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拖欠生育津贴是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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