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单
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我公司财务制度的要求,须核对与贵公司的往来账款等事项。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
公司名称: 通信地址: 电 话: 传 真:
1.本公司与贵公司往来帐项列示如下: 截止日期 (本公司签章)2015 年7月31日
项目名称 工程总金额 已付款金额 质保金 我公司已开票金额 备注
结论:1.数据证明无误
(签章) 年 月 日
2.数据不符,请列明不符金额: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