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受到行政处罚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

受到行政处罚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

来源:99网


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中的处罚,不是刑事犯罪类,因此,当地机关应当为你开具无犯罪证明。

1、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前科,这是区别于刑事处分的重要和要素。

2、但当事人如果超过16岁被处以行政拘留在当地机关留下案底,如果5年内再次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会加重处罚。

3、行政拘留案底在机关长期保存,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4、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机关)依法对违反行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5、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一、行政处罚权的限定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4.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规定。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按照本条的情形规定行政处罚。

5.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常委会规定。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通常有过案底的,那么才不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而说到行政处罚,因为只是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尚未构成刑事犯罪,所以并不会给行为人留下案底,那么之后若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就是可以的。而要是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