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此承包经营合同书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承包期间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以收据为准)。
2.承包经营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年,承包经营费用为 元,付款方式一年一付。一次性付清当年的承包费用。
3.甲方将 整体经营权交于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在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后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承包之前甲乙双方对本店的设施予以登记,承包期间乙方损坏甲方设施到期要按价赔偿。承包期满后,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约,如要继续转让或承包另填合同。
4.未经允许承包人不得擅自转让或承包给他人经营。
5.在承包期间,所有费用(水费、电费、卫生费、暖气费、房租费)支出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守法经营,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有关的规定。
7.乙方对承包期间出现的全部安全责任问题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食物中毒,消费者因经营地管理不善致使滑到、摔伤、踩踏、火灾、坍塌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8.经营期间,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项目。
9.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