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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二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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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 ,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可以作出 不起诉决定 。人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申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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