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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学生交通安全情况的汇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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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学生

乘车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岚皋县国土总面积1956平方公里,总人口17.1万,辖17个镇(办)198个行政村(居委会)。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学校68所,其中:单设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中学1所,初级中学5所,九年制学校2所,完全小学29所,教学点5个,公办幼儿园17所,民办幼儿园8所。在校学生总数22690,小学9857人,初中5194人,普高2803人,职高1224人,幼儿园3612人。其中全县有寄宿制学校59所,寄宿生8058人,留守儿童7011人。

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基本实现了高中进城,初中进镇,小学集中办学的布局调整目标,办学效益显著提高。但由于办学相对集中,学生乘车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度增加,学生上下学主要交通工具是县内各客运公司的客车和学生家长自备车。为此,县局始终把交通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履行教育部门的交通安全教育职责,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落实有力,教育形式丰富多彩,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不断规范,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在交通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将全县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在2011年12月甘肃、安微两省先后发生接送学生车辆的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后,县局迅速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和做好冬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了五个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全县17个镇(办)学校进行拉网式的大排查,及时制定了《岚皋县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对

明确了学校交通安全的要求、交通安全的责任、交通安全的纪律,规范了学生的乘车行为,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学校交通安全整治的重点。本学期开学初县局再次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从复查的情况看,各校的交通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交通安全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健全了工作制度,落实了安全责任

1、各学校、幼儿园进一步明确了校(园)长为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落实,班主任具体负责实施交通安全教育,教体局制定了《岚皋县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各校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部分学校还聘请了交警为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教育学生安全乘车,提醒和告诫家长不让学生乘坐问题车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了制度建全,责任明确。。

2、县教体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进行检查,对宣传教育不力,教育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强化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交通安全教育”作为每学期开学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校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法规知识,做到安全教育从学生入校抓起。通过教师例会、班会、国旗下演讲、校园广播、校园网、黑板报等阵地不断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部分学校还组织师生观看交通安全警示录像、图片展等;邀请交警进校园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请交警来校做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宣传和讲座的内容包括交通事故图片展览、交通安全法规教育、交通安全和交通规则基本常识解读、交通事故

案例分析等,让师生们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无小事,必须时时刻刻把交通安全牢记心中。

2. 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各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规划,在思想政治、班会等课程教学中,渗透交通法规知识,并采用适合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的教学方法,加强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

3.结合“交通安全示范校”的创建工作,校园内设立了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标语,制作了交通安全指示牌、警示牌,张贴了宣传图画,印发了《交通安全教育明白纸》、《校园安全教育活动读本》及其它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材料,营造了浓郁的交通安全教育氛围。

(三)、强化了交通安全措施

1、在交通部门的支持下,各校在校门口、学生集中出入的地带没立交通警示标志,临近公路的学校制作了减速带,城区学校幼儿园交警大队每天安排有民警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了学生下下学道路畅通和安全。

2.有走读生的学校学生上下学实行路队制。路队长负责管理路队纪律,维护交通秩序,使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有序穿过马路,路队中不准学生擅离队伍,不准打闹,不许做游戏、不得随意到到商店、游戏厅等场所。对极端天气、极端道路情况下我们要求家长或教师接送学生上下学。

3.坚持“小交警上岗制”。为了有效提高学生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城区学校在交警部门的配合下,邀请交警到校培训小交警,向学生进行交通指挥手势的讲解训练。学校为小交警配发了制服,对小交警一日工作流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效在维护了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确保了学生出入校门的交通安全。

(四)、协助交警部门规范了学生乘车行为

1、各学校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乘车学生的家长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学生乘车安全工作,要向家长讲明乘车的注意事项,坚决杜绝学生乘坐无牌无证车辆、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报废车、拼装车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特别是超员、超速车辆。

2、学校、幼儿园加强了对所辖区域和校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的协管,凡发现违规车辆,要立即上报机关车辆管理部门。

3、周末放学时间,各学校教师在校门口值勤,坚决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校内载客,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行为的协管。发动家长和社会共同监督,以不乘坐行动抵制超员等违规接送学生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一方面加强了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有效在遏制了非法营运、超载等现象,另一方面出现了学生乘车困难的问题,甚至有的居住偏远的学生有了辍学的危险,特别是蔺河镇芳流方向的学生,漳河办事处东坪方向的学生,官元镇北方向的学生,这些线路上的挂靠营运客车数量十分有限,目前不能保证学生上下学有足够的车辆可乘。

2、离学校较近的学生靠自家的摩托车和从事营运的两轮、三轮、残疾人专用摩托车接送上下学,这些车辆的安全车况、驾驶员技术、超载等情况难以监管,学校也没有这个管理权限,特别是拐的(三轮摩托车)安全隐患尤为突出。

3、挂靠营运客车、个体人货两用车、私家车、各种摩托车都要在参与接送学生上下学,究竟哪些车是合格的可乘车辆,没有明显的标识,师生难以辩别,在安全责任的巨大压力下,一些学校只好教育学生上下学不要乘车,步行往返,甚至在调查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都是步行,显然这与实际情况不符。

4、由于我县交警警力有限,在周五、周日学生集中上下学期间无法大面积监管督察,部分车辆在校门口出发时不超载,到了中途又搭载超员时有发生,而且驾驶员之间互通信息,了解交警上路查车情况,从而逃僻安全检查。

三、几点建议

1、建议想法解决车辆不足的问题,保证学生上下学有安全合格的车辆可乘,特别是学校已布局调整后,且无教学点的区域,一定要保证低年级学生能够按时上下学。

2、坚决取缔拐的(三轮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交警部门要尽量规范摩托车的驾乘行为,坚决杜绝无证驾驶和超载现象。

3、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合格安全的接送学生车辆予以明显的标识,以便学生正确选择交通工具。

4、鉴于我县交警警力不足的现状,建议各镇(办)配备交通安全管理员,以便扩大监管督察范围,减少盲区,遏制交通违章行为。

总之,我县在县委县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安监、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门的共同努力,近年没发生一起学生乘车交通事故,但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还要更加务

实的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为我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再做新的更大的贡献。

岚皋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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