16.15 16.68 16.91 17.27 21.47 全省 5698 46065 12.37 七、地区税负情况

将年度申报表75栏数据“应缴所得税额”与年度申报表第14栏数据“收入总额合计”之比作为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参考指标,剔除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与免税所得所带来的低税负申报,2005年全省企业所得税平均税负为1.96%,与2004年基本持平。六安市税负最高,达4.52%,淮南市税负最低,仅为1.05%,两者相差3.47个百分点。2005年,低于全省平均税负的7个市中,4个市平均税负与2004年同比下降,淮南降幅高达45.86%。与此相反,2005年池州税负升幅达到276.38%,大大超过全省税负平均增减幅度-1.15%的水平。(详见企业所得税税负分地区统计表)

企业所得税税负分地区统计表

单位 六安 蚌埠 安庆 滁州 芜湖 巢湖 淮北 池州 黄山 铜陵 阜阳 宣城 宿州 马鞍山 亳州 淮南 税负 2004年 2005年 3.60 2.23 2.39 2.01 1.94 1.93 2.29 0.63 1.91 2.54 1.80 0.84 1.38 1.61 0.85 1.95 4.52 3.11 3.10 2.85 2.69 2.55 2.40 2.38 2.28 2.09 1.72 1.50 1.49 1.18 1.14 1.05 增减 0.92 0.88 0.71 0.85 0.75 0.61 0.10 1.75 0.37 -0.45 -0.08 0.67 0.11 -0.42 0.29 -0. 增减幅度% 25.65 39.35 29.67 42.10 38.91 31.75 4.53 276.38 19.38 -17.65 -4.53 79.77 8.07 -26.36 33.60 -45.86 单位 全省 税负 2004年 2005年 1.98 1.96 增减 -0.02 增减幅度% -1.15 八、部分行业税负情况

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等五个行业的抽样分析发现,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差距较大。金融保险业平均税负为9.35%,建筑安装业的税负仅为0.31%,两者相差9.04个百分点。(详见抽样分析行业收入总额及税负对比图)

抽样分析行业收入总额及税负对比图收入(亿元)4003503002505.12200150100500收入总额平均税负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346.02 9.3511.34 5.12142.13 4.77房地产业52.12 4.590.31建筑安装业351.44 0.314.774.599.35税负%109876543210除了行业之间税负差距较大之外,同一行业在不同地区的税负也存在很大差异,其中地区差异最大的是交通运输业,税负全距为18;地区差异最小的行业是邮电通讯业,税负全距也达到6.29。(详见五个行业全省分地区税负全距图)

五个行业全省分地区税负全距图201816141210820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税负全距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6.297.118.4116.1118.00数据显示,亳州市没有一户房地产业企业在国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建筑安装业纳税人也

仅为1户,交通运输业的纳税人5户,登记户数少于全省其他地区。(2005年度全省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税负情况表)

2005年度全省房地产业税负情况表 应申报已申报户数 户数 淮北 58 58 淮南 23 22 滁州 39 38 宿州 49 49 池州 14 12 马鞍山 95 95 铜陵 25 24 宣城 93 91 单位 阜阳 黄山 巢湖 安庆 六安 蚌埠 芜湖 亳州 全省 83 82 67 37 100 90 56 0 1553 79 81 69 37 99 90 56 0 1513 亏损 户数 42 10 25 28 5 67 15 46 47 49 30 25 47 49 37 0 945 应纳税额 (万元) 0.1 29 29 134 0.1 326 263 637 8 553 688 4 6037 7019 818 0 23906.2 税负 0.25 0.31 0.82 0.87 1.13 1.32 2.25 3.87 4.03 4.96 5. 5.78 亏损面 72.41 45.45 65.79 57.14 41.67 70.53 62.50 50.55 59.49 60.49 43.48 67.57 47.47 54.44 7.04 7.35 8.66 66.07 - - 4.59 62.46 2005年度全省建筑安装业税负情况表 单位 淮南 巢湖 滁州 淮北 阜阳 安庆 蚌埠 宿州 宣城 芜湖 池州 铜陵 马鞍山 黄山 六安 亳州 全省 应申报已申报户数 户数 37 37 50 45 25 25 85 76 48 47 41 38 91 91 19 19 28 26 108 101 33 33 26 157 43 47 1 1512 25 152 42 47 1 1432 亏损 户数 23 14 13 29 31 30 62 10 17 68 22 16 87 24 21 1 921 应纳税额 (万元) 246 0.2 0.4 43 291 76 277 15 15 2482 0.9 55 2230 38 1836 - 10870.5 税负 0.06 0.09 0.11 0.12 0.16 0.22 0.28 0.33 0. 0.92 1.14 亏损面 62.16 31.11 52.00 38.16 65.96 78.95 68.13 52.63 65.38 67.33 66.67 1.23 .00 1.27 57.24 2.41 57.14 16.17 44.68 - 100.00 0.31 .32 2005年度全省金融保险业税负情况表

