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的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我国要建立,是党、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医药卫生,是药品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核心提示
深化医药卫生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8日召开会议,正式启动实施工作,发布《关于建立的实施意见》、《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都包括哪些内容将给百姓带来哪些实惠记者采访了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及医药卫生界部分专家。
时间表确定,初步建立
根据《关于建立的实施意见》,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每个省区、市在30%的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30%的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到,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
度;到,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
【专家观点】
教授李X认为,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必须保障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以有限的资源取得最大的健康效益。建立,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问题。同时,能够有效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目录包括药品品种307个,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目前,我国已先期公布《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药、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
《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是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必要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调整。
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不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的药品包括:含有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非临床治疗首选的;因严重不良反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违背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专家观点】
卫生部药物与司郑宏介绍,基本药物遴选是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品种剂型和数量。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基本药物,价格至少便宜25%
根据物价主管部门初步测算,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约在10%左右。同时,基本药物在基层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药品加成。两者相加,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基本药物,价格上至少便宜25%。
根据规定,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根据规定,在建立的初期,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药品,暂由省级统一确定,并报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
【专家观点】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副秦耕指出,我国将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定价范围,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司副许XX指出,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定价范围,既要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同时也要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科学合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在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招标确定的采购价格,形成本地区基本药物零售价格。根据规定,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指定以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
目前,发展改革委将负责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原则上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
在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省级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确定本地区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
据悉,我国将完善药品储备制度,确保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
【专家观点】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指出,药品招标采购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坚持全国统一市场,逐步形成全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信息网络。
什么是链接
是一个全球化概念,是一个药物的核心。
“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各国公共医疗保障体系都不可能为民众的所有药物开支付账,因此对所有上市的药品进行适当的遴选,编制出基本药物目录。目前,全世界约有160个和地区拥有正式的基本药物目录。
我国的“”,是党、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医药卫生,是药品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中国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目录简介目录管理办法意义框架内容目标中药饮片目录的构成目录的编排目录的分类目录中品种的名称
对备注栏中"注释"的说明
简介
、卫生部等9部委8月1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工作正式实施。
除《实施意见》外,9部委还同时发布了《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根据规定,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
目录管理办法
为落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医药卫生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____年的通知》精神,建立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定的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条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
第三条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问题,确定框架,确定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基本药物目录,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基本药物遴选调整工作。委员会由卫生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基本药物遴选应当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剂型和数量。
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应当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第五条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中成XX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第六条下列药品不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一含有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二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三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四因严重不良反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
五违背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六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按照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卫生部负责组织建立基本药物专家库,报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专家库主要由医学、药学、药物经济学、医疗保险管理、卫生管理和价格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基本药物的咨询和评审工作。
第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方案和具体的遴选原则,经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组织实施。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程序:
一从基本药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目录咨询专家组和目录评审专家组,咨询专家不参加目录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不参加目录制订的咨询工作;
二咨询专家组根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对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进行技术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形成备选目录;
三评审专家组对备选目录进行审核投票,形成目录初稿;
四将目录初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五送审稿经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授权卫生部发布。
的主要内容有那些
1完善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围绕公共卫生和人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和重点疾病,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积极组织开展以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的药品成本效益和药物经济学等分析评估,遴选基本药物,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用药。
2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宏观和指导,积极运用产业,引导科研机构及制药企业开发并生产疗效好、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避免低水平重复生产和盲目生产。完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基本药物正常生产供应。
3建立基本药物集中生产配送机制。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采用简易包装和大包装,降低基本药物的生产成本;引导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的公平有序竞争,不断提高医药产业的集中度;建立基本药物集中配送系统,减少基本药物流通环节。
4建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制度。根据诊疗范围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制定治疗指南和处方集,建立基本药物使用和合理用药监测评估制度,加强临床用药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
5强化基本药物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强化医药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明确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基本药物质量考核评估制度,严格生产经营管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6完善基本药物支付报销机制。卫生投入优先用于基本药物的支付,不断扩大医疗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基本药物的支付报销比例,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可及性。
7完善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机制。完善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基本药物价格监测管理体系,降低群众负担。
基本药物配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加快推进实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我中心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1、坚持全面配备、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认真落实和省有关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规定,全面配备基本药物,同时要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要求,加强对中心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
2、合理实施临时用药,加强临时用药管理。为保证突发事件、急诊抢救、专科治疗的配药需要。
3、加强中心临床用药管理,督促和监督其使用基本药物,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4、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配备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5、加强基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基本药物购进严格按照山东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按照零利润销售。
6、及时公布中心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中心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7、积极宣传基本药物,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8、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中心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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