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商: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内容
甲方将其投资开发的位于项目,委托乙方在甲方允许的 代理区域实施销售。
代理商:乙方按照甲方销售和销售价格代理销售并获取提成,规定考核指标为每月销售额不低于 万元。
第二条: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 组成,建筑面积共计约 万 平方米,(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实测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三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试运营期),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考核期)。前二个月内为销售代理试运营期,第二个月为考核月,试运营期通过甲方的考核后方可成为委托销售代理商,届时甲方向乙方出具当地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委托销售价格
委托销售价格在销售初期详见甲方提供的印有甲方印章之附件:海印长天《授权销售价格表》,甲方保证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销售现场的销售价格是完全一致的。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价格,调整后的价格详见印有甲方印章之附件:海印长天《授权销售价格表》。
第五条:合作方式
1.乙方为公司性质者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影印件各一份交于甲方;乙方为个人者需提供身份证影印件、个人的户籍证明原件、当地房产证影印件或当地公务人员出具的担保函、担保人身份证影印件各一份等能证明乙方资质及经济能力的文件。
2、由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售楼卖场(注:乙方可利用现有销售中心,售楼中心内可同时销售其它项目,但必须保证本项目沙盘的摆放及安排至少二名专职销售人员实施各项销售作业),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销售中心甲方项目的包装、装饰、模型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电话、传真等售楼业务所需用品;
4. 乙方售楼中心应按照甲方项目的包装设计电子文档设计,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业务培训支持,甲方驻场支持人员当月工资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提供住宿;
5.乙方负责向承购方催交房款,并在购房客户交清首付款之日交齐甲方银行规定的按揭资料等,甲方全力配合。
6.甲乙双方达成代理关系后,经甲方培训合格后,甲方授权乙方一个销售软件账号(附加加密钥匙一把)及项目公示夹一套,交于乙方时乙方须缴纳押金伍佰元整于财务部,在甲乙双方解除合同时,乙方退还加密钥匙及公示夹时,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
7.销售控制管理办法:销售总控制设在甲方销售部,乙方在成交之前应登陆销售软件查看待售房源,成交房源经甲方总控传真签字认可为准。否则引起的重复销售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的客户界定根据乙方在销售软件上登记的客户名单及登记时间为准。
8.乙方不得以任何甲方的名义向客户直接收取购房款项,客户购房款应直接交给甲方财务部门或甲方财务部门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超越权限向客户收取的款项,甲方不予认可,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9.甲方给于乙方前贰个月作为市场预热期,甲方对乙方不作为业绩指标考核。
第六条:甲方责任与权利
1、在约定期限内甲方要求乙方提交有关销售策划报告,确认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代理范围内从销售的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销售进度状况及调整销售策略和意见。
4、甲方负责向乙方成交之客户直接收取房款,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房款。
5、甲方与乙方共同审定销售执行方案。
6、甲方保证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属等一切相关手续文件合法、真实、清晰,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及其他违法行为,如因此给乙方或购房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 任。
7、甲方销售策略及价格调整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认可的范围内进行项目的宣传推广与销售。
8、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9、甲方须每月出具乙方已销售总额的证明材料予乙方。
10、甲方承诺给予各个代理区域的项目销售优惠平等。
11、甲方要求乙方每一地区必须保证二人(含二人)以上通过甲方现场培训考核,培训期间培训人员的吃住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应保障其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和能力;
2.乙方定期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情况,做好客户信息反馈工作,定期总结并根据市场动态向甲方建议调整销售策略,并及时答复甲方查询;
3.乙方业务人员薪资、奖金、补贴及交通费用、售楼处内电话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如认为甲方提供的销售策略、价格等一系列行销措施需调整或变更均须事先向甲方报告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5. 乙方销售现场应按照甲方要求在醒目的位置张贴《授权委托书》,并负责向购买方催收房款。
6、乙方在本地做促销活动时,甲方应提供协助工作。如房展会及各种宣传性公益活动等。
第:代理费及提取方式
1.代理费率:
在乙方完成月考核200万销售额指标的情况下,按3%计提代理费率;月销售额超出400万,售出单元按成交金额的4%计收代理费;若乙方在没能完成月考核指标的情况下,售出单元按成交金额的2%计收代理费,项目广告推广费用均不含在上述代理费中。
2.代理费率的计算:
乙方当月代理费=当月售出单元合计合同总额×当月计提代理费率。(代理费用以客户首付款到位签定购房合同,乙方协助准备好贷款资料,银行审核无误为准,放可结算佣金)
3.结算时间:
双方商定每月5日为代理费结算时间。每月1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月销售统计,扣除上个月退房已结代理佣金,双方共同确认后,甲方于每月5日向乙方支付当月代理费的90%,剩余10%在次年一月底前扣除退房已结代理佣金后一次性结清。乙方结算代理佣金以乙方提供的结算,若无者,由甲方代扣相关税金。
4.业绩的界定:
1)一次性付款:按成交价全款到达甲方帐户,并签定购房合同为准。
2)银行按揭付款:甲方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客户交齐总房款的30%首付款到达甲方帐户,并提供银行认可的买受人所有按揭资料为准;在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在客户交纳不可退大定金贰万元的,既认定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按成交合同额予以乙方佣金结算;
第九条: 广告推广及费用界定办法
