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般正规的捐赠活动都坚持自愿、无偿、量力而行的原则,指定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和接受捐赠。市直单位的捐助由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并出具接收手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捐赠,更不得上门强行募捐。
【法律依据】: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第 民政部门可以根据灾情组织开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按照部署组织实施。
经同级批准,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捐赠活动,但不得跨区域开展。
在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中,同级辖区内的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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