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展现退役军人风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和学习身边的“最美退役军人”典型,向社会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是一支素质优良、退伍不褪色、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和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建设和谐美丽紫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主办单位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三、推荐范围和要求
紫金县辖区范围内工作和生活的退役军人。
四、推荐对象条件
“最美退役军人”基本条件:退役军人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纪守法,在各自领域成绩突出,公道正派,表现优秀,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推荐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代表性,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除特别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以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退役军人身份干部,特别注重推荐以下几类功绩卓著的退役军人代表:
(一)见义勇为模范。心系社会,勇于担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临危不惧,不惜牺性个人利益挺身面出,敢于亮剑,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英雄壮举彰显退役军人的人格魅力和英雄本色,获得广泛赞誉。
(二)爱国拥军模范。“、心系军营”,积极主动为排忧解难,协调多方力量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协助驻紫金培养军民融合人才,热心帮助驻紫金解决实际问题富有成效,得到驻地官兵一致好评。
(三)关爱军烈属模范。弘扬并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关心关爱军属、烈属,积极组织参加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用心用力用情照顾军属、烈属,深受军烈属的好评。
(四)身残志坚模范。虽然身体残疾,但是身残志坚,信念坚定,积极向上,敢于直面挑战,斗志昂扬,不畏艰险,战胜困难,以顽强拼搏的精神激励引领群众。
(五)自主创业模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是勤劳致富的“领头羊”,具有很好的社会效应和守信形象。
(六)扶贫济困模范。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带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脱贫攻坚中走在前列,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
五、推荐要求
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根据本镇、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推荐人选,原则上各镇和县直单位均要推荐1名候选人以上。报送人选事迹材料(不低于1500字)、推荐表。
六、评审表彰
各镇各单位要对本地本单位的推荐人,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其身边人员意见,进行事迹审核,确保事迹的真实可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上报人选将征求纪委、、计生、信访等部门意见后,确定初步推荐人选(20名人选)。
根据上报材料和征求意见,组织评审会(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县文明办构成,由由主办单位和相关单位5—7人组成,其中,县委宣传部1人,县人武部1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3人,县文明办1人,县融媒体中心1人)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10名候选人,在微信平台公开公示,评出10名紫金县“最美退役军人”,公示无异的,于8月1日前进行表彰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我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实际举措。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镇、本单位“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声势、抓出质量。
(三)注重典型效应。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退役军人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效应,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成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