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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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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

(1)行为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前提;交通肇事但按照《解释》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即使逃逸,亦不属于其范围。

(2)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亦不能认定有逃逸行为。换言之,逃逸是具有主观评价色彩的。

(3)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的目的。

(4)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机关报案的行为。

一、差点撞到人算逃逸吗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来看,如果没撞到人但撞到其他车辆或者公共设施,也有可能算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二、开车蹭到电动车人没事走了

把别人车辆造成了剐蹭,在知道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时候车主报警处理的话会按肇事逃逸处理的。不过没有造成伤亡,只是财产损失的可以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时,有证据证明其不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时,不能判定为逃逸。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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