1、甲乙双方达成代理关系时,甲方首次免费提供宣传单页五万份甲方可提供一定的推广支持。
2、甲方协助乙方每月在乙方代理区域举办两次或两次以上推介会或促销活动,乙方负责组织人员,活动所需要的礼品、物料由甲方免费提供。
第十条: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月度目标考核管理:
1、 成交合同金额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为每月不低于200万元。
在双方签定合同后的考核月度内,本考核指标按照甲方收取到乙方客户壹万元/套的定金为准。
2、到访现场客户数量指标:
在月度考核内,乙方保证每月实现到场看房的客户不少于30批,看房团人员及乙方随团人员午餐由甲方免费提供(30元/位标准),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看房团人员名单一份,以便双方佣金结算参考;看房团人员若有需在胶南留宿者甲方可协助乙方联络住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果乙方月度没有完成以上任何一项指标,即视为本月没能达成考核指标,成交部分的代理费用按照成交额的2%进行结算。
4、乙方如果连续两个月均没有达到月均100万的销售额,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 退定与退房
客户在交过不可退的选房定金或房款后,发生退定或退房行为,如果因为甲方原因,乙方不承担责任(不计佣金)。如因乙方原因,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在该客户购买行为中
收取的代理费可在下期结算时扣还给甲方。如遇客户无理(无法律依据)退定、退房,所没收的定金或所罚违约金,双方按照6:4(甲方60%)比例分配。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若乙方应甲方特别授权,在超出本合同约定权限的情况下完成对外销售的,甲方仍须按合约给付相应代理佣金于乙方。
2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时,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其附件、补充文件、备忘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 柒 页 壹 式 叁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壹 份。
第十六条:附件
1)代理公司来客登记表;
2)代理佣金结算表;
3)代理公司代理区域广告推广申请表;
4)项目物料备品交接双方确认单;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合同编号:
甲 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点: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乙 方:_______市_______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一、 服务范围及其价格:
乙方为甲方提供___个的随身邮服务,其中包括_____条邮件到达通知短信服务,费用为_______元。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下称“服务期限”)。
三、费用及其支付:
1. 乙方可提前为甲方开通服务,甲方在开通服务后3天内,支付相应款项及传真付款凭证复印件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或未传关付款证明给乙方,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 并且不负责保留甲方相关数据。
2. 乙方将根据甲方填写的订单信息,于服务到期之前一个月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续约,如乙方在服务到期之日前未接到甲方续约款项或相关付款证明,则视为甲方不再续约,乙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停止服务,并且不负责保留甲方相关数据。
3、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增加随身邮个数或提供其他服务,则应依据本合同或甲乙双方达成的其他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对其用户管理的权利。
2、甲方需自行负责对邮箱的管理,如设置手机号码、用户密码等;
3、甲方需自行支付接入互联网的电话线路占用费用、网络服务费用或其它与接入互联网使用与服务有关的费用。
4、在甲方需要获得乙方帮助时,甲方须提供详尽的注册资料,乙方因资料不详不能确认甲方身份及其帐号时,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5、对于甲方通过乙方服务而上载、张贴、发送或其他形式的传输的任何内容负责,并且对自己账号及密码的安全性负责,甲方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用户账号情况,应立即通告乙方。
6. 甲方的行为准则是根据互联网法规,、程序和惯例的。未经接收信件人的允许,甲方不能利用乙方随身邮服务作连锁邮件、分发垃圾邮件或分发任何商业、非商业电子邮件。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以甲方申请域名为后缀,与手机绑定的随身邮服务。
2、乙方保证甲方随身邮服务期间,除非受不可抗力(包括第三方的疏忽或恶意破坏)的影响,获得良好的收发质量。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交互式管理界面。
4、乙方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甲方的邮件内容,除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
5、如果甲方的随身邮发布的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乙方有权终止随身邮服务。
6、乙方在甲方未提供详尽信息资料或资料不准确时,有保留中止甲方使用随身邮服务的权利。
7、如果甲方需要增加随身邮个数,短信到达通知条数或其他服务,乙方将收取相应费用。
六、服务详述:
具体服务内容见《定单》。
七、违约及赔偿: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2、不可抗力之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随身邮不能正常工作,由乙方按两倍故障时间的时长进行服务补偿,补偿时间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3、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乙方在执行本服务条款过程中因其过错给甲方带来损失,而向甲方支付的补偿总额不应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4、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受到第三方的处罚或索赔的,或者由于甲方发送垃圾邮件等原因致使乙方服务器遭到损失或导致其他用户无法正常使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行为、骨干通信线路故障、用户端设备故障、收信人有意拒收乙方的邮件、收信人宿主服务器故障、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网络病毒及“黑客”行为。
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九、争议的解决:
