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出卖人延期交房纠纷的办法:由买受人催告其交房;如果出卖人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交房的,买受人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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