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无证经营出版物怎么处罚

无证经营出版物怎么处罚

来源:99网


没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版活动的,是属于无证经营的行为,要依据情节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二、受理、审查、审验的前置条件

(一)许可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无数量(无)。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