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第一小学教师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通过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有效结合,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
铁力市第一小学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
1、事假:3天之内(包括3天)每天扣20元。超过3天者,每天扣30元。
2、病假:(1)病假不超5天(包括5天)每天扣15元,超过5天出示市医院诊断。(2)病假超过半个月、持住院病历或铁力市医疗鉴定委员会开据的医疗诊断。(3)因病休假连续2个月或一年内累计6个月等病假,处理方法依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准,扣除其十三个月奖金。(4)双方父母、配偶及子女患病住院治疗必须出示被陪护人的病例,每天扣20元,如果不出示病例按第一条事假处理。双方父母、配偶及子女患病需要临时陪护的,教师应在无课情况下,按临时请假累计计算。(5)教师本人住院出示本人住院病例复印件(从住院病案首页到出院病例的合订本及住院审批表)(6)做手术而没有住院者,15天之内(包括15天)不扣款,超出时间按病假处理,并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7)所有诊断及病例在扣款处公示。
3、下列情况不扣款,但不算满勤
婚假:准假一周(包括双休日);子女结婚准假一周。
丧假:直系亲属指双方父母、子女、嫡亲兄弟姐妹,准假三天。双方祖父母准假一天。
产假:六个月(以医院出生证明时间为依据);男教师妻子生产陪护假7天;上环3天、摘环2天、小产15天(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女儿、儿媳产假给护理假一周。
哺乳假:12个月内(以医院出生证明时间为依据)给假每天送奶二次,每次2小时(自行决定下班前二小时走或早上晚来二小时,与教导处交接好固定时间),超出时间计为小假。
子女考学:送子女上学(看录取通知书),根据路途远近,省内准假5天,省外准假7天。
4、临时请假:(1)临时请假是指教师到校后有事需要请小假,并且是在无课情况下才允许请小假,请小假时首先告知教导主任或教导干事,并填写临时请假单。(2)每周只允许请累计限时2小时以内的小假。除此之外,请小假超时或迟到累计满3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3)有课期间请假算事假。(4)无事还是私事,凡是临时请小假者以每天临时请假单和监控录像比对为准。如果没有填临时请假单,而在监控录像中有离校行为的视为漏岗。(5)早、午上班签到时,若临时有事请假在30分钟内到校签到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临时请假累计时间处理。
5、迟到、早退、漏岗、漏课、漏会、漏签、迟会、旷勤规定:
迟到:(1)签到结束未到,无课未请假,每次扣款10元。(2)签到结束上课铃响未到亦未请假有课者涉及学生安全,视为旷勤,每次扣20元。
1、违背师德师风十项规定,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的每次扣5分。
3、闹不团结,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
4、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的酌情扣分。
6、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1、备课、上课、改作、家访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2、教师在本人职责范围内,或学校布置的工作,未及时履行职责,或未及时完成,造成学校工作受严重影响者,每次扣5分;
3、实验课开设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到校时间、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1、教学成绩按《考核细则》执行。按总分折40分的方法,计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师获各级先进、荣誉称号的,按《考核细则》执行。
3、教职工本人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同意的各类竞赛获奖,加分标准按《考核细则》执行。
4、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按《考核细则》执行。
5、文娱会演和运动会等团体奖名次按《考核细则》执行。
6、业务论文在正规教育杂志报刊上发表的,按《考核细则》执行。
7、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按个人获奖按《考核细则》执行。
(五)工作量
按正常工作量计10分。
四、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违反政纪国法而受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严重受伤、死亡、残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处刑罚者。
4、其他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补充事项
1、本制度由教代会通过后生效,经2/3代表签名同意后生效。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相冲突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