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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