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民间借款合同模板汇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由于乙方资金确实紧张,致使_______合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意借给部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
(1)订购服装面料:___________________
(2)订购原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订购辅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
收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帐号:______________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出现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
2.及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千分之_______支付。不足1月按1个月支付。
3.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4.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5.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于有关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
5.本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_______天内归还给甲方。
6.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附件 合同、乙方借款申请书、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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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
乙方(放款人)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已于年月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年月日所立《借款协议》(no:)作废。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年月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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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编码: 传真: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编码: 传真: 为保障甲方与借款人 签订的 号《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现经双方确认,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抵押物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乙方依法享有所有权并经甲方认可的房产,其具体情况如下:
1. 房屋位置:
2. 房屋类型:
3. 房屋结构:
4. 建筑面积:
5. 使用面积:
6. 房屋买卖合同价格:
7. 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8. 房屋所有权证号:
9. 保险单编号:
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1. 上述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抵押担保的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担保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时止。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应支付的罚息(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拍卖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于被担保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坚定、登记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险种为该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 在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未清偿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上述保险。如乙方中止上述保险,甲方有权代乙方投保,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须无条件全部负责,并有义务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其他损失。
2.乙方须在办理完毕上述保险手续____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给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者影响甲方权益的条件,或者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 保险单的
第一受益人应为甲方,保险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保险期限至贷款合同项下的所有贷款本息及欠款还清为止。此外,保险单须订明保险公司在甲方的利益获得补偿之前,不得付给乙方任何保险赔偿金;
4. 保险单正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交由甲方保管;
5. 乙方委托甲方为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授权甲方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用于修理该抵押物毁损部分或者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项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6. 如该抵押物出现毁损,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未还部分借款本息,且甲方有权先行抵扣保险赔偿金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偿还所有欠款尚有余额,余额及该抵押物归还乙方,本合同即告终止。在偿清所欠款项之前,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权不解除。除上述外,该抵押物的毁损均不能使本合同失效,亦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责任;
7. 如该抵押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的,则保险单下的赔偿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8. 甲方可以不需先行索偿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乙方索偿,在乙方补偿甲方利益后,保险公司之保险赔偿金则相应转付于乙方;
9. 乙方确认,如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因
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其价值减少,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
1. 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动用;
2. 作为恢复抵押物原有价值的费用。
第 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九条 抵押物登记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之内凭本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或该抵押物的正式证明以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等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条 抵押的解除
1.在借款人付清贷款合同规定的贷款本金连同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及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时,甲方须在乙方要求及乙方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该抵押物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
2.乙方履行其确定的义务后,可持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等管理部分办理该抵押物的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抵押物的处分
1. 借款人如不支付贷款合同约定的款项或不遵守贷款合同约定的权利并通知乙方,甲方因正当行使该权利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 委托房地产等评估机构对该抵押物重新评估,并以上述评估价乘以抵押率所得金额收购该抵押物(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抵押率不高于70%);
(2) 将该抵押物依法拍卖、变卖,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 下列任何一项或者多项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处分该抵押物:
(1) 依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并向借款人发出还款通知后____日内,借款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将相关款项偿还给甲方的;
(2) 借款人逾期____日仍未缴清应付贷款本息的;
(3) 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或借款人不遵守贷款合同的条例;
(4) 乙方及或借款人为个人被下令监管破产,或乙方及或借款人为法人而被解散、接管或破产;
(5) 乙方及或借款人的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 乙方不交付有关土地使用费或有关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所征收的费用或税收。
3. 甲方将处分该抵押物所有的款项,依下列顺序处理:
(1) 支付因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接管人的费用及报酬);
(2) 支付乙方欠缴的税款及乙方根据本合同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及修补该抵押物的费用);
(3) 扣付根据贷款合同借款人所欠甲方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及其他款项;
(4) 支付其他相关费用。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甲方须将余款交付乙方。
4. 甲方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处分权时,应向乙方或者该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____日内,乙方或者其他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该抵押物。
第十二条 抵押物的使用
1. 如该抵押物由乙方使用时,乙方必须合理使用该抵押物,不得把该抵押物用于及不得允许该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者任何目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但由于违反本条所作的改变而产生对该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该增加物则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贷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 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解散;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 贷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陷入或即将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偿债能力或者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致使甲方贷款债权落空等情况。
第十四条 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抵。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转让抵押房产。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与本合同关于抵押财产的条件。
第十七条 该抵押物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毁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丧失的抵押权益,同时乙方应于上述毁损出现后____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并应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租、转让、再抵押等方式处置,因此引起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乙方只可将该抵押物自用。如乙方将抵押物出租给他人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应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约定当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由甲方发函要求承租人交出该抵押物起____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出。
第二十条 在抵押期间,乙方将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证其完好无损,并准许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其共有权人、住址、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应在____日之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维修费用,并保障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者涉及其他法律纠纷。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乙方须按时交付土地使用费、有关部门对该抵押物征收的税款及管理费、水费、电费等费用;以及遵守该抵押物所在地的居民公约或者大厦管理公约。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则须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当有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乙方及其财产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10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提交抵押登记管理部分备案。
第二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抵押登记机关: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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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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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