1、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不一方根据法律或本合同其他条款享有的权利,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1.1 一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合同发出书面通知后_______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1.2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并在_______天内该程序仍未被撤消;
1.3 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达_______日以上。
2、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该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4、双方根据需要续签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_______市_______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日期:
混煤销售合同出卖人: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买受人:签订地点:六盘水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发站到站品种
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万吨)
全年
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混煤①挥发份(vdaf):野马寨22%、裕民37%;②硫份2%;③途耗1.2%。
备注:具体发货数量视出卖方生产情况、铁路运输情况及买受人预付款情况而定。合计:111111(合同网)
二、交(提)货方式:发站交货,销方代办铁路运输。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以出卖人过衡及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买受人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买受人应在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卖出方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共同采制化,以共同采制化结果为结算依据。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一)优混煤: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qnet,ar≥4700大卡/千克、以47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二)普混ⅰ: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4500大卡/千克≤qnet,ar4700大卡/千克,以45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三)普混ⅱ: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4300大卡/千克≤qnet,ar4500大卡/千克,以43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四)普混ⅲ: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4000大卡/千克≤qnet,ar4300大卡/千克,以40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五)普混ⅳ: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3700大卡/千克≤qnet,ar4000大卡/千克,以37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六)普混ⅴ: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3500大卡/千克≤qnet,ar3700大卡/千克,以35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合同执行期从20xx年7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如遇国家或对煤炭系统性增支因素调整,造成成本增加或市场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销方凭票和铁路运、杂费票据结算,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
六、双方责任:双方各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运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影响,出卖人无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向出卖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贵州水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王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六盘水市凉都宫支行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服装销售合同。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服装销售合同。
第三条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 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 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服装销售合同。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服装销售合同。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二、特许代理区域:省市县(区)
三、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产品价格表)
四、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乙方首批进货量为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的奖励;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所代理产品的代理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4)负责代理区域内的通路建设,保证销售点具有以下条件:设在相对繁华区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档次良好的商场,显著位置,并素质较高的专柜员;
(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6)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七、退换货规定乙方从甲方购货后原则上不得要求退换货,但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乙方可自收货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乙方执行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即自动生效,有效期壹年,至年月日终止。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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