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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解读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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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市、县依法批准的方案规定。补偿费用根据土地产值确定,不能维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应合法合规,先补偿后征收,违法征收可通过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结语

根据以上信息,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被征收人有权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征收农民土地应遵循合法程序,先补偿后征收,任何违反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 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有关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 第八十五条 国家扶持贫困地区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帮助进行经济开发。省级根据国家关于扶持贫困地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组织贫困地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使用扶贫资金,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引导贫困地区的农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扶贫开发应当坚持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七条 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向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合法要求的权利,及其有关部门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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