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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对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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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有现行犯、通缉犯、越狱犯以及追捕犯。

一、网上统计对象需具备什么条件

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捕。

二、拘留算是刑事处罚吗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三、刑事拘留37天后没有放人,意味着什么

拘留37天后没放人,说明案件比较复杂,并且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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