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质所致的意外伤害及职业病。对于工伤造成的工资损失,工伤保险制度有相应规定进行赔偿,而职业病造成的工资损失也可以通过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减少危害,防止职业病。”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实行工伤保险,保障在本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职工因工致残、死亡及其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方面的权益,减轻劳动者及其家庭因工伤所受的经济负担。”
3.《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因工负伤、职业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和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予以支付。”
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发生工伤事故,经诊断认定需要停工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发给其本人工资,并依法计算工伤保险金。”
综上所述,工伤工资损失和职业病的关系是密切相关的,工伤保险制度为工伤造成的工资损失提供了保障,同样适用于职业病所致工资损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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