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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息安全保密协议

来源:99网

  甲方:

  乙方:

  根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_______〕年第_______号)《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能安全〔_______〕_______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_______﹞_______号)《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安全﹝_______﹞_______号)《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安全﹝_______﹞_______号)《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电监信息﹝_______﹞_______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我厂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基本原则的;

  2. 危害,泄露国家秘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电力监控后台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我公司的各项电力数据。

  八、不外传电力系统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九、确需外传的,提交电网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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