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开荒地三十多年了确权需要本人前往当地县级及以上的进行造册登记,确权后会核发证书。农民所有土地属于个人土地,但如果是国有土地,需要国家机关交由进行确权。开发荒地的用途一般是用于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用途。开垦的荒地一般是“四荒地”、“拱头地”或者空闲的池塘等非集体占用的土地,例如国家承包地。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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