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协议书
甲方: 紫云县苗苗艺术 幼儿园
乙方:家长(监护人)
协议期限:自协议发放之日起至孩子离园之日止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做到让孩子高高兴兴到园,安安全全回家,是教师、家长、幼儿共同的责任,要求教师、家长、幼儿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就孩子在园托管安全与家长达成以下协议:
1、 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不能进入园内,避免对幼儿造成伤害。
2、 家长严格遵守我园作息时间,早上 7:30——8:30 入园,下午 4:30——5:30 离园。家长在接送孩子时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到班和在幼儿园逗留,接到孩子后带好孩子离园并看管好,否则后果自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幼儿园接孩子,必须提前打电话告知园长及班主任。
3、 为保证幼儿的安全,接送人员只能是其亲属,若有特殊情况只能由其家长的同事或邻居代接。但家长必须告知代接人的姓名及特征,接送人员在接送路上必须看管好幼儿。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接送人员必须签字方能接走幼儿。
4、 家长每天送孩子入园前,必须认真检查孩子是否随身带有贵重物品或锋利危险品入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5、 每天送孩子入园,必须把孩子亲自送到接孩子老师的手中。如孩子有轻微病情,必须给老师说明其病情,如带有药品,必须在用药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并把药品交给老师,不能让孩子自带药自吃药。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6、 家长不能让孩子带零食和玩具入园。
7、 家长发现其孩子生病,最好不能让孩子入园,否则若为传染性疾病或病情加重,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8、 老师发现幼儿有突发病变,必须先通知其家长,若情节严重,先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9、 新生报名时,若孩子有其他病史,如过敏史、传染病史、抽风史、惊厥史及其他特殊病史。
因隐瞒幼儿病史,幼儿在园内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甲方法人签章: 乙方签名: 班级教师:
幼儿班级 幼儿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托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主管部门的规范化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股份托管确认工作,为做好甲方股份的托管与确认,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股本结构:
根据_________字(_________)号文件批复,甲方股份总股本_________股,其中国家股(发起人股)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的_________%;社会法人股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的_________%;内部职工股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的_________%;社会个人股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的_________%。本次托管工作对_________股进行托管确认,超出部份乙方不予托管确认。
第二条 甲方在办理股份托管确认时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关于股份公司批准成立的批文及重新规范后的批准证书;
2.关于股份公司股本结构的确认文件或批文;
3.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股东结构确认的会计审计报告;
4.股份公司证券业务联系人,电话,地址;
5.提供登记数据库磁盘两份(3寸软盘),经股份公司盖章确认的与磁盘相对应的书面股东名册两份,磁盘数据库包含股东帐号,股东姓名,身份证号,持股数量,联系地址,登记日期,流水号等要素,每项要素需提供完整;
6.股份公司股票样本及其它可能的股金收据样本并对股票或股金收据各要素进行说明;提供股票发行时所使用的印鉴及经办人名章;
7.提供在乙方办理托管手续的法人股东的各项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股东帐号);
8.历年分红派息情况,未分配红利处理方法。
第三条 甲方负责股份托管期间各种公告的发布,所发布任何公司凡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章后方可发布。
第四条 股份托管时,股东提供材料不全或与原始股东资料不符的,一律先到甲方登记并开具有关证明后,再到乙方办理手续。
第五条 股份托管地点:_________。
第六条 股份托管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费用:乙方按实际发行价总额0.3%向甲方收取托管登记费,本次共托管股份_________股,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股份托管后的次月乙方按每位股东0.5元/月向甲方收取服务月费,服务月费由甲方在每月1日前划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第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消。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管协议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东荀小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为了孩子的安全,家庭的幸福,特呼吁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严禁家长使用三轮车接送孩子上学,严禁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或不具备接送要求的车辆和超载车辆。
2、配合学校对您的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他们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即: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抢道、不跳车、不爬车)。
3、根据《青少年预防伤害办法》中的'有关规定,12周岁以下的少年不许骑车上路或到校上课。
4、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也要遵守我校校园交通安全制度,接送车辆不能在学校门口、道路中间停留,保证道路畅通。如发现学生放学无按时回家,请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5、家长要切实关心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骑飞车,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放学要及时回家。
6、因不按上述要求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家长接送孩子离开学校后,发生的一起安全问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______(盖章)
家长:______(签名)
日期:______
托管协议书
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行车安全,加强学生接送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与驾驶员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和培训合格的驾驶员。
二、学生上学时,乙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侯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应负责被接送学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甲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甲方应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好学生乘车纪律。
