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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管理办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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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要求穿规定的服饰,减齐纽减或拉齐拉链,不随意更改衣服,不外露内衣,不披衣散减,不把上衣捆在腰间;衣服干净整洁;队徽或团微佩戴在左胸。

  2、不穿拖鞋,不追求名牌鞋,不穿高跟鞋,不穿早底时装鞋。

  3、课堂和集会不敞衣,不脱鞋。

  4、头发适时梳洗,发型大方得体,不染发,不汤发。男生前发不覆额,侧发不掩耳,后发不及领;女生前发不遮眼,侧发不掩睛。

  5、保持友好、真挚、积极的情绪状态,表情自然,不故意挤眉弄眼、叶舌、做怪相。

  6、不佩戴项链、耳环(针)、戒指、手链、手镯等饰物。

  7、不涂脂抹粉,不画眉,不纹眉,不纹身,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甲。

  8、坐有坐相,站有站样,走路昂首挺胸,举止文雅,稳重端庄,落落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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