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毁约中介费不退还,买卖双方签订中介合同需支付中介费。卖方签订购房合同毁约,买方可要求卖方履行合同或上诉至要求强制过户。若买方满足条件,可能判决强制过户。但注意,若卖方已将房屋另行出售并完成过户,买方只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不能判决或裁定户口迁出。
法律分析
一、卖方毁约中介费退还吗
1、卖方毁约中介费是不会退还的,除非有约定退还。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中介合同,中介提供房源,促成双方交易的进行,买卖房屋过程中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买卖是需要给付一定比例的中介费用的。买房签了合同相当于买房合同成立,中介促成买房合同成立是需要付中介费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卖方签订了购房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1、若买方上诉,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卖方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
(1)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2)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
(3)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也会支持过户;
(4)售房人构成根本违约,即售房人明确表示不卖的证据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证据材料。
4、注意事项;
(1)、继续履行必须建立在能够并应该实际履行的基础上。如果此时卖方已经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了第三人(善意)且已经完成过户的情况下,售房人已经无法实际交付房屋了,在此情况下,买方就只能要求售房人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了。
(2)、只可能判决强制过户,但是并不能由判决或裁定户口迁出。
结语
卖方毁约中介费一般不会退还,除非双方有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和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合同是需要支付报酬的,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后,中介费用由合同当事人平均负担。对于卖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毁约,买方可以向上诉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但只能判决强制过户,无法裁定户口迁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已将房屋另行出售给第三方并完成过户,买方只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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