3、甲方应协助乙方抓好学生接送车辆的服务工作,对服务态度不好的司乘人员,甲方有权干涉其服务行为。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有效期:20______年_月_日――20______年_月______日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托管协议书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商铺的协议或文书,不得因自身债务或责任影响商铺的委托管理经营。
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对权均归属乙方,双方应在届满3日内办理完毕交接事宜,逾期视为无异议交接完毕。
托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大禹文化旅游区的健康发展,树立景区良好形象,达到景区内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甲方代表汶川县委托乙方承担大禹文化旅游区的开发、经营、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大禹文化旅游区委托开发经营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目标
乙方利用大禹文化旅游区特色的旅游资源优势,以统一管理、经营、开发的形式,对该景区资源进行行业结构优化、打造、开发,盘活资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延伸旅游产业链,引导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推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大禹文化旅游区的对外影响力、知名度及品牌价值,从而实现景区走向市场、走向国际这一战略发展目标。
第二条 委托范围
汶川大禹文化旅游区,主要包括:大禹祭坛、文庙、绵虒古镇、三官庙等(详见甲方提供的资料,所涉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羌锋村等旅游资源条件成熟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一并纳入大禹文化旅游区统一开发、经营、管理。
第三条 委托期限
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止,共二十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对大禹文化旅游区(原有自然资源、国有建筑物等)的所有权、经营指导权。
2、享有门票收益权。每年按门票实际收入(即票面价减去旅行社提扣后)计算,甲方按下列比例享有收益权:第一年为10%,以后按年递增至50%止(即第二年为20%,第三年为30%,第四年为40%,第五年起为50%)。
3、负责景区道路、水、电、监控系统(纳入天网工程解决)、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完善。
4、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景区经营的相关资质等文件。
5、负责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民事纠纷及其他相关问题。
6、负责为乙方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环境,落实好国家、省、州、县等各项相关的优惠,并依法保障乙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乙方的合法权益。
7、负责动员景区周边村民利用承包土地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利用自有房屋合法经营旅游相关项目;负责景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治理。
8、承诺在本协议涉及景区范围内不再另外批准办理其它涉及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景区管理或经营的经济实体,景区周边村民利用承包土地、自有房屋合法开展旅游相关经营项目的除外。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大禹文化旅游区、排他的使用权、经营权。
2、负责投资对大禹文化旅游区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因自然灾害、建筑物主体受损除外)、开发、经营管理、宣传推广;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开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3、负责投资组建景区经营管理团队、演艺团队。
4、20xx年12月31日前,必须在所涉景区范围内与汶川大禹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共同累计投入资金5000万元以上,用于旅游配套设施和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项目建设。
5、保证整个经营期内平均每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
6、乙方聘请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12月底前完成公司经营大禹文化旅游区的财务审计。以审计结果中“门票实际收入”为标准来计算甲方收益。乙方在次年1月31日前支付甲方的收益。
7、在征得甲方及县旅游局、景区管理局等县相关部门同意,并在不改变、不影响景区景观效果的前提下,可根据经营需要,合理开发利用景区内的`景观资源、水资源等。甲方及汶川县相关部门不再另行向乙方收取开发或改造的相关费用。
8、负责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财产保护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实行经营、自负盈亏。
9、有义务引导、带动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带动村民增收致富;乙方所需员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当地村民。
10、合理利用资源,可持续性开发,配合甲方保护景区内生态、植被、水源等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甲方享有对景区的监督检查权,乙方如果存在损坏景区资产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如果乙方不履行限期整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争议处理
1、如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和不完善之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若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先申请仲裁,如仲裁不服,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3、如遇不可抗因素,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
2、如因一方违约(除不可抗因素以外),造成严重后果或协议不能履行,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评估认定。违约方应一次性支付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 其它约定事项
1、委托经营期满,若乙方要继续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获得大禹文化旅游区经营管理权,具体条件由双方再另行协商。若乙方不再经营,由双方组织评估机构对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的投入进行评估后,由甲方负责安排新的业主对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投入按评估价款的100%予以补偿。
2、本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景区品牌、注册商标、域名等无形资产收益权。本协议正常终止后,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景区上述无形资产收益权,各占50%。此收益要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
3、本协议所述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由汶川县羌地神禹文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汶川县负责协调该项目的具体相关事宜。
4、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负责在一个月内移交景区建筑物、水、电、管道等图纸及使用管理权,并及时撤离原有管理人员。
5、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及汶川县各持二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