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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手术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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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善手术管理,确保院内重大(特殊)手术安全,按照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属下列之一的视为重大(特殊)手术:

  1、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四级手术中难度特别大,过程尤其复杂者;

  2、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社会人士以及民主党派当地负责人;

  3、无主患者、有潜在的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进入司法程序的患者的手术;

  4、各种诊断不明的探查手术、24小时内再次手术、非计划再次手术、预知预后不良的手术等;

  5、外院医师来本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照《执业医师法》、《医师外出会诊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6、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手术;

  7、高风险手术:患者年龄超过70岁、基础病较多、病情较严重、特殊体质等;

  8、新开展的手术,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9、器官切除及大器官移植。

  以上9类手术,必须经医务部审批、备案。

  二、报告审批流程

  1、一般的四级手术、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致残手术经科内讨论,科主任在已填写的《重大(特殊)手术审批单》上签署同意意见后,上报医务部。

  2、医务部审批同意后报分院院长审批。

  3、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医务部备案并方可实施。

  4、开展重大、高风险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上报医务部并经技术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方能在医院实施。

  5、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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