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审计合同(3篇)

审计合同(3篇)

来源:99网

审计合同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兹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对甲方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充分协商,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与审计范围

  (一)委托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审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注册会计师所要求的如:会计凭证、报表、账册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并为乙方所进行的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是甲方的会计责任;

  3.应提供管理声明书,将所有对审计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认为需要发函向有关部门询证时,应提供方便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5.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业务费用。

  (二)乙方

  1.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审验程序。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乙方的审计责任;

  2.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加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的某些重要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存在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

  3.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对甲方提供的审验资料,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项露给第三者;

  4.检查弊端不属于一般审计工作范围,但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甲方会计核算处理存在问题、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可能产生重大弊端,乙方可将其情况报告给甲方。

  三、时间要求

  (一)甲方在本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审计资料;如果乙方在执业过程中需要补充审计资料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

  (二)乙方在收到审计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一式_________份。

  四、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甲方承诺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只按照审计目的所确定的用途使用,不作其他用途。由于甲方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五、业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同意本项审计业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差旅、食宿、翻译等费用另计);

  (二)上述业务费用在本业务约定书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审计报告完成时再支付______%。

  六、业务约定书有效期间

  (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业务约定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在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在审计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业务约定书中的审验范围、时间要求、收费金额等事项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业务约定书约定的事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未能履行约定事项时,另一方可以解除本业务约定书,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审计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的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2、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3年。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3、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2、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料原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工程地质资料、现场签证资料、设计变更单及其他结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4、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5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二)乙方的义务: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2、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工作。

  3、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4、按照不同施工单位分别进行审计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按照各单项工程出具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两种形式的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相应书面报告同内容电子版各1份。报告可以都送给审计部结算资料事务所来取

  5、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五、结算审计费用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 + 乙方审减额× %,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六、付款方式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起诉。

  2、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4、其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委托人: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审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审计范围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建设规模:;

  3、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范围:是指下列(注:从下列项目中选填审计范围分类编号,不在下列业务范围内的,可另行约定)审计业务。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2)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审核;

  (3)建设工程结算审核;

  (4)建设工程决算审核;

  (5)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6)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7)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8)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9)检查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10)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11)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12)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3)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14)检查工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提供的建设工程审计材料如下:

  (填写材料名称)___________;

  2、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乙方要求及资料转送;

  4、甲方应在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5、甲方应当授权本审计业务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审计人员应积极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特别是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等,并提供造价及合理性评价;

  2、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3、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

  4、向甲方提交与工程审计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报告,包括工程审计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审计工作计划等;

  5、提供《审计报告》一式六份;

  6、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实施审计业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审计专业人员不按审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审计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审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审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乙方在审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造成的损失;

  2、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审计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乙方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审计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人书面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审计收费(注:本条第1款、第2款仅作为示范指导,具体项目审计费用计算及支付方式可视情况参考使用或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

  1、审计费用金额

  (1)本次审计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2)费用构成:___________(填写审计总费用分项构成)。

  2、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按以下的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正常服务费:

  签订合同后日内,预付%预付款计元,当工作量完成%时,预付%款计元,剩余部分待审计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

  3、其他

  (1)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5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的通知,但甲方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2)因建设工程审计业务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甲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范围以外经甲方认可,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合同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合同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下所述的审计费用。

  第 保密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九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审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有未尽事宜,甲、乙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 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方与乙方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终结;

  3、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合同执行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