单位 蚌埠 池州 六安 巢湖 淮南 安庆 马鞍山 阜阳 亳州 宿州 宣城 淮北 滁州 铜陵 芜湖 黄山 全省 应申报已申报户数 户数 115 115 145 144 260 258 151 151 76 76 240 240 48 48 227 227 138 136 167 167 159 156 59 59 318 317 47 47 111 108 169 169 2696 2683 亏损 户数 11 17 45 20 7 23 5 55 53 28 30 10 15 7 19 16 419 应纳税额 (万元) 7376 5578 13440 11085 13172 12635 18420 17628 6056 8838 25 11595 14006 12451 22621 9504 323379 税负 5.03 6.45 6.87 6.87 7.19 7.23 7.27 8.18 8.27 8.38 9.27 9.48 9.87 9. 10.11 11.40 9.35 亏损面 9.57 11.81 17.44 13.25 9.21 9.58 10.42 24.23 38.97 16.77 19.23 16.95 4.73 14. 17.59 9.47 15.62 2005年度全省交通运输业税负情况表 单位 滁州 巢湖 蚌埠 宣城 淮北 铜陵 安庆 黄山 马鞍山 亳州 宿州 阜阳 池州 芜湖 六安 淮南 全省 应申报已申报户数 户数 19 20 45 46 41 40 15 15 24 24 25 25 13 13 23 23 82 81 5 5 16 16 47 46 25 25 122 116 32 32 6 5 738 714 亏损 户数 13 20 23 12 12 16 9 11 35 1 6 30 17 65 18 3 406 应纳税额 (万元) 0 0.8 36 2.7 9.4 4.7 24 39 408 0.3 28.5 100.6 144 3310 17.8 0.02 5801.82 税负 0 0.19 0.50 0.73 0.88 1.17 1.22 2.04 2.15 2.46 3.68 6.34 8.87 9.76 9.90 18.00 5.12 亏损面 65.00 43.48 57.50 80.00 50.00 .00 69.23 47.83 43.21 20.00 37.50 65.22 68.00 56.03 56.25 60.00 56.86 2005年度全省邮电通讯业税负情况表 单位 黄山 铜陵 池州 应申报已申报亏损户户数 户数 数 9 9 4 8 8 3 4 4 2 应纳税额 (万元) 261 294 409 税负 1.04 2.22 2.24 亏损面 44.44 37.50 50.00 单位 宣城 阜阳 亳州 安庆 宿州 巢湖 淮北 六安 淮南 芜湖 蚌埠 马鞍山 滁州 全省 应申报已申报亏损户户数 户数 数 7 7 3 7 7 5 6 6 4 8 8 5 6 6 4 7 9 3 9 9 6 11 12 8 6 156 9 9 6 11 12 8 6 157 6 4 3 7 7 3 4 84 应纳税额 (万元) 1304 2438 1443 3414 2222 20 1348 3116 2019 3373 2440 2115 2822 67746 税负 3.68 3.75 3. 4.65 5.05 5.86 5.88 5.96 6.20 6.78 6.87 7.04 7.33 4.77 亏损面 42.86 71.43 66.67 62.50 66.67 33.33 66.67 44.44 50.00 63. 58.33 37.50 66.67 53.50 九、税收优惠情况

2005年,全省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3944户,占所有应征所得税企业的8.32%,其中六安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多,占该市企业61.09%,最少的马鞍山市仅有2.37%。(详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表)

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表 单位 芜湖 蚌埠 淮南 马鞍山 淮北 铜陵 安庆 黄山 滁州 阜阳 亳州 宿州 六安 宣城 巢湖 池州 享受税收优惠户数 106 97 58 72 47 101 265 145 211 272 91 132 1113 211 419 72 没受税收优惠户数 3291 2167 14 2970 1376 1379 1591 1333 2024 1835 717 1082 709 1685 1603 957 小计 3397 22 1547 3042 1423 1480 1856 1478 2235 2107 808 1214 1822 16 2022 1029 比例% 3.12 4.28 3.75 2.37 3.3 6.82 14.28 9.81 9.44 12.91 11.26 10.87 61.09 11.13 20.72 7 全省 3944 43444 47388 8.32 十、费用扣除情况

根据规定,除工效挂钩企业外,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支出分别按“准予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2%、1.5%予以税前扣除。从2005年度46065份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19333份所得税附表四进行测算,存在351户“三项经费”的实际扣除超过

按工资薪金计算应扣除数,多扣的金额达52.20亿元,超过允许比例573个百分点。(详见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扣除超标情况表)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扣除超标情况表

单位:万元 户数 芜湖 31 蚌埠 30 淮南 0 马鞍山 47 淮北 2 铜陵 0 安庆 2 黄山 0 滁州 3 阜阳 11 亳州 0 宿州 1 六安 0 宣城 13 巢湖 20 池州 4 全省 351 单位 计税工资 薪金 3414 481 1850 8 43 72 1679 0 230 672 13 91051 扣除 限额 597 84 324 1 7 13 294 0 40 118 2 15934 实际 扣除额 721 175 438 2 9 14 322 0 65 154 4 537928 多扣 金额 124 91 114 1 1 1 28 0 24 37 2 521994 多扣 比例% 4 19 6 9 3 1 2 11 5 12 573

注:由于征管数据的不完整,取数中没有考虑到企业凭借“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可按全部工资总额的2%予以扣除的情况。

十一、弥补亏损结转情况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依照条例,企业2005年的盈利额只能弥补以前五个年度的亏损额。我们比较了2004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与2005年的弥补亏损额,发现部分在2004年实现盈利的企业2005年的报表却出现了弥补亏损额,全省共有143户企业出现这类情况。(详见2005年全省弥补亏损疑点情况表)

2005年全省弥补亏损疑点情况表 单位 芜湖 蚌埠 淮南 马鞍山 淮北 铜陵 安庆 黄山 滁州 阜阳 亳州 宿州 户数 16 3 9 2 3 3 20 4 5 10 3 4 2004年应纳税 所得额(万元) 373.59 106.99 205.55 7.53 124.82 14.84 506.69 74.06 11.35 18.57 9.91 85.19 2005年弥补 亏损额(万元) 84.18 352.16 148.25 7.96 7.32 51.98 381.11 160.24 25.58 507.67 55.90 90.41 单位 六安 宣城 巢湖 池州 全省

户数 23 5 4 6 143 2004年应纳税 所得额(万元) 525.55 114.78 66. 180.01 102092.69 2005年弥补 亏损额(万元) 342.56 203.11 59.40 67.58 178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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