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修正案要求医疗机构和家庭接生人员出具统一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并对产妇和婴儿死亡、出生缺陷情况进行报告。湖北省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条件,严禁违规收费。特殊情况下,单亲或试管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可以由母亲提供书面说明。国内收养的儿童不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应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逾期需提供相关材料办理。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如《湖北省管理办法》规定,从2014年起,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并严禁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收取工本费、搭车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新《办法》规定: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等出生的婴儿(试管婴儿),如父亲信息不能完整提供,由母亲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国内公民收养的儿童,不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其户籍登记问题,按照门有关要求办理。
新《办法》规定,新生儿父母应在新生儿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超过3个月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到新生儿出生地所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办理,除提供首次签发有关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供接生机构时限告知情况说明、原始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逾期原因说明等材料。
拓展延伸
单亲妈妈如何顺利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手续
单亲妈妈在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手续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确保顺利完成。首先,单亲妈妈需要准备好自己和孩子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如果有的话)等相关材料。其次,与孩子的父亲进行沟通,如果父亲同意,可以提供其身份证明和声明书,说明自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亲不同意或无法提供相关文件,单亲妈妈可以向当地申请单亲出生证明。在填写申请表时,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最后,按照当地的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并等待办理结果。通过以上步骤,单亲妈妈就能够顺利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手续。
结语
母婴保健法修正案规定,医疗机构和家庭接生人员需按照规定出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湖北省管理办法明确,签发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为附加条件,并禁止违规收费。特殊情况如单亲或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父亲信息不完整时,母亲可提供书面说明并经医疗机构审核后签发证明。收养儿童不需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登记按门要求办理。父母应在3个月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逾期需提供相关材料。单亲妈妈办理出生证明需准备相关材料并与父亲沟通,如无法提供可向申请单亲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六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