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系统)工会,经济开发区工会,各基层工会,省市属驻淮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理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会法律维权工作,规范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经研究决定,从5月下旬至6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依法履职 依
二、活动时间
5月20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目的
通过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发现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集聚工作合力,构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工法律援助“三位一体”的全区工会法律维权工作新格局,推进法治工会建设。
四、活动内容
检查工会法律维权“三位一体”组织、法律人才队伍建立健全情况,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资福利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落实情况,各类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及劳动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和执行情况等。
各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实地检查之前,要向被检单位发出“淮安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表”(附表1)。要求被检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并提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文本,考勤、工资发放资料,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劳动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等工作资料。各乡镇(系统)工会、经济开发区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和汇总,并按时向区总报送统计表。
五、有关要求
1、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各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乡镇(系统)工会、经济开发区工会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好劳动法律监督活动。
2、明确重点,讲究方法。要对职工普遍关注的严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难点热点问题实施监督。要善于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创新监督和服务方式,为企业制定和完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努力做到“双维护、两服务”。
3、遵守规定,注重形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一律持证上岗,在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时严格执法,办事公正廉洁。要建立完整的监督检查案卷,保留相关影像、文字资料。
淮安市淮安区总工会
20xx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