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诺任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辞去现任职务。
1、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不正当理由不执行、重大决策部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2、无正当理由,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能按时完成村级创业承诺任务的;
3、严重违规、管理和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严重影响村级班子或村民团结的;
5、参与无理上访造成较坏影响的;
6、违法乱纪,造成恶劣影响的;
7、长期外出或因为其他原因不能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村务工作上,严重影响工作的;
8、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
承诺人:余爱丁
浃中堡村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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