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名道姓地骂他人不一定构成侮辱罪,侮辱罪要求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被害人可以向告诉,如证据困难,可要求机关协助。侮辱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只适用于自然人。
法律分析
一、没有指名道姓地骂算侮辱罪吗
1、没有指向性的,没法认定。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被害人可以向人民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二、怎样算是构成侮辱罪:
1、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拓展延伸
被侮辱者姓名或身份的明示与侮辱罪构成相关性的辩论
被侮辱者姓名或身份的明示与侮辱罪构成相关性的辩论一直存在着争议。一方认为,明示被侮辱者的姓名或身份是侮辱罪成立的必要条件,因为这种明示行为才能直接损害被侮辱者的名誉或尊严。另一方则认为,侮辱罪的构成应该基于言辞或行为的性质,而不是被侮辱者的具体身份。他们主张,只要言辞或行为具有明显的侮辱性质,无论是否明示被侮辱者的姓名或身份,都应被视为侮辱罪。这个辩论引发了对法律界和学术界的深入思考,以寻求一个公正而合理的解决方案。
结语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对于侮辱罪是否需要明示被侮辱者的姓名或身份,存在争议。一方认为明示是必要条件,而另一方认为言辞或行为的性质才是关键。对此,法律界和学术界正在深入思考,以找到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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