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和祥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相关规定、精神及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对企业旅客运输车辆统一安装GPS定位监控系统进行全程监管,以各相关法律为据制定企业旅客运输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熟知道路运输的有关和规定,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客运车辆运输综合保险。
2、自觉遵守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经营者聘用驾驶员应事先将该驾驶员引带到公司,随带相关证件至公司复印备案。
3、驾驶员必须持有市级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服务,保证精力充沛,严防疲劳驾驶,禁止乘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
4、驾驶员要做到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部颁标准,安全服务设施及设备齐全有效;车辆日日清洗,保持卫生清洁无异味,乘客座垫配套完好、整洁;车身外观完好,无严重锈斑和脱漆;前后车辆牌照号整洁、清晰;车门、车窗开闭自如,锁止可靠,玻璃齐全明净;整车的车容车貌符合规定标准,不得违规任意张贴广告。
5、驾驶员在车辆运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安全。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
客运车辆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包括聚众,非法上访,非法,罢工,堵塞交通,扰乱公共秩序和妨碍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等,不为犯罪分子提供方便,乘客有违法行为时应立即向机关报告。
三、营运服务规范职责
1、驾驶员及有关从业人员在营运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并做到衣帽整洁、仪容端庄,热情礼貌,说话和气,举止庄重,服务周到。营运时必须携带有关证件。
2、驾驶员要做到关心和帮助乘客,乘客下车时,主动向乘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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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并提醒乘客拿好随身携带物品和注意安全;乘客下车后,应立即检查车内有无乘客遗失的物品,发现时,要及时归还失主;如一时找不到失主,应送市交通局110联动部门或本公司协助查找,不得私自留用。
漳州市和祥运输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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