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重症监护室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和处理医嘱须经查对后方可执行,每日由办公护士
组织对所有医嘱再次查对。
2、转抄和处理医嘱者、查对后的查对者,均须签全名及时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核对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危重患儿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者必须大声复
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后的空瓶,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再按规定弃去。
5、整理医嘱、治疗单、服药单后,须经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参加医嘱查对不少于2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
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
剂有无裂痕、混浊,瓶口有无松动,检查标签、失效期和批号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问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
麻、限、剧药时,用前须经反复核对,用后保留空瓶。用
多种药物时,应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
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必须经二人(一人值班时与值班医师查对)查对
无误后方可输入。
2、查对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破损。
3、查对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
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查对病员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5、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血完毕后,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送检。
7、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四)儿科重症监护室出入查对制度
1、患儿入院时接待护士凭入院证上的名字给患儿作好手记、脚记、床头卡,并按男左女右系在患儿手腕及踝部,松紧适宜。在患儿入室登记本上登记患儿基本情况,请护送者签名。交、沐浴及日常护理时查对手记、脚记是否存在。
2、出院时护士与患儿家属一起作好查对,包括患儿性别、全身皮肤情况等,床头卡、手记、脚记上所记录姓名应与结帐单上相符,核查无误后请家在出院查对记录单上签字并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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